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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傾家蕩產我也要在美國討回這公道!》
送交者: 一草 2020年08月14日22:19:53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逸草:讀此文邊被感染,邊也有些疑慮。疑慮在於一篇往事舊文發在這中美關繫緊張的敏感時期,有天朝外宣之嫌。但想想,本博和萬維讀者可不是什麼輕易被外宣意圖擺布之人,自能從文中讀出此文該有的意義。

本博轉此文的一大原因,是約半年前,女兒也贏了一場涉及到種族歧視和性別歧視的官司。雖然結果是庭外調解,獲賠只是幾十萬,卻也足以揚眉吐氣。因有約定,不向外講對方壞話,不能將那段經歷細節寫成文。但有幾點體會可以分享。

一是我們少數族裔決不能忍氣吞聲,要勇於站起來爭取自己的權益。

二是孩子的藤校校友圈子和高中暑期參加聲望很高的夏令營結下的朋友圈子,在得到強有力的支持、出主意、建議優質律師等方面,起了很好的作用。

三是美國社會的種族歧視/性別歧視問題依然嚴重。平權是我們少數族裔(尤其是女性)的保護傘。我們決不能因短視或眼前個人利益,而攻擊詆毀符合社會公義和人類文明發展方向的平權精神。這點是本博借轉此文特意想要和網友們分享的。


傾家蕩產 我也要在美國討回這公道!

Original 陳屹視線 留美學子 Today

導語


張偉完成了“種族歧視案”華人第一大贏家的勝仗,被告向原告賠償損失費三百一十萬美元!


本文作者陳屹視線採訪當事人張偉先生後的第3天,美國發生了911事件。


9月11日清晨,張偉從紐瓦克飛往西雅圖,原本7小時的行程卻“耗費”了七天。


從這個時刻起,張偉的人生軌跡變了,美國變了,整個世界也變了。

背 景

受訪人背景:張偉於90年代初期赴美留學,畢業後先是在海豐海鮮公司擔任主管,為海豐公司的太平洋業務立下汗馬之功。1997年海豐公司被美國海珍集團收購後,他出任美國海珍集團副總裁,併兼任該集團旗下太平洋海珍公司總裁。1998年12月,享利接手海珍集團,張偉的處境開始艱難。漸漸地公司不再讓他參與管理層會議,直到後來他被撤職。 


採訪時間:2001年9月9日

採訪地點:美國東海岸


2001年8月26日的清晨,筆者被急促的電話鈴聲吵醒,"上帝,你不要睡覺了嗎?"美國西海岸的時間比我所在的東部地區遲三個小時,這位昔日的老班長起這麼早幹什麼?"我的官司打贏了!"張偉幾乎是唱著說出來,這使我想起張偉在2000年7月,七七級大學校友海外重逢的聚會上,莊嚴的聲明:"事情不能就這樣結束,我要為所有為美國做出貢獻的新移民,所有在美國受到種族歧視的華人,討回公道。”


"今天官司贏啦!”  


美國聯邦地方陪審團經過兩周的審理,在2001年8月23日,裁定原美國海珍集團副總裁張偉,在公司機構兼併改組之時受到嚴重的種族歧視,被告向原告賠償損失費三百一十萬美元。


看了美國各大媒體有關張偉官司報導的人們,會自然而然地被巨額賠款所吸引,然而,作為與他交往了二十多年的大學好友,太知曉一個真實的他。


陳屹視線:"在美國,被老闆解僱,又不是你一個人,你怎麼會想到非要打這場官司?"


張偉:"說實話,當初我沒有想到事情會發展到這個地步,我是被逼上梁山的。" 


1997年張偉原來所在的公司被得克薩斯州有名的億萬富翁、布什總統的主要捐款及贊助人之一,傑米.萊納格收購後,成立為美國海珍集團。張偉擔任該集團太平洋公司總裁。


1998年聖誕節前夕,傑米.萊納格擁有的70餘家集團或公司的正、副總裁,雲集美國。在一百五十多位與會者之中,張偉是唯一亞裔,其它全部為白人。 


會議上,傑米反覆重申,公司經營過程中需要不斷聽取來自各方面的意見,主動關心部下,要有團隊精神,共同創業。而公司當時正處於因人員改組不合理造成公司經營運轉困難的狀況。大老闆傑米中肯的話語,讓張偉很受感動。


