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賣“點”:酷刑、赤裸、三寸金蓮 |
送交者: 何雄飛 2002年03月10日05:51:01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商品社會將一切商品都寵得有些傲慢,而商品製造者為商品製造的“賣點”也以點石 圖書也有“賣點”麼?當然。書封書底前言後語都脫不了推銷的干係,“賣點”自在其中。只是近來翻閱了一些新書,特別是拜讀了幾位文壇名家的大作後,讓我對“賣點”和作家製造“賣點”的匠心刮目相看了。 莫言的新作《檀香刑》“活龍活現地講述了發生在高密東北鄉的一場可歌可泣的運動,一樁駭人聽聞的酷刑,一段驚心動魄的愛情。”不過,可歌可泣的運動和驚心動魄的愛情我們已多次領教,因而,駭人聽聞的酷刑成了該書最大的賣點。事實上,以酷刑的名字作為書名,也印證了作者真正的所賣之處。讀過了全書我才知道書封上赫然印着的黑色檀香木棒就是檀香刑的主要刑具。它要從犯人的肛門中一寸寸地敲進去,穿過五臟六腑,最後從肩膀出來。這個過程被莫言繪聲繪色地描寫了一番,其間,敲擊的梆梆聲、痛苦的呻吟聲,犯人的脖子怎麼抻、身子怎麼抖、眼睛怎樣凹、臉怎樣脹,流出了什麼顏色的液體,都有細緻入微的交待。“要知道天下的戲,沒有比殺人更精彩的;天下的殺人方式,沒有比用檀香刑殺人更精彩的”。然而,領略了壓軸好戲、精彩之精彩的檀香刑之後,我仍認為莫言在此之前描寫的“腰斬”、“凌遲”、“閻王閂”毫不遜色。那腰斬後的犯人竟然“用雙臂撐着地,將前半截身體立了起來,在台子上亂蹦噠,那些血、那些腸子……他折騰了足有吃袋煙的工夫。”凌遲是作為“傑作”出現在第九章的。劊子手在割下第50片肉時,“犯人的兩邊胸肌剛好被旋盡。胸膛上肋骨畢現,肋骨之間覆蓋着一層薄膜,那顆突突跳動的心臟,宛如一隻裹在紗布中的野兔。”……莫言不愧是言情狀物的高手,他的文字甚至失去了想象的餘地,直接就是一幅幅畫面突兀地展現在眼前,讓你禁不住想用雙手捂住眼睛。而作者對酷刑的描述和展示全然是一種炫技、賣弄和激賞,是“對坊間流行的歷史小說的快意叫板”。其實,早在莫言之前,南斯拉夫的著名作家、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安德里奇就在其獲獎作品《德里納河上的橋》中描寫過這種“樁刑”,但作者的態度完全是客觀冷靜的,着眼點在於寫人物命運,而不是賞玩酷刑。 賈平凹的《懷念狼》貌似環保,而真正的賣點在於:“在為商州尚存的15隻狼拍照存檔的差途中,血光之災比比皆是,妖夭奇遇然叢生,詭事異象迭出不窮……”先是12位花季少女在觀看流星雨的當晚全部死在草地上。她們的下身全部稀爛。後又是狼變成了披頭散髮的女人,粗壯大漢變成了一隻大狼。再後來獵人也變成了人狼,發胖不起性,嘴裡的牙常長出來,開始不大穿褲子……這部被稱為“寓意豐饒”的奇書真讓人大跌眼鏡。綜觀全書,賈先生的興趣點總在屎尿屁痔瘡經血等下三路上游移,毫無美感之言,更談不上什麼精神享受。難怪李建軍博士稱他《廢都》之後的創作沒有“讓人略感滿意的東西”。博士對《懷念狼》一作的評“乏味、蒼白、淺薄、混亂、虛假、做作、了無新意”,這在筆者看來也是不冤枉的。 馮驥才的《三寸金蓮》已經發表好多年了。妙就妙在他“賣”給讀者的東西屬“奇絕一族”,讓你經年不忘,因而拿來一起說事兒。如果說戈香蓮裹小腳一節是對封建社會殘害女性的控訴,我們沒意見;然“賽腳會”、“爺兒幾個亮學問”就很有些以賞玩女人小腳為人生一大樂事的味道。看得出馮先生對金蓮之道頗有研究,爺兒幾個不但引經據典,出口成章,且理論一套套,經驗一摞摞,什麼尖非錐、瘦不貧、彎似月、小且靈、軟如煙、正則穩、香即醉;什麼短、窄、薄、平、直、銳,釵頭金蓮、單葉金蓮、紅菱金蓮……讓我等大腳女人瞠目,也使一切有意進入此領域研究的人望塵莫及。 我們沒有理由指責作家寫一些民俗和行當,問題是怎樣寫。如果以獵奇、刺激作為賣點,對歷史的糟粕不加批判地和盤端出,甚至擊節讚賞,可能會贏得一些市場,但最終會敗壞讀者的胃口,也敗壞作家的名聲。莫言在回頭檢點的時候說,小說中確實有過分刺激的東西。他還承認,這種與優雅對抗、與中產階級情感對抗是荒唐的想法。以上幾位作家都是文壇“大腕”,不但讀者關注,寫手也會模仿,上行下效的結果很可能是劍走偏鋒,筆入歧途,而各亮“絕活”,甚至不惜灑狗血,只能使賣點越來越低俗。 作家的“絕活”應是良知、學識、技藝的綜合,是對時代對讀者負責的態度,是視寫作為生命的獻身精神。被稱為“作家”的人們,你能做到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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