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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事實消除誤解 了解加州ACA-5提案
送交者: 一草 2020年09月04日05:45:35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華裔二代大學生寫給家人的一封信:了解加州 ACA-5 提案 ZT

Original 美華 美國華人 Today

美國華人 1817篇文章


我就要從阿默斯特學院畢業。在爸爸媽媽的支持下,過去三年來我全心投入學習。我的研究方向之一是《平權法案》政策,特別是亞裔與《平權法案》之間的關係。現在,ACA-5/Prop 16 成為熱門話題,我的研究突然變得非常有相關性了。

撰文:婉婷

翻譯:顧君慧


平權政策系列文章 第一篇:給家人的一封信


加大洛杉磯分校。(圖片來自網絡)


親愛的家人,有關我們圍繞《平權法案》的對話:


首先,討論《ACA-5 提案》和《平權法案》不僅複雜而且給人很大壓力,謝謝你們願意跟我討論。這些政策,這個運動,對人們的生活有實際的影響。我認為,儘管有壓力,但仍然願意展開辯論,表明我們是一個讓人尊重的家庭。為此,我更加尊敬你們,我會在我們的交談中進一步表達我的敬意。


如您所知,我就要從阿默斯特學院(註:Amherst College)畢業。在爸爸媽媽的支持下,過去三年來我全心投入學習。我的研究方向之一是《平權法案》政策,特別是亞裔與《平權法案》之間的關係。去年的這個時候,我身在一個波士頓法院,旁聽哈佛平權訴訟案結案陳述。我研究並製作了一個有關亞裔美國人和《平權法案》的播客,其中我自己主持的一集則探討了第一代華人移民如何在微信上討論《平權法案》。


現在,ACA-5/Prop 16 成為熱門話題,我的研究突然變得非常有相關性了。在我們上次通話後,我發現自己有很多想法,是無法在簡短的Zoom對話中正確表達的。這些想法都匯集在這封信里了。話雖如此,這封信中的任何內容都不應該解釋為我試圖“洗腦”,迫使他人認同我的立場。您最終怎麼投票,與我無關。我只是想說一說這些問題背後更寬泛的背景和我的想法。


這封信中的所有鏈接都是經過精心選擇的。它們將鏈接到我的統計數據、歷史論據和信息來源,歡迎您使用這些鏈接來驗證我的信息源。【編者註:請前往文後英文版(鏈接)查看所有鏈接】


那麼,什麼是 ACA-5?


自 1998 年以來,加州的公立大學遵守州 209 號提案的準則,禁止在公共就業、公共教育或公共合同中考慮種族因素。ACA 5(現為 16 號提案)是一項投票提案,將於 2020 年 11 月出現 在加州選民投票中。它的通過將推翻 209 號提案,並允許在加州公立大學(例如 UC 和 CSU)錄取過程中將族裔納入眾多考慮因素中。


我想很多華人最直接關注的問題是:“ACA-5/16 號提案是否意味着我的孩子會更難被加州公立大學錄取?”以下是我聽到的一些說法:


“ACA-5/16 號提案意味着學校將實行種族配額。由於加州有 15.5% 亞裔,招生人員將確保所有 UC/CSU 中只有 15.5% 是亞裔。”又或者“因為我的孩子是亞裔,所以將會被 UC/CSU 拒絕。”

“學生可能面臨的教育障礙(例如無法負擔額外的課外輔導,放學後從事兼職工作而不是學習等)是一個社會階層問題。因此,沒有必要考慮種族。”

“對於學生在申請大學之前就存在的教育不平等,基於種族的平權法案只是治標不治本的解決方案吧?”


這些都是合理的憂慮!但是並沒有完全反映出現實情況。讓我們看看第一個問題:


1

“ACA-5/16 號提案意味着學校將實行種族配額。由於加州有 15.5% 是亞裔,招生人員將確保所有 UC/CSU 中只有 15.5% 是亞裔。”


ACA-5 實際上怎麼說?這是 ACA-5 的第一部分:


根據 1996 年第 209 號提案的規定,《加州憲法》禁止該州在公共就業、公共教育或公共合同中基於種族、性別、膚色、民族或原國籍歧視或優待任何個人或群體。為此目的,《加州憲法》將州定義為州、任何城市、縣、公立大學系統、社區大學區、學區、特區以及屬於加州的或州內的任何其他政治分區或政府機構。


