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昨天我一个朋友出院, 结果不小心在医院被小偷割了皮包,偷了三千块钱。 他女朋友臭骂他:“都出院了还看不住,还丢了钱,真是多此一举!”
看!他女朋友在正向观众控诉他割皮包的暴力行为。
(注:凡是把“皮包”看成“包皮”的必须留言!请据实答复,女士除外,哈。)
(二)
看了一条娱乐新闻:演小乔的林志玲说要和演周瑜的梁朝伟拍吻戏。突然好奇起来:周瑜那个年代的古人如何看待接吻?答案还未找到,倒先搜出个笑话来:
说某大学教授对学生言到:“‘吕’字的古意乃接吻也,口对口,很形象。” 一学生问曰:“若‘吕’乃接吻,则‘品’字又做何解?玩儿三P乎?语未竟,又一个学生争曰:“‘品’字尚可忍耐,‘器’字又当如何解呢?” 众学生不由哄堂,教授怒,以为竖子不可教也,摔书而去。
忍俊之余,偶也觉得此教授太望文生意了,若从“吕”字推衍出去,哪“回”字呢?小口吻大口?“合”字呢?一人吻一口?“哈”字呢?一人吻两口?“呢”字呢?吻个尼姑?
不过最后,偶倒是查出了古人接吻的种种说道儿,古人不言“吻”,说法之一是“度舌”,很传神。然最传神的还是《聊斋志异 - 狐梦》里的一句话:“我谓婢子他日嫁多髭郎,刺破小吻,今果然矣!” 这是三姐讽刺新娘子的一句话,大意是说:“我早说过鬼丫头将来嫁个大连吧胡子,把小嘴扎破了!” “小吻” 者 “小嘴”也,此也反证古人亲嘴不言“吻”。尚有其它种种趣事,写来赘笔,且待下回书再说。呵呵。
(最近颇为郁闷,委实地是太需要笑声了,所以编辑两个笑话跟大家一起笑笑,请不要笑话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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