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12年前我在新浪博客發文對朱鎔基的施政進行過批評。發帖二小時後
遭惡棍威脅逼我刪帖。今日我再度發聲。
朱鎔基主導的國企改制私有化是一場權貴大分贓
朱鎔基於1997年底開始推行被稱為“抓大放小”的“國企改制”。所謂“抓大”,就是指資產規模大且與國計民生有關的金融、能源、電力、電信、交通等企業,准許其經過資產重組後上市。這裡的資產重組,是指國企可以向外部人和外資出售部分股份,但國家仍然控股(51%以上或者必須成為第一大股東;所謂“放小”,是將市場前景不佳或虧損嚴重的中小型國有企業出售,允許其私有化,以甩掉政府的包袱。
私有化過程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從1997年下半年到2001年,歷時4年左右,主題是中小國有企業的私有化,成為原廠長、經理等私人擁有的企業。 第二階段是大中型國有企業的部分私有化,大約從2002年開始,到2009年基本完成,其手段包括把國有企業改組後上市、管理層持股(MBO,Management Buyout)、職工股份化、與外資合資、與私企合資等等。由於這些企業資產規模龐大,廠長經理們無法獨自侵吞,所以通常是動用公款購買企業股份送給企業高中層管理幹部,並用送股份的辦法賄賂那些有權批准企業上市的政府部門官員及其家屬,形成利益共謀。這些共產黨的國企幹部和政府官員不花任何成本,便成為大中型上市公司的持股總經理或常務董事之類,憑藉職位優勢成了資產所有者。李小琳等百餘位紅二代,就是通過這種MBO的方式化公為私,成為巨富。
化公為私合法化使普通大眾雪上加霜,造成社會的兩極分化。貪污合法化讓部分人不勞而獲成為紅色資本家。
這些廠長經理幾乎百分之百都是共產黨員。慷國家財富之慨讓這部分人一夜之間轉身成為富豪。這叫什改革?分明是對社會公共財富的強取豪奪大分贓。
禍國殃民朱鎔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