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一直捉摸不透,美國大選舞弊案,川普既然已經走法律程序了,把收集來的所謂證據,也都提交給法庭了,為什麼還要大張旗鼓地、沒完沒了地製造輿論,散布拜登集團大規模舞弊的所謂證據呢?由法院去鑑別真偽,最後做出裁決不就得了?你們再怎麼扇呼,法院還不是該怎麼判就怎麼判?
這是正常人的想法,川普哪裡是正常人!
有位網友打了個比方,說有人狀告某人殺人,把訴狀連同證據都呈交給了法院。立案後,不是等待判決,而是大張旗鼓地向外界散布所謂的殺人“證據”,不斷地、言之鑿鑿地聲稱:我有“鐵證”。。。。。。他為什麼要反常地這樣做?
這一打比方,就很容易明白了。起碼從中可看出這麼幾點:
1.缺乏自信,手裡的證據沒辦法證明人家殺人,沒把握打贏這場官司;
2.要想勝訴,必須忽悠人們相信自己的說法,得到眾人的同情,讓他們用自己的方式去給法院施加壓力;
3.一旦法院最終判定我勝訴便罷,如若不然,法院就是我下一個挑戰和控訴的對象。
川普集團近來的所作所為,不正好說明這一切嗎?川普集團大肆煽動的結果,可謂大有成效,除了號稱百萬人的挺川遊行示威以外,據一位網友披露,連民主黨人都有30%相信拜登舞弊了!至於對法院裁決起不起作用,那就是另一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