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守則 |
送交者: 呂愛武 2005年11月24日14:58:58 於 [笑林之聲] 發送悄悄話 |
一日夫妻百日恩,吵架也是感情深,隨着生活節奏的加快,人心日益浮躁,夫妻吵架已經成為家庭生活中不可避免的日常活動之一,為進一步規範夫妻吵架行為,促進夫妻關係和諧,特制定本守則: 1、 夫妻雙方吵架不可避免時,應本着一事一吵的原則,避免日積月累,造成不可避免的惡性吵架行為發生。 2、 夫妻吵架初期,雙方應儘量保持克制態度,避免不必要的吵架升級行為發生。 3、 當吵架升級不可避免,需摔盤砸碗發泄憤怒時,應選擇價廉且無銳利邊角的小件物品做為投擲物,嚴禁使用手機、水果刀等,在投擲時,應注意投擲方向,嚴禁投向對方、其他家庭成員、以及抗擊打能力較差的貴重日用品或其他不宜恢復原樣的高檔用品(如等離子電視、豪華音響等)。 4、 吵架時不得以對方父母或長輩做為語言攻擊對象。 5、 吵架時不得以對方生理或心理缺陷做為語言攻擊對象。 6、 吵架時原則上應以文斗為主,當武鬥不可避免時,應選擇皮糙肉厚且痛感神經少的部位做為目標,注意:臉部區域絕對禁止!下手時宜高高舉起,輕輕落下,男方忌拳腳相加,女方忌手牙並用。 7、 吵架時間應控制在半小時以內,如需延遲,應視對方耐受力酌情處理。 8、 吵架後的和好行為應本着男士優先的原則,如無特殊情況,男方應首先表現示好態度,女方亦應本着借坡下驢的原則見好就收。 9、 吵架時雙方應有公德意識,夜深人靜時,或他人休息時,儘量避免吵架,如不能避免,雙方吵架聲音應控制在不擾民的限度之內。 10、 當女方提出離婚時,男方應做為婚姻橙色預警信號給予充分重視,如無特殊情況,應儘量避免破罐子破摔行為發生。當男方提出離婚時,女方應做為紅色警信號給予高度重視,如無特殊情況,應採取溫和手段處理。 11、 本守則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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