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技、識不如人,還想維護(交通)規則,而反受其害,結果是認賠服漲
在這,我先交待一下這個高速路的情況:這是條免費高速路,總共有五個車道,最左邊是一個特快道,當交通高峰期時(7am-9am,4pm-6pm),只允
許乘有二人以上的車使用,據說這是美國政府為了鼓勵大家拼車減少熱排的措施之一,如果你是一人車而用了此道,如被警察抓住,將罰二百美金外帶扣點和漲保
險,如沒被警察抓住,那什麼事也沒有;另外四個道就沒有什麼限制,這四個道從左至右,我用快道、中道、慢道、輔道(此道用來出進高速的過渡)來稱呼。在高
峰期時,你會經常看到,特快道上空無幾車(拼車少),但另四個道,大車小車貨車轎車堵塞滿地,常常會停車等待。這時,就會有些一人車,為了方便快捷而違反
規則地去走特快道(當然是在確保沒警察發現的情況下),但當他們一發現有警察的蹤跡,會馬上迅速地換到相鄰的快道上來,而逃避被警察抓住及懲罰。
我上班遠,一般我就走快道,因為中道,慢道上的巨型貨櫃車非常多。這天,我象往常一樣走在快道上,快轉彎時,特快道上有車開始往快道上換(這種車全是一人
車,發現前有警察的蹤跡而緊急換道,因為警察一般都會在轉彎處等着抓你),但快道上的車不讓,跟車都非常近,不給他們空隙。我一般跟車比較寬,這就給了他
們換插過來的機會。
在接連換插過來二輛車後,第三輛車(違反交通規則的車真多)也準備換道過來,我就縮小了同前車的車距,表明不讓第三輛車換道過來,覺得既然他們違反規則,
就應該接受懲罰;但第三輛車一直打換道燈,貼着我的車,前面就已看到閃着彩燈的警車了(三百米遠),這時心就軟了,就讓出車距,讓第三輛車也換了過來。後
面隨着車流走走停停,三輛違反規則的換道車也平安地駛過了警車。
在駛過警車百多米遠時,前車在正常加速的情況下,沒有理由地突然緊急地剎死車,我悴不急防,也緊急踩剎車,但慣性還是貼撞了上去,我後面的車也緊貼着我的
車剎住了,但沒撞痕。只有前面的車尾部被我撞掉二塊漆,我的車前面也被撞掉了一塊漆,人都沒事,前車主非亞裔(為免涉嫌種族歧視,此處省略)。警車過來,把我和前面車導到路肩處,讓交
通正常。然後警察(非亞裔)要了我的保險號,並給我開了一張150刀的罰單。(後來我修車用了五百刀,如果是自己的車,我們是不會去修它的,但此車是租的,
就到跟保險公司掛鈎的修車店修,至於保險公司陪前面的車多少錢,我就不得而知了,總之我的保險費漲了不少)整個事件處理用了二十分鐘左右,然後,我繼續開
車去上班。
現在開車怕怕,怕開車、怕上高速、怕不能控制,包藏人心地他車;故
能不開車,就不開車,能拼就拼,能蹭就蹭(汗!先鄙視自己一下),順便藉此地,向天下所有願意讓拼車蹭車的朋友致以最真誠地敬意,並祝好人一生平安!
謝謝閱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