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一家总部设在纽约州的著名舞蹈团依靠儿童和青少年在世界各地演出,每个演出季收入数千万美元,却只给未成年演员很少或根本没有报酬。纽约劳工监管部门一直对此袖手旁观。
这种情况在最近几个月发生了变化,纽约州劳工部正对这家名为神韵艺术团的舞团展开调查。
这个负责执行有关童工、加班和最低工资法律的机构拒绝透露正在调查的内容。但调查是在《纽约时报》提出相关质疑后开始的,本报在8月记录了法律专家和前表演者描述的该团体可疑劳动行为的多起事例。
神韵艺术团由法轮功宗教团体运营,位于纽约市西北部奥兰治县一个占地160公顷、戒备森严的园区内,前表演者说,该团要求表演者保持艰苦密集的巡演日程,并且在恶劣的条件下训练。
许多年轻舞者和乐师都是虔诚的法轮功修习者的子女,从海外来到神韵艺术团总部龙泉寺上学。他们获得全额奖学金,外加食宿,并被告知演出也是学习的一部分。许多人在第一年的巡演中拿不到任何报酬。
“这看似完全合理,”小提琴手尤金·刘(音)说,他从15岁起在两年内参加了200场神韵艺术团的演出,但每月收入从未超过300美元。“但如果你考虑到,这些人没有能力就任何劳动和工资状况进行谈判,那么我不知道这样的做法是否能站得住脚。”
事实上,《纽约时报》发现,神韵艺术团似乎多年来一直在违反一项旨在保护未成年表演者的州法律。该法律要求表演团体在使用未满18岁的表演者之前获得州认证,并要求这些表演者拥有工作许可证。
该法律还规定了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教育,包括雇主在工作日留出学业指导的时间。该法还规定,表演者收入的15%应存入信托账户,但没有规定表演者是否应该得到报酬,或者应该得到多少报酬。
前神韵艺术团表演者表示,他们在巡演期间的学习主要是在演出间隙写日记,或者做家庭作业。他们不知道工作许可证或信托账户的事。
该法律确实规定,“在教堂、学院或学校,包括舞蹈或戏剧学校”的表演者可以免于申请工作许可。但专门处理劳工问题的娱乐业律师迈克尔·梅茨纳表示,这种豁免适用于学校表演或唱诗班等,而不适用于神韵这样的专业巡演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