ACA-5將廢除上述規定,還將就這方面的立法結果發表聲明。


即使您閱讀了整份修正案,修正案中也沒有任何關於使用配額的內容,修正案中也沒有任何規定,甚至沒有任何建議說,在做出這些決定時使用全州人口統計資料。


好吧。ACA-5 沒有提及配額,但也許 UC 招生人員就是喜歡配額,他們反正就會使用配額,也許這就是他們以前的做法。這是真的嗎?在 209 號提案之前,如果允許種族成為錄取過程中的眾多考慮因素之一,那麼學生人口比例是否反映了加州的人口比例?


讓我們比較一下 UC 入學人口比例(來自 UC官方 數據庫)和加州的族裔統計數據(來自加利福尼亞公共政策研究所):



1997 年被 UC 錄取的學生百分比

到1998 年占加利福尼亞州種族群體的百分比

非裔美國人

3.65%

7%

美洲印第安人

0.75%

[無數據]

墨西哥裔美國人/拉丁裔/西班牙裔

13.14%

30%

亞裔

32.54%

11%

白人

42.63%

52%


即使允許族裔成為錄取的一個因素,亞裔的錄取人數也超過族裔百分比近三倍。實際上,亞裔是唯一一個錄取人數高於族裔百分比的群體。因此,答案是否定的。學生的人口比例並不反映 209 號提案之前的加州人口比例。


“但是,自 1998 年以來,又多了很多亞裔學生被錄取!這不就是 209 號提案實施使得更多亞裔學生被錄取的證據嗎?”


自 1998 年以來,確實有更多亞裔學生獲 UC 錄取。1997年,有 14,559 名亞裔學生被錄取。2002 年,有 18,934 名亞裔學生被錄取。2005 年,有 20,077 名被錄取;到 2010 年,這一數字增加到 25,600 名。


自 1998 年以來,UC 的錄取人數也有所增加。1997 年,有 44,740 名學生被錄取。2002 年,有 58,886 名學生被錄取。2005 年,有 61,420 名學生被錄取。2010 年,有 78,984 名學生被錄取。


所以,我們不厭其煩,再來看看 209 號提案前後幾年的數據:



1997

2002

增長率

亞裔學生錄取人數

14,559

18,934

30%

整體學生錄取人數

44,740

58,886

31.6%


增長率之間的差異很小。如果 UC 整體上錄取了更多學生,那麼當然會有更多的亞裔學生被 UC 錄取。我不是統計學專家,但是,美國亞裔和太平洋島民國家教育研究委員會的這項研究提供了進一步的證據,這個研究發現:“UC 錄取的亞裔學生人數的增加與 1998 年不考慮族裔因素的錄取政策的實施之間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


那麼,209 號提案實際上怎樣影響亞裔學生的入學情況呢?以下是數據:


  • 在 1994 年(UC 提供的最早的入學數據),當時允許在錄取中考慮族裔因素,有 32.24% 的亞裔學生被錄取。

  • 在 2019 年(UC 提供的最新入學數據),當時不允許在錄取中考慮族裔因素,有 30.49% 的亞裔學生被錄取。


該數據唯一表明的是不允許考慮族裔的錄取政策傷害亞裔學生。我不是統計學家,但是其他學者研究了這些數據,發現在 1998 年第 209 號提案禁止在公立高等教育中採用《平權法案》之後,除了 UC Riverside 以外,所有 UC 大學校園的亞裔學生錄取率都顯著下降。


事實是,除非我們能夠在 UC 招生人員做出決定時坐在他們旁邊並探查他們腦中的想法,否則無法確切了解 2020 年 ACA 5 法案實施的話將怎樣考慮族裔因素。但是,通過法律以及收集和研究數據的研究人員那裡,我們得知:


  • 根據《民權法》第七章,不能全部或部分根據一個人的族裔或性別做出雇用決定。此外,根據第 11246 號行政命令,大學必須採取平權措施,以確保他們的聘用做法公平、公正且不歧視。根據 209 號提案的最後一點:“如果發現本節的任何內容與聯邦法律或美國憲法相牴觸,則應在聯邦法律和美國憲法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執行這一節的規定。”換句話說,當 209 法案與聯邦法律或憲法有衝突時,以聯邦法律和憲法為優先。所以說,不管是 209 法案還是ACA 5,都不會導致任何人因為他們是亞裔、黑人、拉丁裔、美洲原住民或白人而不被大學錄取。


