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昨天我一個朋友出院, 結果不小心在醫院被小偷割了皮包,偷了三千塊錢。 他女朋友臭罵他:“都出院了還看不住,還丟了錢,真是多此一舉!”
看!他女朋友在正向觀眾控訴他割皮包的暴力行為。
(註:凡是把“皮包”看成“包皮”的必須留言!請據實答覆,女士除外,哈。)
(二)
看了一條娛樂新聞:演小喬的林志玲說要和演周瑜的梁朝偉拍吻戲。突然好奇起來:周瑜那個年代的古人如何看待接吻?答案還未找到,倒先搜出個笑話來:
說某大學教授對學生言到:“‘呂’字的古意乃接吻也,口對口,很形象。” 一學生問曰:“若‘呂’乃接吻,則‘品’字又做何解?玩兒三P乎?語未竟,又一個學生爭曰:“‘品’字尚可忍耐,‘器’字又當如何解呢?” 眾學生不由鬨堂,教授怒,以為豎子不可教也,摔書而去。
忍俊之餘,偶也覺得此教授太望文生意了,若從“呂”字推衍出去,哪“回”字呢?小口吻大口?“合”字呢?一人吻一口?“哈”字呢?一人吻兩口?“呢”字呢?吻個尼姑?
不過最後,偶倒是查出了古人接吻的種種說道兒,古人不言“吻”,說法之一是“度舌”,很傳神。然最傳神的還是《聊齋志異 - 狐夢》裡的一句話:“我謂婢子他日嫁多髭郎,刺破小吻,今果然矣!” 這是三姐諷刺新娘子的一句話,大意是說:“我早說過鬼丫頭將來嫁個大連吧鬍子,把小嘴扎破了!” “小吻” 者 “小嘴”也,此也反證古人親嘴不言“吻”。尚有其它種種趣事,寫來贅筆,且待下回書再說。呵呵。
(最近頗為鬱悶,委實地是太需要笑聲了,所以編輯兩個笑話跟大家一起笑笑,請不要笑話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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