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權與民權,是此消彼長,勢不兩立的一對死敵。每一項特權的獲得,總是以相應民權的失去或犧牲為代價;每一項民權的恢復,都意味着若干特權的萎縮。特權恐懼民權壯大,求生欲決定了特權必須千方百計使民權一次次枯萎夭折於萌芽階段。以暴力摧殘、扼殺民權是特權必不可少的手段,特權也需要使用欺騙和謊言這類軟性手法,以漂亮的幌子、堂皇的藉口剝奪民權,拒絕還民以權。
特權與民權的比值,反映着社會成員之間的權力差距。這一比值,在零到無窮大之間變化。當比值接近於零時,說明民權極為充分,對特權有強大控制力;反之,比值越大,說明特權越橫行無忌,民權越衰微無力。
權力差距決定社會的公平公正程度,決定社會的貧富差距程度;
權力差距決定社會的公平公正狀況。民權越充分有保障,社會越公平公正;特權越猖獗肆虐,社會就離公平公正越遠;
權力差距決定社會的貧富差距狀況。特權是貧富差距最高效的擴大器;與之相反,充分有保障的民權,則是貧富差距最有效的扼制器。民權越充分有保障,貧富差距就越難拉開;特權越猖獗肆虐,就越容易拉大貧富差距,加劇兩極分化;
權力差距本身就是一種貧富差距,尤其是在商品化、資本化不顯著的時代。
權力差距取決於法治與人治狀況。真正的法治,應該是法律至上,法下平等的;法律不至上,或法下不平等的法治,都是打着法治幌子的偽法治,真人治。法治越充分,特權越受抑制,民權越有保障,人與人之間的權力地位越平等;人治越濃重,特權越失控泛濫,民權越缺失或名存實亡,人與人之間的權力地位越失衡。
法治社會的貧富差距,是同一明面規則下,相同軌道上的貧富差距;人治社會的貧富差距,是多重規則(包括潛規則)下,多重軌道間的貧富差距。人治社會下,普羅大眾要為謀生疲於奔命,要仰特權之鼻息,看特權之臉色;特權擁有者則可通過暗箱操作,通過灰色軌道、超級軌道一步登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