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黎智英之痛: 哀其不幸,怒其不爭 |
| 送交者: 謝盛友文集 2025年12月28日13:32:52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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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之痛: 哀其不幸,怒其不爭 “哀其不幸,怒其不爭”是魯迅借評論拜倫時提出的,意指對他人遭遇的不幸感到悲哀,同時又因其不抗爭、不奮起而感到憤怒和惋惜。這句話揭示了魯迅對舊社會底層人民的複雜情感:同情他們的苦難,但對他們麻木不仁、不思改變的“不爭氣”深感痛心與失望,呼喚民族覺醒。 香港高等法院2025年12月15日裁定黎智英犯有“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等三項罪名,引發國際社會強烈反應。黎智英子女亦對其父被判罪成對出回應。 黎智英之子黎崇恩(Sebastien Lai)在回應父親被定罪時表示: “今天對所有信仰真理、自由和正義之人來說,是黑暗的一天。我的家人和我對判決感到悲痛,但並不意外。我們一直清楚,父親遭到起訴,僅僅因為他勇敢的新聞工作以及對民主的堅定信念。今日之定罪,是中國和香港當局多年迫害的最終結果。這是對我們共同珍視的價值觀的攻擊。現在,英國政府必須站出來,捍衛這些價值,爭取我父親獲釋,以免為時過晚。” 黎智英的女兒黎采(Claire Lai)表示: “過去幾年我一直生活在香港,親眼目睹父親健康狀況迅速惡化。他今年78歲,已經在極其惡劣的條件下被關押了五年,我們非常擔心他還能承受多久。此次判決表明,當局至今仍然害怕我父親,即便他已處於衰弱的狀態——因為他們害怕父親所代表的價值。我們堅信父親無罪,並強烈譴責這奶酪法不公。我們希望美國政府繼續施壓,讓父親能夠回到家人身邊,安心康復。” 是香港法治的污點 黎智英國際法律團隊首席律師、高級御用大律師考菲奧恩·加拉格爾(Caoilfhionn Gallagher KC)表示:“今天的裁決,是曾經令人稱羨的香港法律制度的污點。一位勇敢睿智的78歲老人,在這場報復性的、且極度不公的審判中被定罪,僅僅因為他是一位成功的出版人、記者,以及一位堅定、和平的民主倡議者。黎智英已經被非法拘押五年,嚴重違反國際法。現在,是時候結束這場鬧劇,立即釋放黎智英。如果中國未能立刻、無條件釋放他,國際社會必須追究其責任。” 英國首相斯塔默(Keir Starmer)多次呼籲釋放黎智英,英國政府也譴責對黎智英的指控是 “出於政治動機”。 英國外交大臣伊薇特·庫珀(Yvette Cooper)表示:“英國譴責這場出於政治動機的起訴,正是它導致了今日對黎智英的有罪裁決。黎智英因和平行使言論自由權,而成為中港政府的打壓對象。北京強加於香港的《國家安全法》,其目的就是噤聲中國批評者。英國已多次呼籲廢除《國安法》,並終止對所有依據該法被起訴人士的司法追究。我們繼續呼籲立即釋放黎智英,確保其獲得所需的醫療照護,並允許他完全接觸獨立醫療專業人員。” 斯塔默首相與美國總統特朗普均曾在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的雙邊會晤中提及黎智英案。特朗普在競選期間及任內,也多次公開表達對黎智英的支持。 德國:黎智英案顯示香港言論與新聞自由的嚴重倒退 德國外交部發言人約瑟夫·欣特澤爾(Joseph Hinterseher)就黎智英被定罪表示:“我們與其他國家一道,在現場密切關注了庭審過程和判決宣讀。對黎智英被判有罪的裁決深感擔憂。這一判決清楚地表明,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和集會自由正出現嚴重倒退。黎智英一案必須在醫療和法律層面將其個人健康狀況納入考量。我們敦促香港當局尊重並保障其公民在憲制框架下依法享有的權利與自由。” 香港新聞自由的象徵人物被判有罪 黎智英現年78歲,英國公民,著名的民主倡議者、傳媒企業家及作家。