會後,張偉主動找到傑米,希望能談談自己的一些看法,在簡短的會晤中,傑米感激地對張偉說:"謝謝你這樣關心公司的成長,我們太需要像你這樣的朋友。希望你把想法通通寫下來,直接寄給我。"


大老闆熱情友善的言語,很令張偉振奮,趕回西雅圖後,他即刻提筆,對公司的發展和現存的問題,逐一提出坦誠尖銳的意見和建議。哪裡想到,這份讓他廢寢忘食,苦思冥想的數十頁報告,竟然成了張偉後來面對種種無理待遇的"導火索"。 


張偉在報告中有理有據提到傑米手下的一位直接干將亨利,因為亨利工作上的主觀和失誤,造成業務上的損失和困難。結果這份報告,竟然被傑米老闆直接轉發給亨利,並且由亨利本人去全權處理。


期間,公司內部傳來"集團領導不相信中國員工"的流言,同時張偉的名字和職位在整個海產界的報紙與刊物中,消聲匿跡。這突如其來的轉變令張偉困惑,他不相信自己敬佩的傑米老闆會這樣待他,更何況自己曾為公司立下過汗馬功勞,他天真地幻想着集團領隊會給他一個澄清真相的機會。 


1999年2月,張偉趁休假期間去冰島後返回波士頓,剛下飛機就被幾位白人在飛機場當埸宣布解聘。與此同時,張偉在西雅圖的辦公室被封閉,公司配置的卡迪拉克轎車被追回,放在公司的一些私人數據和物品被毫無理由地扣留,甚至連張偉應得的薪水及補償金,也分文未付。


公司里幾位負責亞洲業務的華人,亦被監視起來,只有白人上班時,他們才被允許進入辦公室!



在這期間,張偉多次打電話,寫信,試圖以"說理"的途徑,溫和地解決這一突發事件。但是,總部一而再,再而三地把他拒之門外,甩給張偉的最後一句通諜是:"決定已定,無法改變。如果有任何問題,請你的律師直接與我們交涉。"


1999年5月,在事件發生後的第90天,被逼上梁山的張偉,不得不通過律師,正式向美國聯邦政府和美國平等僱傭委員會(簡稱EEOC)同時提出法律訴訟。


兩萬五千之差“道出”種族歧視觀

陳屹視線:"你的案子歷時兩年半,整個過程中,有過動搖嗎?" 


張偉:"當法庭打到第四天的時候,我已經疲憊不堪,精神和體力完全吃不消了,那個時刻,我確實對自己說過:何苦呢?" 


法庭上,被告依仗自己的財力和政界的威望,聘請了全美最大律師樓的律師,陣容十分強大。而原告張偉一方,僅有"兩個半"律師應戰("半個"是因為一律師剛剛大學畢業,尚處於實習階段)。張偉白天上庭,晚上跟律師共同研究案情,一天只睡兩、三個小時。頭三天,雙方唇槍舌劍,你來我往,勝負很難預測。


到第三天結束,對於第一次走上法庭的張偉來說,無論是體力上,還是精神上,都幾乎崩潰,在那個時刻,疲憊不甚的張偉忍不住問自己:“當初最後決定要上陣,還不是因為那兩萬五千美元之差,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 


什麼是兩萬五千美元之差?


這場官司早在半年前就應當開庭,然而,對方的策略很清楚,他們採取一拖再拖的辦法想利用自己的經濟實力,拖垮張偉。在美國,資金是一個官司成敗的最重要因素之一。被告的律師,是按小時從億萬富翁手中收錢,有打"持久戰"的條件。


而原告的律師只有在官司打贏後才能與原告按比例分成,因此力求"速戰速決"。但是,誰都沒有想到,這場官司從訴諸公堂到正式開庭,一拖就是一年半,這對張偉律師的壓力可想而知。


當初律師接受這個案子,除了是因為案件本身十分有說服力外,還有他長年的法律經驗:美國很少有大公司與其屬下雇員正式走上法庭,大公司一般會付出一些合理費用,以換取其原雇員放棄法律訴訟的權力,他們實在不願意受到美國大眾以及輿論的強大壓力,要知道,種族歧視在美國是極不光彩的事情!


然而,自稱為基督教徒的傑米,偏聽偏信自己的"圈內人",其"親信"編造各種謊言與故事,對張偉進行肆意詆毀與中傷。宗教的極度狂熱,會導致人們做出喪失理性、令人汗顏的醜事!


