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討老婆之“不亦快哉” |
送交者: 龍歌吟 2002年05月29日17:50:40 於 [笑林之聲] 發送悄悄話 |
昔金聖歎有“不亦快哉”三十三則,顧而樂之,近有林語堂之到台後隨想之“不亦快哉”,乃作 “不討老婆之不亦快哉”三十三則 其一:不須看孕婦大肚皮,不亦快哉! 其一:不拿“紅色炸彈”(喜帖)炸人,不亦快哉! 其一:經常使人以為你將拿“紅色炸彈”炸他,不亦快哉! 其一:可含淚大唱“王老五”,不亦快哉! 其一:不讓“雙方家長”有在報上登啟事“敬告諸親友”的機會,不亦快哉! 其一:不須挨耳光,不亦快哉! 其一:不須罰跪,不亦快哉! 其一:不須頂燈,不亦快哉! 其一:不須頂夜壺,見夜壺傲傲然而去之,不亦快哉! 其一:打麻將不怕輸,輸了不會被擰耳朵,不亦快哉! 其一:不可能自己戴綠帽子,可能給別人戴綠帽子, 不亦快哉!(或:帽子不綠,不亦快哉!或:xxxx我不當,xxxx別人當,不亦快哉!) 其一:不須鼓盆,不亦快哉! 其一:可公然喜歡女明星,不亦快哉! 其一:可到女中教書,不亦快哉! 其一:可在牆上貼大腿女人,不亦快哉! 其一:可請女理髮師理髮,不亦快哉! 其一:可吃百貨店阿蘭豆腐,不亦快哉! 其一:可向三房東三姨太太道晚安,不亦快哉! 其一:可公然讀莎士比亞<<馴悍記>>,不亦快哉! 其一:可火焚<<醒世姻緣>>,不亦快哉! 其一:有帳自己管,有銀子自己花用,不每年一次送給女大衣店老闆,不亦快哉! 其一:不必半夜三更送枕邊人去割盲腸炎,不亦快哉! 其一:不須付贍養費,不亦快哉! 其一:不讓叔本華等專美於前,且可躋身於古今中外 “光棍傳”,不亦快哉! 其一:可追求老情人的女兒,使老情敵吹鬍子瞪眼,(君子報仇,十年不晚)。不亦快哉! 其一:可十天半月不洗腳,不亦快哉! 其一:不須替母大蟲燒洗腳水,不亦快哉! 其一:新來女秘書一聽說本人未婚,即忻然色喜,而向本人作“預約”之態,本人做老僧入定狀,漠然拒之,不亦快哉! 其一:可使欲嫁我者失戀,不亦快哉! 其一:可使初戀情人誤以為我為痴情種子,後悔當年沒嫁給我,不亦快哉! 其一:三更半夜,自由自在趕文章罵三十年代無聊文人,而設想彼等也正想中夜起床,寫文章回罵。不期剛鑽出被窩,即被彼寶眷察覺,河東獅吼,憒怒難犯,乃重夢周公或周婆去矣。不亦快哉! 其一:可不必替丈母娘辦喪事,不亦快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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