作為親民主報紙《蘋果日報》編輯及出版人,因長期倡導香港民主與法治而被依《國安法》定罪,最高可能被判處終身監禁。 黎智英患有糖尿病和心臟疾病,自2020年12月起一直被關押於香港,已遭單獨監禁逾1800天,在羈押期間健康狀況急劇惡化。 去年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裁定,黎智英遭非法、任意拘留,並呼籲立即將其釋放。另有五位聯合國特別報告員聯合發表聲明,要求無條件釋放黎智英。 英國、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捷克、意大利、列支敦士登等國政府,以及歐盟和天主教領袖,也均已呼籲釋放黎智英。歐洲議會與加拿大議會亦通過要求釋放黎智英的決議。 香港有個佐丹奴黎智英 中共中央機關報《人民日報》將其列為“禍港四人幫”之首[1]。黎智英(Jimmy Lai Chee-ying,1948年12月8日-)7歲時,家裡的大人四散,父親去了香港,兩個姐姐和哥哥在讀高中和大學時都被調派到不同的地方,很少回家,而母親被關起來勞動改造。家裡只剩下他、孿生的妹妹和輕微智障的姐姐。他們三個小孩子除了鄰居偶爾照顧,幾乎自生自滅。開始時,他們依靠變賣家裡的爛銅爛鐵來換取一些生活費,掙不到錢時只好捱餓。後來,一個賣黑市的大嬸到他通靈道的家中找他去火車站幫旅客搬行李掙小費,而他也試過賣其他東西。之後,他媽媽勞改放了出來,他仍在做,因家裡需要他掙錢,直到十二歲偷渡去香港為止。 根據其著作《我是黎智英》的自述:“解放後,父親叛逃香港,家財散盡,母親也遭批鬥送去勞改,8、9歲就要賺錢養活自己和姐妹。曾經替一名香港旅客搬運行李,但是他沒有賞錢,只給一塊由香港帶來的巧克力,由於從未見、食過,放入口後,覺得是天下間最美味的巧克力。我心想,這是香港人,巧克力必來自香港,香港必是人間天堂,所以我也應該去香港了!” 1960年,他從中國內地偷渡到香港後白手興家。黎智英於12歲時隻身攜帶1元港元經澳門偷渡到香港當黑工,其最初月薪為3美元。16歲那年,他在紅磡一家做假髮的工廠當小職員,主要負責對外物料交收和車間生產收發的工作。 後來,受人啟發努力讀書,曾經當過銷售經理;但因公司對其記過處分一次,下定決心自己創業。他雖只有小學學歷,但依靠自學說得一口流利英文,又在投資股票上獲利豐厚,並於1981年,創辦佐丹奴時裝連鎖店。 黎智英1990年,將持有的佐丹奴股權出售,在香港創辦壹傳媒集團,創辦《壹周刊》。1995年,創辦《蘋果日報》,日發行量曾超過70萬份,當時其財富已逾5億美元。1999年6月,創辦線上零售“蘋果速銷”(adMart),2001年,將其傳媒事業擴展至台灣媒體市場,創辦台灣《壹周刊》。2003年5月,創辦台灣《蘋果日報》,並將香港的八卦風與狗仔隊文化帶入台灣。2008年10月,辭壹傳媒集團首席執行官職務,留任董事會主席。2009年起,在台灣籌辦壹電視,經多次申請執照,於2010年12月28日正式開播。 黎智英深知,對民主運動的支持有可能讓他系獄,但他表示,自己毫不後悔,“我是個除了金錢還需要其它人生意義的人”。 因參與了在香港這個特別行政區去年發生的民主抗議運動,他和其他14人一起遭起訴,有可能被判處最高5年監禁。出於法律原因,他不願就此案表態。 不過,這位12歲來香港、打拼多年終至成功的企業家表示,他毫不後悔對抗議運動的支持。他說,"我兩手空空來到這裡,我所得到的一切都歸功於此地的自由。或許,現在是到了我回報這一自由的時候了。" 很多港人心目中的英雄 在這個半自治的特別行政區,黎智英是很多人心目中的英雄:充滿鬥志、白手起家,而且是唯一一個不憚與北京叫板的大亨。中國官媒則視他為"叛徒"、去年抗議運動的幕後推手,並指控他與外國勢力勾結圖謀顛覆中國。 被問及他為何不像大多數香港企業家那樣保持沉默、樂享富貴時,他回答說,"我就那麼參加進去了,不過,我覺得這是對的。"他說,"或許我天生是個叛逆者,但我是個除了金錢還需要其它人生意義的人。" 注釋: [1] 王平. 看清“禍港四人幫”的真面目(望海樓). 人民日報海外版. 2019年08月19日, (第1072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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