開庭的前一周,傑米親自給張偉的律師斯高特打來電話:"請轉告張偉,我們可以給他十五萬美元,這樣私了算了。如果張偉不接受,請明確告訴他,他將不會再得到一分一毫。我們也只好到法庭去見面了。"


張偉的律師,即刻把傑米的話告知張偉,張偉聽了氣憤不已。為了說服張偉,斯高特專門約另一律師,與他見面,提出讓對方付出20萬美元的妥協方案,如果雙方真正走上法庭,鹿死誰手,難以預料。


然而,對方卻暗示以十七萬五千美元了解此案。這一次可真真地惹惱了張偉,他對斯高特說:"對於一個億萬富翁,兩萬五千美元,只相當於普通人花20、30美金,根本不算什麼。


但他為什麼提出這樣的條件?他以為我在誣告他,在"訛"他。他以為一個來自中國的窮小子,見到十幾萬美金,會高興得忘乎所以。給你這十幾萬,不是因為他自我懺悔,承認自己犯了種族歧視的錯誤,恰恰相反,他認為是對你的施捨,是在打發中國的要飯花子!這本身就足以說明,他骨子裡都是對中國人的歧視!" 


"張偉,你要冷靜,請不要激動,更不要感情用事?你知道嗎?根據美國法律,如果一旦你在法庭上輸了,作為律師,我可以不要你的律師服務費,但是,對方所有費用你都要支付,這麼強大的對手,你可能要賠上百萬美元啊?"


"不就是個錢嘛,十年前,我就是兩手空空來到這片土地上,現在唯一有的,也就是這棟五年前買下的房子。到目前為止,我已經不是為了自己打這場官司,我希望通過自己不懈地努力,為所有的華人爭取到應得的公平與正義,即使這次傾家蕩產,我張偉在所不辭!"



從那一刻起,張偉的心中燃燒著一團怒火:即使輸了,即使現實要他再去從打餐館做起,即使整個案子要他赴湯蹈火,他也要豁出去了!因為百年的華人移民史上,太多的同胞,經歷了太多的忍辱負重,太多的委屈求全。


當今震驚全美的"李文和"被美國政府無理地誣告,虐待事件,最後也是不了了之。不成?沉默絕不再是金!華人應當有人格,應當受到應有的尊重!


面對法庭劈天蓋地的壓力,張偉強烈意識到,僅僅靠壯志是完全不夠的,策略和戰術才是勝利的基礎。當初斯高特律師根本沒有想到雙方最後會打到法庭,此時也是匆匆應戰。然而,這是張偉的案子,是他的生命,作為長期擔任領隊的高級主管,他認識到,現在該是自己親自上陣掌舵,扭轉乾坤的時刻了。



艱難的法庭較量


陳屹視線:"律師與你是什麼關係?"


張偉:"律師與我,是一個並肩作戰的團隊,他在法律上給我必要的指導與幫助, 最後的決策還是要靠自己。" 


出庭的第三天,是張偉身心最疲憊的一天,法庭剛一結束,張偉立刻回家補覺。晚上九點,睡足了幾個小時,重新精神煥發的張偉又回到律師樓,與自己的律師見面,討論、預測案情的進展狀況。


這次會議上,張偉直言不諱地對斯高特律師說:


"斯高特,對方明顯地想利用其人力、物力的優勢,通過"持久戰"在法庭上把你拖垮。


作為首席律師,需要你以最佳的體力和頭腦,全力以赴地應對最重要的戰役。讓博克和彼得幫你做些事情,博克雖然剛剛大學畢業,但整個案子的資料都是由他一手收集、整理,他對案情瞭如指掌,完全能應付一些不重要的證人,而您斯高特,應全力對付亨利和我本人,亨利和我,是這場官司成敗的關鍵!" 



在張偉堅決要求下,初出茅廬,血氣方剛的年輕實習生博克,以及經驗豐富的老律師彼得在以後幾天的庭審中多次出庭,給首席律師斯高特充份的時間準備、休息,為本案取得最後勝利,立下了汗馬功勞。


當法官宣布陪審團的最後判決時,斯高特激動與張偉熱烈擁抱,情不自禁地連連贊道:"偉啊,你真是我的好兄弟,你是我的大哥!"


