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君要到法院打官司,他問律師哪個法官將審理他的案件,律師告訴了他,然後問道你認識他麼,那人回答:不認識,但我想知道他的名字,以便給他送一打好酒。律師聽了非常吃驚,“這個你做不得,你會嚴重觸犯法律的,其結果必會讓你輸了這場官司”.
幾個星期後,該案開庭審理,那個人打贏了官司,離開法院時,他對律師說:“我給法官的禮物很起作用,不是麼?”
律師比上次更吃驚,問到:“什麼?我跟你說過後你還送酒給他啦?”
“是的,當然送。”那人回答。“但是我把對手的名字寫在隨酒送去的名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