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天:關於哈佛博士案
沙清
為什麼在中青報第一篇文章偽造證據被北京報揭穿、坐實後, 中青報沒有讓肇事記者反省,反而又拋出第二篇文章?中青報內部的監控自律機制是否存在?
一邊是博學多才、掌握前沿學術的哈佛博士,另一邊是只會碼字的記者。差距巨大,對比強烈。憑什麼後者以一紙謊言就主宰前者的命運? 這個文化大革命期間才有的現象,為什麼會沉渣泛起? 這個社會的公序良俗何在?
為什麼不讓陳琳博士說話? 為什麼不接受陳琳就具體指控的對質? 即使法庭內,法官也會給被告陳述的機會,何況哈佛博士並不是被告,只有記者一面之詞的指控,中青報和它的記者何才何德,具有超越法庭和法官的權力?
為什麼不讓其它媒體跟進調查核實中青報對陳琳的一系列指控?禁止其它媒體跟進的指令是誰下的?如果當時放手讓其它媒體介入,“破解”一文會像“憑什麼”一文一樣,幾天后就被駁得體無完膚嗎?
像這樣涉及個人聲譽的嚴肅事情,怎麼可以一家報紙的一個記者說了算?警察出警還需要成雙成對,以便互相約束。媒體業門檻很低、泥沙俱下,低素質者比比皆是。一個記者的未經第三方獨立核實的報道(事後被證偽), 赫然登上“央媒”頭版,這在新聞業屬於什麼性質的違規或違法?
公安局發布犯罪信息,儘管證據確鑿, 嫌疑人姓名都用“×某×”。而中青報將一系列捏造的虛假的指控強加在真名實姓的陳琳博士頭上,這是什麼性質的侵權?公檢法為什麼介入嗎?
中青報跟農民報、中國婦女報一樣,有特定的報道領域和受眾範圍,但它不安分守己,闖入本屬於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等嚴肅專業大報的報道領域,憑一條捏造的證據挑事事端,如此違紀僭越,中宣部和國家新聞總署不應該懲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