張偉案件的勝利,亦使斯高特律師在美國法律界名聲大震。當初是斯高特律師給了張偉的啟蒙引路,之後,是張偉的堅定和智慧,使斯高特律師在他自己的美國司法事業上,更上一層樓。 



陳屹視線:"整個官司過程中,你最失望,你最感動的是什麼?"


張偉:"最失望的是,我曾經那麼努力地為了公司去賣命創利,最後卻被你最信賴的人,編出各種各樣的謊言,無情地歪曲真相;我最感動的是,美國民眾伸張正義的氣度,美國人民的正義感令我敬佩。"

 

法庭第五天,也是最關鍵的一天,這一天,以張偉出庭作證為主。斯高特律師,在法庭上,代表張偉,當眾朗讀張偉寫給被告方的信,然而,他把一個direction 錯誤地讀成 deduction,張偉當場提出指正。


這個無心插柳的舉動,讓法官當即決定,由張偉本人親自朗讀他所有親筆的往來信件。作為第一代移民的中國人,也許張偉的英文文字不道地,也許張偉的發音不完美,但是,他所親筆寫下的每封信,每一個字,都記錄著當時被誤解,中傷和歧視的事實,再一次過目這些文字,往事涌涌,他愈念愈激動,富有激情的宣讀,把他本人,把整個聽眾,帶到一個與其共鳴,與其呼吸的超然境地......十二位陪審團中的九位,悄悄地流下眼淚。 



陪審席上的十二位陪審員是由原告、被告雙方律師,以及本案法官在40位美國普通民眾中共同選出。這些陪審團成員來自各個階層、各個種族,與本案所有人沒有任何關係,開庭前對本案一無所知,不帶有任何先入為主的偏見。他們是本案真正的執法官,享有生殺大權,只有他們才有權決定誰是最後的贏家。


陪審團做出的最後判決完全是通過庭審過程中雙方的證詞、以及美國相關的法律條文得出結論。正是這些素不相識的陌生人,在最後判決時,毫無異議地一致裁定張偉勝訴,這在整個美國民事案件中是極其罕見的。 


法庭上,被告方和原告方分別享有二十小時的證人出庭作證時間。然而,被告方只用了7個多小時就匆匆收場,而原告張偉一方,足足用盡了這所有的寶貴時間。


面對各說各話的雙方當事人,陪審團如何明辨非曲直呢?


一個人編造一、兩句謊話很容易,但要在法庭上編造整個故事,而且每個細節都要經得起推敲,不留下一點破綻,前後保持完全一致,就太難了。同時法庭上緊張的氣氛,以及對方律師咄咄逼人的追問,一個說謊者很難自圓其說。不用說普通證人,就是律師,老闆本人,只要是在撒謊,終究會原形畢露。


老律師彼得與被告方當事人--欣斯女士的較量,就是一個最好的例證。欣斯女士--集團公司首席法律顧問,曾經與張偉共事多年,對張偉的能力和敬業,瞭如指掌。張偉被解僱時,她曾親口說:"你被解僱一事,絕不代表我的看法。"


然而,當張偉把海珍告上法庭時,為了維護那個"小圈子"的利益,為了表現對老闆的忠誠,她竟然以個人名義向法庭提供親筆證詞,其中寫到:"我可以親自證實,張偉去過冰島談判,他曾經站在對方公司利益上講話,而且有意要跟對方公司聯合起來,與我公司競爭。"


在此暫不談語言與現實邏輯之間的謊謬性,而是就她作為律師,寫出此信的後果,是她聰明反被聰明誤的結果。


法庭上,律師彼得不慌不忙地問欣斯:"請你解釋,什麼是我可以"親自證實"?" 


"我親自證實,就是我親自目睹或親自了解、掌握的事實。" 


彼得又問:"這就是你對"親自證實"的解釋嗎?"


"是,這就是我對"親自證實"的解釋。" 


"那麼,還回到你信中的"親自證實",你沒有參加過冰島談判,期間,也沒有跟張偉對過話,你的親自證實,是從哪裡來的?" 


"噢,噢,我是從亨利那裡聽來的?"


"如果你是聽來的而不是你親自掌握的證據,怎麼能說是可以"親自證實"呢?"


"是,怎麼不可以,是可以的..."


