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1964年我第一次发工资那时光
1964年我就业在青岛一家国营纺织企业。6月21日这天我第一次领到人生的第一份工资21元。21岁21日21元三个21令我终生难忘。
当时的工资政策规定:男性学徒工第一年21元,第二年23元,第三年25元。满三年出徒后考核定级。一级工30.50元二级工35.69元三级工40.50元。晋升到四级工难度加大,一般需要十年以上的工龄。
厂长是个新四军出身的老干部行政十四级月工资是140元。
每月发工资时还附带发面值三角五分的理发票和洗澡票各二张。
那是的物价很便宜也很稳定。工人发了工资后的几天里首先要做的事就是购买一个月必需的粮食、煤炭和柴草。缴纳房租和电费。
粮店是粮食局开办的。面粉0.18元/斤 ,玉米面0.105元/斤,大米0.168元/斤,地瓜0.015元/斤。一个人一个月主食大约需要六元。
蔬菜副食品店是公家开办的。肉猪和鸡蛋凭票供应每斤单价都在七角以下。新鲜小杂鱼每斤在0.1-0.2元间,蛤蜊每斤5分钱常年不变,一般蔬菜每斤价格都是在1.5—6分钱之间。豆腐每斤八分钱,酱猪头肉七角一斤多年不变。
煤店是国营的,市民凭证每月供应100—150市斤不超过2元。
工厂对男职工每年发放工作服一套。许多工人一套工作服缝缝补补穿二三年。 节省出一套新工作服用于上下班走街穿。
厂里设有保健站由西医和中医坐诊。工人工作时间可到保健站免费看病取药。保健站提供到厂外区级医院看病的记账单。成打的记账单放在保健站桌子上,无需打招呼,人和人都可撕下一张记账单自己到厂外指定的医院看病,出挂号费外自己不花一分钱。
二年之后文化大革命开始了。保健站贴满对厂医的大字报,中医被遣返送回他的原籍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