  • 正如我之前所說,在 1998 年第 209 號提案禁止在公立高等教育中採用《平權法案》之後,除了 UC Riverside 以外,所有 UC 大學校園的亞裔學生錄取率都顯著下降了。


  • 第 209 號提案通過後的一年,由於給獲得政府合同方面造成的障礙,少數族裔和女性擁有的小型企業每年估計損失 10 億美元的合同收益。


2

“學生可能面臨的教育障礙(例如無法負擔額外的課外輔導,放學後從事兼職工作而不是學習等)是一個階級問題。因此,沒有必要考慮族裔。”


也許另一種說法是:種族重要嗎?因此,具有族裔意識的錄取政策仍然重要嗎?


在之前的談話中,我們還談到了近期的“黑人的命也是命”運動。我再說一下,亞裔美國人絕對面臨種族歧視,亞裔美國人的生命也絕對重要。如果有人說亞裔的生命無關緊要,我會立即譴責這種言論。但是,美國目前對白人生命的重視程度高於亞裔、黑人、拉丁裔和所有其他非白人。因此,人們正在抗議並要求正視我們仍然面臨種族主義這一事實。大多數人都不會跑到街上搖旗吶喊“白人的生命比其他人的都重要”,但我們知道這是事實,尤其如果您不是白人。



種族主義根植於建國之初。作者棣華在上一篇文章中🔗的描述很有說服力:“種族主義意識形態的消長與經濟和政治環境有關。也就是說,當種族主義信仰成為靠邊緣化某些群體而成就的激勵機制的一部分時,種族主義信仰就會泛濫。......美國黑人從殖民時代被奴役開始,就面臨着被剝削和徵用。正如歷史學家 Barbara Fields 所言,奴隸制的目的不是“製造白人至上”,而是“生產棉花、糖、大米或煙草”:奴隸制度造就了一個被剝奪了自由、財產和權利的群體,這個群體被迫提供必要的勞動力,使殖民地的經濟企業如經濟作物農業得以起步。更妙的是,由於奴隸勞動是無報酬的、終身的,白人種植園主可以獲得比使用有薪或臨時勞動力(比如契約僕人)更大的利潤。認為非裔 "天生”或 "生理上”低劣,因無法生存而理應被奴役的種族主義信念,有助於從敘事上強化被奴役的非裔作為被剝奪的勞動階級的地位。”


當然,理論上說,奴隸制在 1865 年廢除了,但在廢除奴隸制後,政府立即實施了《黑人法典》。《黑人法典》本質上是通過法律手段使黑人公民陷入契約奴役,剝奪他們的投票權,控制他們的住所和出行方式以及劫持他們的孩子做勞工;這不是奴隸制,但差之不遠。1867 年的《重建法案》削弱了《黑人法典》的影響,開始允許黑人參政,但重建只持續了 12 年。報復性立法隨後迎來了吉姆·克勞時代,在這個時代,黑人和白人在生活的各個方面被隔離:教育、住房、公共交通、餐館、監獄、飲水機、衛生間等。實際上,這意味着供黑人使用的設施(如果存在的話)通常較差,包括資金不足和人滿為患的學校、惡劣的醫院設施等。


亞裔呢?在吉姆·克勞時代,美國的亞裔並不多,但一般不認為亞裔是白人,而且亞裔同樣受到種族隔離、反通婚法的約束(即不允許白人與亞裔結婚)以及歧視性的商業行為。《排華法案》禁止所有中國勞工移民,這是美國第一部排除特定種族群體的移民法。國會通過該法案是為了緩解白人工人對維護“種族純度”的擔憂,他們聲稱華人搶了他們的工作(這是否聽起來很熟悉?),儘管華人僅占美國人口的 0.002%。


“但是亞裔為達到我們的目標而努力工作!你看?我們經歷了很多種族歧視,但是與黑人不同,我們仍然擁有如此高的家庭收入和教育成就!”