"是證實你聽到別人的話,還是你自己製造的話語。" 


"不是......我...是..."一位三十幾歲魅力非凡的女律師,已經被問得語無倫次。


美國大法官急了:"欣斯,這就是你身為一個律師對"親自證實"的解釋嗎?"欣斯滿臉通紅,表情十分尷尬。法官幾乎都要站起身來,"好了,我們現在休會你應該知道身為律師當庭撒謊的後果,我要求你向法庭遞交一份書面說明,解釋此事。"  


這一天,我們打了一個漂亮的大勝仗,為官司的全勝打下堅實基礎! 



  張偉,一個“海洋人”


陳屹問:"是什麼重要的因素,讓你成功地打下了這場官司?"


張偉:"我生命中的每一段,都有每一段的意義。你知道嗎?我的美國同事常常抱怨我說:偉,你怎麼就不能像其它中國人那樣聽點話呢?"


張偉在大連海邊長大,從小就喜歡大海,到美國後的第一份正式工作是海產漁業,自己買的房子,也面對着海,張偉可謂是一個道地的"海洋"人。他說:"與大海打交道,來不得半點優柔寡斷,一旦遇到颶風,我必須下令返航,這是人命關天的大事,我不可能對着船長還文縐縐地說:來坐下,讓我們喝杯咖啡,慢慢地商量。" 


早在七十年代,張偉與成千上萬的中學生一樣,來到農村接受改造。他所在的生產隊17年間,換了23個隊長,老百姓窮得點不起電燈。張偉作為知識青年擔任生產隊長後,天不怕,地不怕,頂着政治壓力帶領農民苦幹一年,終於迎來了整個村里歷史上第一個豐收年,第一次沒有吃國家的返銷糧。


那時候,國家的口號是:"寧要社會主義的草,不要資本主義的苗。"張偉雖然因為"不突出政治"受到當時政府的批判,但是,淳樸的村民們卻對張偉感激不已,全體村民自動聯名給上級寫信,"推薦張偉同志成為中國共產黨黨員。" 那一年,張偉才17歲。  


當今,已經進入中年的他,擔任集團的主要領導,其業務遍及美國各個州,幾個主管商討業務,電話會議是常事。張偉是有理絕對不讓的人,一次竟然把電話那邊的基姆副總裁氣得即刻坐上飛機奔過來,揚言:"我想殺了你!"等張偉和基姆真正面對面左談右談後,基姆不僅改變了口吻,還連聲贊道:"是它媽的這麼回事,怎麼都讓你想到了。我真是一時胡塗。" 


還有一次,在海上捕魚的俄國海洋公司的船長,突然打來急電:"由於船員家屬經濟困難,請務必在二十四小時內,電匯我們雙方簽約的另一半款項,否則,船員可能會停止捕撈。"


漁汛期間,分分秒秒不可鬆懈,魚群隨時可能游入深海。一個決策人隨時都要當機立斷。當時,公司大老闆正在度假,無處可尋,張偉承擔起全部責任,逼着公司會計師,即刻按照對方的要求,把數十萬美元電匯出去。


大老闆知曉後,連夜趕回公司,對着張偉大吼:"這是我的錢,不是你的錢,你有什麼權力把這麼大筆錢丟給別人?"張偉也理直氣壯地回答:"這不是你的或者我的錢的問題,可能你認為我武斷了。想想,對方在海上掌握著全部主動權,如果我們不讓步,不僅拿不到魚,前面的投資也會全部泡湯。


現在,表面上我們可能冒了些風險,但是,對方看到我們的真心後,還有什麼理由不好好打魚呢?"事實證明,張偉的判斷完全正確,那一年是公司歷史上最好的一個豐收年。



張偉留學時的專業是MBA,他來美國之前已經是當時全國高等學院裡最年輕的主任之一,也許不用學,他也可以拿下學位,然而,他一再強調,美國MBA給他的訓練,是組織能力上的訓練。


中國人最大的弱點,就是不習慣用文字記錄東西,什麼事都是電話講來講去,沒有文字依據。因此,一旦出了事故,就會變得空口無憑。所以,張偉很早就習慣了用文字留下備忘錄,每封往來信件,都有備案,正是這些鐵的事實在這次案件審理中,成為最詳細、最全面、無可辯駁的鐵證。 


在整個聽證,認證和做證的過程中,張偉是直接用英文面對面交涉的,這樣激烈和冗長的過程,如果要靠翻譯,靠別人做自己的耳目,通過別人來表達當事人內心真切的感受,無論如何,不可能不打折扣。語言,文化,性格給了張偉獲勝的綜合素質。 


張偉與他的律師,勝訴後的合影


美國聯邦地方陪審團經過兩周的審理,在2001年8月23日,裁定原美國海珍集團副總裁張偉,在公司機構兼併改組之時受到嚴重的種族歧視,被告向原告賠償損失費三百一十萬美元。


陳屹問:"這場勝仗,給你帶來了什麼?"


