民工討薪行為規範 |
送交者: 呂愛武 2005年04月12日15:18:08 於 [笑林之聲] 發送悄悄話 |
《新京報》最近報道了一則新聞:一湖北籍民工到北京市朝陽區一工地討工錢猝死工地。也難怪,年關將近,民工討薪的高峰期又到了。為規範民工討薪行為,保護雇主利益,特制定討薪行為規範,希望全體討薪人員共同遵守。
態度應力求做到低聲下氣,如果實在做不到,也應當做到和藹可親,嚴禁出現諸如氣勢洶洶、群情激憤等情況,尤其嚴禁大批討薪人員共同圍堵雇主,這將會給雇主的人身安全及名譽造成極大損失。如果這麼做,到時候恐怕要倒賠錢,不太合算。
言辭應當簡單明了,同時嚴禁討薪不成後向媒體求助,萬一對方的耳朵起了老繭,就再也聽不進去了。同時,嚴禁泄露老闆的隱私,譬如說,堅決不能說“××是個xxxx蛋(或周扒皮等)”這類的話。泄露隱私只能加重雙方的對立情緒,對於討薪有害無益。
嚴禁攜帶諸如鐵鍬、榔頭等工具——這些是生產工具,而不是討薪工具。討薪時應當攜帶中高檔香煙,就算老闆不會抽,這也會使老闆不至於那麼厭惡討薪者;如果買不起香煙,則應當準備好乾糧,做好長時間駐守在某處的準備;至於是否要帶上被子,則應視具體情況而定。
討薪人數不宜多,以一到兩名為宜。人數過多,將會使老闆誤以為會對他不利——造成驚嚇的話,參考第一條。
討一次即可,如果討不到,自己另想辦法,嚴禁反覆糾纏。人心都是肉做的,試問,你願不願意天天被人追債?如果你不願意,那麼憑什麼認為老闆願意這樣呢?討薪者不為老闆着想,那麼老闆就沒有義務為討薪者着想!
一、拿到工資時,保持熱淚盈眶的表情十秒鐘以上(如果不介意,也可以考慮下跪),以便記者拍攝。 二、如有記者採訪,一定要清楚地知道應該說哪些話,以及應該怎樣說;如果不會,請及時詢問。 三、湊個份子,訂製一面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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