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曰公證處 實為壓榨機
改革開放初期的撥亂反正使在文革中銷聲匿跡的公證處又重新面向社會掛牌辦公。公證處編制是隸屬於司法局的一個下屬部門。1988年前後做一件公證收費人民幣50元,還像一個為人民服務的樣子。
1989年官倒甚囂塵上。經商熱在公檢法蠢蠢欲動,方興未艾。如青島市中級法院籌辦了以王XX為經理中院餐廳。我到臨沂市出差曾親眼看見法院民庭餐館和經濟庭餐館對門開業的橫幅標語。司法腐敗的已在公檢法深深紮根。
隨着房地產業的發展和群眾房產持有權益的變動越來越多,公證處門庭若市。公證收費標準逐年上漲。房屋產權在家庭成員內部贈與或轉讓,公證處的收費由原先的每件收取公證費50元上升到按房屋先行市場價的1%收費。即房價200萬的房產要繳納公證費2萬元,是以前公證費的400倍。
如父親欲將一處房產過戶在兒子名下,價值300萬人民幣的房屋公證費按最初的按件收費公證費為50元。現在漲價按房價1%標準收費為人民幣三萬元。漲價600倍。不交錢不辦公證,房管局不給過戶。這就是公權力壟斷的力量。
另外公證處還聯合了物價評估部門要先評估後公證讓百姓再公證費外再支付一筆房屋評估費。
如涉及公房還要聯合審計部門要先審計後公證讓用戶再支出一筆不菲的審計費。
一個編制只有六個人的公證處一年公證2000套房屋單公證費就可收入4000萬元。幾乎全是利潤,也不需承擔一分錢的納稅義務。怪不得許多城市的司法局光公證處就開設了第一公證處到第六公證處。財源滾滾來這空手套白狼般的斂財太容易。一處100平方米的公證處六個人一年可賺一座高樓。
公證處的收入屬於司法局的三產和小金庫。多用於內部發獎金和吃喝揮霍。這讓公安、交通、消防部門眼紅。於是各部門使盡各種斂財歪招,瘋狂地收費罰款,助長了司法腐敗風氣的黑幕蔓延。
我在80年代交過50元的房產交易公證費。在六年前被迫交過二萬元的對子女房產贈與公證費。整整翻了400倍。我們普通老百姓還得去排隊接受這種血盆大口的榨取。
在美國公證認證不為官方壟斷。據美國公證認證中心發布資訊:有十個渠道可辦理公證認證。除市政廳、法院外一般律所、圖書館、大學、快遞公司、藥店等都可辦理公證認證。起步費用僅為$4.99.
讓我禁不住喊:厲害了,我的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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