張偉:"它給我生命和事業,帶來了更高層的突破和醒思。" 

 

張偉一再強調,"這不是我一個人的勝利,我希望自己成為一個先鋒,成為第一代再也不甘接受不公正待遇的移民,我要拿出勝訴的錢創造一個基金會,幫助與我經歷相同命運的同胞。無論是白種人,黑種人,黃種人,我們應該享有平等的權益和尊嚴。" 


是的,美國法律不是單純的以法律來解釋,而是根據具體案例,作為參照物,相互影響的。張偉的案子,已經加載美國訴訟案件文檔中,更會作為一個史無前例的亞裔歧視案例,為後人參照。 


2004,全美就業律師協會在費城授予張偉“職場勇士”的稱號,以表彰他為美國勞工法律的修正和完善作出的傑出貢獻,表彰他為少數族裔爭取平等權益而創建了美國亞裔事務基金會。 


協會執行主席特麗莎·喬說:“張偉先生的所為在全美是首創。象這類種族歧視案,儘管當事人在物質上所獲賠償豐厚,但在精神上卻受到嚴重創傷,身心疲憊,都希望儘快忘掉過去,尋求自己新的生活。而張偉先生卻不是這樣。儘管歷經五年的磨難,他仍然以巨大的熱忱回饋社區,幫助他人,我對此深為感動。”


如果沒有這次逼上梁山,張偉可能還在做着一個高級主管職員。現在,張已經下了恆心,經營著自己獨當一面的事業,做了真正的老闆。剛來美國時的夢想,是為了追求一個安定的生活,而現在,張偉在精神上有更高的追求。


不是因為看到美國人彬彬有禮,就認為這個國家的人都很友善;不是因為看到有人對你不公,就抱怨這個國家充滿歧視。相反,通過更深入地紮根美國社會,更進一步地學習與探索,真正認識到美國認法不認情的實質,真正懂得用法律悍衛自己的尊嚴!


 結語


直至今天,美國媒體上對華裔的報導,還只會對所謂間諜和偷渡客做誇張的渲染而對無數在美國各行各業做出巨大貢獻的科學家和勞動者,很少有公正的報導。所以有不少早期留學美國的華人,融入美國社會愈深,愈感到一種難以名狀的失落、困惑和茫然。


常會聽到一些人說,自己講一口流利的英文,在美國公司工作,與美國人做朋友,嫁了或者娶了一位美國人,甚至言行舉止都已完全美國化就標榜自己已經打入美國的主流社會。實際上, 其中有太多的內涵,太深的誤解,太虛的盲點,被人視而不見。 


當你讀完這篇採訪後,是否可以回答"是這場官司找到了張偉?還是張偉找到了這場官司?是幸運的天時地利人和?還是張偉走出了常規的'天地人'?" 


採訪結束了,張偉從座位上起身,把目光轉向窗外,此時,天空已經被無數的星星點綴起來,茫然無際的宇宙間,也許只有穿過表面的黑暗,方可透視出更繁雜的課題和更多元化的挑戰,而這更深,更遠的世界,才是我們新一代移民真正求索的意義!!!?


(攝於1997年美國西雅圖、前左張偉·前右陳傳國教授,後左李波、後右作者陳屹視線 )


採訪後的第3天,

美國發生了911事件,

9月11日的同一天,

張偉從美國紐瓦克機場飛往西雅圖,

原本7小時的行程卻走了整整七天。


從這一個時刻起,

張偉的人生軌跡變了,

美國變了,

整個世界也變了......


完稿於2001年10月

再修改於2004年


刊載於《北京青年報》·美國《彼岸》雜誌·美國職場雜誌等


(照片部分來自張偉·部分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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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青年報,草老太轉共匪地大外宣。  /無內容 - 胡魯 08/15/20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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