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光誠進修的合同到期了
日前中國盲人維權律師陳光誠發表聲明,說中共對紐約大學(NYU)施壓,因此“紐約大學要求我們在6月底離開該校是事實;事實上,中共早在去年8、9月份起就持續以各種方式給紐約大學施加強大的壓力,以至於在我們剛到美國才3、4個月,紐約大學就和我們商量關於我們離開的事情;中共當權者對美國學術界的統戰遠超出了大家的想象,有些學者不得不進行自我約束。美國的學術獨立與學術自由正受到來自獨裁者的莫大威脅”。針對陳光誠的聲明,紐約大學發言人貝克曼(John
Beckman)表示,“紐約大學法學院的獎學金期限為一年,陳光誠在校期間,紐大對他給予了很多支持,並再否認中共施壓”。
據我所知,陳光誠的獎學金並非來自紐大。現在陳光誠大概是去紐約復旦大學(Fordham
University );不過以什麼身份不得而知。我想應該是有資助的吧?既然陳光誠在紐大法學院進修一年法律的合同期滿,又沒有進一步的獎學金供他在法學院進修,和供他和他的家人生活,除非他自己能掏錢繼續在紐大進修,現在離開紐大太正常不過了。
陳光誠說“非常感謝紐約大學在我一家為難之時出手相助和我們剛到美國的時候給我們提供了很好的支持,以及柯恩教授等朋友們的鼎力相助”,事實確實是這樣。因為陳不懂英文,法學院專門為他提供了懂中文的學生做他的翻譯。他和他的家人也住在學校宿舍里。這些錢都是專門為陳提供的獎學金支付。
有關紐大“屈服”中共的壓力,我想說點自己的看法。如果是紐大要在上海辦分校,而中共政府提出條件,要陳光誠離校,那還得有假定條件--陳在紐大法學院進行的時間不止一年,其費用都能從政府或民間得到。但現在紐大發言人說陳的“紐約大學法學院的獎學金期限為一年”。至於這是不是事實,我又不得而知。
有關美國大學在中國大陸辦分校的事情已經非常普遍。一般情形是,中國大陸學生在美國大學在中國的分校中上頭兩年,然而到美國再上兩年,畢業合格取得學士學位。這種分校的學費相當高,其實很多美國大學辦分校的目的,是用中國大陸學生支付的學費彌補大學捉襟見肘的教育經費。美國政府近年來教育經費的削減實在是太厲害了。各個大學學費普遍大幅度增長,然而還是入不敷出。當前美國各大學不但在中國大陸辦分校,還大量招收碩士生,美國學校都好幾百好幾百的招收,學費更是嚇人。收上來的學費都是要“養”博士生的。這些情況,我想大家都明白怎麼回事兒。沒有錢怎麼辦大學?既然中國人能慷慨解囊,那請你們為美國教育作貢獻。看看,錢有多麼的重要,就算是“唯利是圖”吧。
為了錢就屈服中共的壓力嗎?民主自由的普世價值也可以拋棄嗎?會有一些理想主義者這麼嚷嚷的。我本人實際上是認同民主自由的,然而這不是無條件的。否則西方國家不要和中共統治的中國大陸做買賣了。這種淺顯的道理不用講了吧?
陳光誠先生,您過去在山東維權遭受中共的迫害。後來您跑到美國駐中國大使館,最終到了美國。美國民眾對您到美國有議論,說美國不需要您這樣的人,您到美國只是花納稅人的錢。當然,這只是部分美國民眾的聲音。就我個人來說,我的家庭也向美國政府納稅,但我並不想說“維權請你回中國大陸去”,因為您有權追求自由的生活。不但我這麼想,許許多多的美國人都這麼想。您看,不但您來了美國,您的家人也都來了。您還免費在法學院進修;您的家人在美國生活都不是您掙錢養活的吧?美國人對您寬容啊。如果您認為紐大在中國大陸辦分校,由於屈服中共的壓力把您“開”了,我真不明白您為什麼要這麼想?或許這根本不是您的意思,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