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相識是偶然。我和同伴坐在酒吧門口——我很少去酒吧,偏偏所在的城市以此聞名,免不了體驗一次——就那次,旁邊桌坐了兩位白人女士,在男人居多的酒吧很顯眼。兩人很親密,時而交頭接耳,時而開懷大笑。我寫小說在興頭上,有種“世界是我的表象”的錯覺,心裡將她們判為同性戀人。
我問靠近我的那位,城中有什麼不錯的餐館。孰料她是熱心人,一下推薦了五六個。我們開始聊天,從城市狀況、網絡新聞聊到她的孩子和婚姻。我猜錯了——她們不是戀人,而是髮小。我搭訕的那位(J女士)住本城,另一位來拜訪,J女士帶着觀光。我和同伴看似不是危險人物,聊到最後J女士跟我交換的電話號碼。J女士面相端莊,笑容坦誠。她愛喝啤酒,坐一起時就有兩大杯見底,越喝話越多。臨別還邀我們去另一家酒吧繼續,被婉拒。
後來我們邀J女士逛過露天的工藝品市場,也計劃一起逛玫瑰園,或者去酒吧,都沒能實現。要麼是她忙,要麼是我提不起興致。我很快發現,我和她的愛好完全相反。她聽的音樂我沒聽說過。我跟她說我喜歡歌劇,還擔心她以為我造作。我對社區活動不關心,她則是關注時政和本城狀況的好公民。她是環境主義者、動物保護主義者,我想請她到家裡玩,最後作罷,因為不知她對衣架上的幾件皮衣有何反應。不過,最麻煩的是食品。她吃純素(vegan)我們一起吃飯,費力才找到一家離我家不遠的披薩店,有素食的選項。其實早該料到:初次見面,她向我推薦的幾家餐館都是全素或者明說有素食選項的。
認識她的那年冬天,她發來一條短信,說某個她常光顧的酒吧效益不好要關門,她想最後去喝一杯。那地方離我家遠,我也不熱衷喝酒,就回了一個“希望能去,但不能保證”。我最終沒有赴約,我們從此也疏遠了。
阻止人們接近的,吃與喝;種族、年齡等等在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