無疑,亞裔移民來到美國時面臨到巨大的挑戰。但是,我們還未談完歷史。首先,儘管任何非白人在美國都面臨種族歧視,但黑人在美國被奴役了 200 年,而亞裔卻沒有。請不要將此聲明解釋為我聲稱亞裔在美國沒有面臨種族歧視和困難。每當在微信上有文章談論其他少數族裔經歷的種族歧視時,我經常看到這個回應。這不是我的初衷。


被奴役的後果是什麼?奴隸制一旦結束,一切都神奇地解決了嗎?不,正如我們之前討論的《黑人法典》和吉姆·克勞法。但是,一旦我們刪除了吉姆·克勞法律,一切都會神奇地解決嗎?我們中許多第二代移民的孩子都在學校里學過美國奴隸制和種族隔離的歷史,但是在吉姆·克勞法之後仍然存在的種族歧視要複雜得多。這是《紐約時報》最近一篇文章的描述:


儘管不受約束的歧視在阻止美國黑人獲得機會方面仍然有重大影響,但美國白人數百年的經濟領先優勢才是維持今天的種族等級的重大因素。一旦法律開始禁止針對黑人的種族歧視,白人便創造了所謂的種族中立手段來維持政治和經濟實力。例如,在第 15 條修正案授予黑人投票權後不久,許多州的白人政客意識到剛剛解放的黑人的貧窮狀況,因此實施投票稅。換言之,美國白人早就知道,在黑人一直處於極度貧困並且無法積累財富的國家,涉及金錢的規則和政策在維持種族分界線方面幾乎與法律允許的種族隔離同樣有效。如果美國白人利用其世代相傳的財富和較高的收入,搬進昂貴的住宅區,其中有超出了大多數美國黑人的價格範圍的專屬公立學校,則沒必要制定法律來強迫住房和學校的隔離政策。



今天,由於美國的這段歷史,美國黑人繼續在許多方面處於顯著劣勢,包括就業、教育、住房等。(要詳細了解這一點,我鼓勵您閱讀這篇文章🔗


但是我們家和這段歷史有什麼關係?我們不妨在 1965 年的《移民法》中找到答案,該法案取消了以前基於國籍的移民配額(這就真的是配額了),改為優先考慮家庭團聚、技術工人和專業人士。1965 年後,非常多亞裔移民到美國,以至於亞裔在美國的比例從 1965 年的不到 1%上升到 2015 年的 6%;在自 1965 年起到美國來的所有移民當中,現代這一波亞洲移民浪潮占四分之一。而由於移民政策優先考慮技術工人和專業人士,因此與美國出生的居民相比,南亞和東亞移民擁有學士學位或更高學位的可能性更高。隨後是 1990 年的《移民法》,該法案增加了基於工作的永久簽證的數量,並對臨時技術工人類別進行了更改;再次優先考慮受過良好教育、高技能的移民。


沒有誰一來到美國,馬上就能完整地了解美國的歷史。即使我出生在美國,我也不斷在學習。許多從亞洲來的朋友都告訴過我,他們是來到美國,從多數民族變成少數民族,才第一次對自己的種族產生了意識。但是,如果我們回顧一下歷史,由於移民政策,包括我們家人在內的 1965 年後移民到美國的亞裔,平均來說受過更高的教育和具有更高的技能。當中許多人最終進入了高薪領域,例如科學、醫學、技術和金融界。


我並不是說亞裔移民到美國很容易,或者我們不會面臨歧視。我並不是說 1965 年以後來到美國的每個亞裔都有博士學位。要了解這一點,您只需要看看其他亞裔美國移民的狀況,他們往往為了逃離越南、緬甸和不丹的爭亂而來到美國。(從一個飽受戰爭摧殘的國家以難民身份來到美國,相應地家庭收入必將低於平均水平,教育程度也較低。紐約市的華裔也是美國所有少數族裔中貧困率最高的之一。並非每個亞裔都是“比黑人做得更好。”)但是,許多亞裔確實是帶着領先優勢來到美國,因為他們在自己的祖國已經是佼佼者了。


