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守则 |
送交者: 吕爱武 2005年11月24日14:58:58 于 [笑林之声] 发送悄悄话 |
一日夫妻百日恩,吵架也是感情深,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人心日益浮躁,夫妻吵架已经成为家庭生活中不可避免的日常活动之一,为进一步规范夫妻吵架行为,促进夫妻关系和谐,特制定本守则: 1、 夫妻双方吵架不可避免时,应本着一事一吵的原则,避免日积月累,造成不可避免的恶性吵架行为发生。 2、 夫妻吵架初期,双方应尽量保持克制态度,避免不必要的吵架升级行为发生。 3、 当吵架升级不可避免,需摔盘砸碗发泄愤怒时,应选择价廉且无锐利边角的小件物品做为投掷物,严禁使用手机、水果刀等,在投掷时,应注意投掷方向,严禁投向对方、其他家庭成员、以及抗击打能力较差的贵重日用品或其他不宜恢复原样的高档用品(如等离子电视、豪华音响等)。 4、 吵架时不得以对方父母或长辈做为语言攻击对象。 5、 吵架时不得以对方生理或心理缺陷做为语言攻击对象。 6、 吵架时原则上应以文斗为主,当武斗不可避免时,应选择皮糙肉厚且痛感神经少的部位做为目标,注意:脸部区域绝对禁止!下手时宜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男方忌拳脚相加,女方忌手牙并用。 7、 吵架时间应控制在半小时以内,如需延迟,应视对方耐受力酌情处理。 8、 吵架后的和好行为应本着男士优先的原则,如无特殊情况,男方应首先表现示好态度,女方亦应本着借坡下驴的原则见好就收。 9、 吵架时双方应有公德意识,夜深人静时,或他人休息时,尽量避免吵架,如不能避免,双方吵架声音应控制在不扰民的限度之内。 10、 当女方提出离婚时,男方应做为婚姻橙色预警信号给予充分重视,如无特殊情况,应尽量避免破罐子破摔行为发生。当男方提出离婚时,女方应做为红色警信号给予高度重视,如无特殊情况,应采取温和手段处理。 11、 本守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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