同樣,亞裔美國人沒有像美國黑人那樣體驗過奴隸制度造成的深遠影響,特別是在吉姆·克勞時代結束一年後的 1965 年之後移民到美國的亞裔。1965 年後的亞裔移民來到一個 1964 年的《民權法案》剛剛出台的美國;《民權法案》禁止基於種族、膚色、宗教、性別或種族的歧視,而這是許多活動家如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Jr.)付出努力甚至生命才得到的勝利。1965 年後移民到美國的亞裔沒有經歷過 200 年的奴隸生活,但他們受益於做過奴隸的人爭取回來的法律修改。我要重申,這並不是亞裔的錯,也不意味着亞裔不會遇到困難和種族歧視。這僅意味着,正如我們所面臨的困難是真實的,黑人所面臨的困難也是非常真實的,並且有時與我們所面臨的困難有很大不同。生活在美國,我們就繼承了它的歷史,無論我們是否決定承認它。



在談論《平權法案》時,為什麼要提到這些歷史?在大學申請過程中對種族的額外考慮,只是為了正視我們仍然生活在美國的種族主義陰影下的這一事實。種族不可避免地影響着每個人的生活:白人、亞裔、黑人、拉丁美洲人或美洲原住民,或其任何組合。


911 之後,針對南亞裔美國人的仇恨犯罪激增,甚至導致涉及謀殺和永久腦損傷的事件。現在,在 2020 年的舊金山,有人只是因為看似中國人就在大街被人吐口水。由於冠狀病毒,全美國針對亞裔的仇恨犯罪正在上升。在我的畢業論文中,我打算重點討論有關冠狀病毒的反亞裔歧視。“亞裔的命也是命”,但美國似乎並不以為然。


目睹歧視令人可悲,親身經歷歧視則更可怕。在街上被人罵“corona”,是我上學期經歷的最糟糕的時刻之一。但是我們必須認識到,在街上向亞裔吐口水叫他們“滾回中國去!”的白人至上主義者和濫殺黑人的是同一夥。制度導致主要為有色學生服務的學校比大多數白人學區所獲得的資金少 230 億美元;對於同樣的行為,黑人學生比白人學生受到更經常和更嚴厲的懲罰;導致黑人孕產婦死亡率如此高,被當作人權問題來看待。“黑人的命也是命”,但美國似乎並不以為然。


因此,最終回到最初的憂慮:種族不能代替階級。種族與階級息息相關,這絕對是真的。由於美國的奴隸制度歷史,黑人被剝奪了世代積累財富的機會。但是,僅將《平權法案》基於階層(UC 入學標準已經考慮階層)並不能解決所有問題。


如果我們用假設來比較一個貧窮的白人學生和一個貧窮的亞裔學生,並且為了辯論,假設他們的社會經濟背景一模一樣,我們知道兩個學生在成長過程中都會面臨困難。也許他們兩人都必須做兩份工,並照顧一個生病的親戚,而且他們都負擔不起 SAT 補習。


但是,在成長的過程中,這位貧窮的白人學生並沒有因為媽媽的滑稽口音受到嘲笑,也沒有被班上其他人錯認為另一個白人男孩。貧窮的白人學生從來不必承受成為家庭翻譯的負擔,也不必像許多亞裔二代那樣初中就要學會支付賬單和報稅。貧窮的白人學生更容易死於意外傷亡(老天保佑),而 15 至 24 歲之間的亞裔的主要死因是自殺。階層無法驅走針對亞裔的仇恨犯罪。無論我擁有幾輛特斯拉,拿到個博士學位或買了棟房子,如果一個種族主義者看到我的臉,他們都同樣會罵我是吃蝙蝠的中國人。


同樣,如果我們把上面的亞裔學生換成黑人學生,在成長的過程中,這位貧窮的白人學生不會看到每次自己走近時其他人都會抓緊錢包。這位貧窮的白人學生,僅僅憑藉一個聽起來是白人的名字,就更有可能獲得工作面試機會。與他的黑人同學不同,這位貧窮的白人學生將受到他的老師的鼓勵而參加高級課程。這位貧窮的白人學生不會因為玩玩具槍而被警察開槍射殺。在美國,存在超越階級的因素,這對人們的身心健康產生了真切的影響。科學研究支持這一點。


3

“對於學生在申請大學之前就存在的教育不平等,基於種族的平權法案只是治標不治本的解決方案吧?”


我們都能同意,出生在有錢人家、身為白人和男人通常會過上更輕鬆的生活,這不是他們的錯,這是我們的社會環境造成的。《平權方案》認識到這一點,因此正在努力平衡這些因素。我們不是從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中起步,然後隨意決定選擇提升一個群體於所有人之上。競爭環境從一開始就不公平。


《平權方案》絕對是一個治標不治本的解決方案。這些教育上的不平等在學生申請上大學之前就早已存在,我絕對不同意《平權方案》可以根治種族歧視的說法。如果我們能夠從一開始就解決種族不平等問題,並純粹根據個人的優點來判斷,那不是更好嗎?當然好!一萬個好。但我們不可能突然決定無視種族不同,從而解決數百年來的種族歧視問題。我們必須認識到,現在申請大學的黑人、亞裔、拉丁裔和美國原住民學生的生活受到他們的種族身份的影響。換句話說,當我們在大學申請或公共就業申請中標記種族身份時,我們只是在更全面、更準確地描述影響到我們生活的許多因素,而種族是其中之一。



當然,與此同時,我們必須盡最大的努力爭取從一開始就消除這些不平等。我們可以採取《平權方案》,同時,我們亦可以投票為學校提供更多資金。兩者都朝着同一目標邁進。


最後的想法

當我開始回顧我們的談話時,我並沒有打算就《平權方案》和美國種族歷史高談闊論。我不會因為寫這篇文章而獲得大學學分,而且我可以閉嘴,再也不會和家人談論政治就算了,那麼是什麼促使我寫這篇論文呢?也許是因為我一生都渴望自己是白人,或者因為我想知道為什麼一個路過的白人男孩在公園裡說 Konnichiwa 嘲笑我,或者是當我媽媽告訴我她的華人同事多次被罵“滾回中國去!”的時候感到極度的悲傷。


當我高中畢業時,除了模糊的“醫學預科”想法外,不確定自己想做什麼;但不知何故,我在大學的學習軌跡逐漸集中到種族和族裔研究上。過去兩年來,我一直向學校行政機關爭取建立一個亞裔美國人研究部門;過去三年來,我竭盡全力學習,以了解在美國身為亞裔的意義以及如何使這種經歷變得更加公正。也許到目前為止,我學到的最大的教訓是,首先,我身為亞裔美的個人經歷絕對無法反映出“亞裔美國人”經歷的豐富和複雜;其次,身為亞裔美國人意味着與美國的歷史以及其他種族群體的經驗彼此共存並互相認同。對我來說,當我們真正需要關注的是改變美國這個視我們為二等公民的制度時,指責和看不起其他種族群體毫無用處。


我也深刻地認識到,我的生活經歷可能與您的生活完全不同。我在美國出生和成長 21 年,但是我們的許多家族成員在我出生之前就已移民到美國。正如我開頭所寫,毫無疑問,我們許多家庭成員為我的幸福犧牲了不少。當我上大學結識新朋友並第一次讀到有關種族的批判理論時,爸媽兩人都在加州每天努力工作,以確保負擔得起學費。我不必擔心學費,只專注於研究自己喜歡的,是一種奢侈;我只想分享我的幸運,分享我由於家人的辛勤工作而獲得的知識。儘管我研究涉及多個有關種族的課題,但我絕不敢聲稱自己是種族、《平權方案》或美國歷史的“專家”,我只是非常關心這個問題。


最後,在這封長信的結尾,我想讓您知道我很樂意進一步討論我寫的任何內容,甚至與這些主題略有關聯的任何內容。(我在哪裡可以閱讀有關_____的更多信息?我不同意您對______的說法,我想和您談談。)請給我發電子郵件,給我發短信,寄您自己的論文給我,跟我交流。畢竟,我們是一家人。


婉婷敬上


後記:自從我寄出這封信後,我已經收到一位親戚的回信,我也回復了他們的信。儘管困難重重,但直到今天,我和我的家人仍在就這些話題進行對話。我對我家人的生活經歷加深了理解,他們也進一步了解到我的生活。另外,我的家人認真對待我的見解,而不是馬上開口指責我是一個自我憎恨、無知的年輕人,這一點令我感激和驚喜。


我為身為華裔美國人而感到自豪,原因之一是因為我們社區擁有了不起和多樣化的經歷。我希望我們尊重並深入考慮彼此的經歷,不要因為彼此不同而立即忽略對方。


這是“心聲”專欄平權政策系列的第一篇文章。敬請關注更多文章!


英文版請複製鏈接:

https://chineseamerican.org/p/32495


撰文:婉婷

翻譯:顧君慧

編輯:Jing

本文由作者授權原創首發於《美國華人》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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