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下午,重慶青年吳弘欽登上即將由重慶開往福州的k1270列車,準備赴閩地打工。當吳弘欽走入自己所在的軟臥車廂時,發現本應屬於自己的下鋪位上睡着一名陌生婦女。”這是我的位置”,吳弘欽拿出自己的車票叫醒那名婦女,這時旁邊一名正在削蘋果的男子抬頭說道:”我妻子懷着娃呢,她的位置在你上鋪但不好爬,麻煩和你換一下。”原來婦女是該男子妻子,已有七個月身孕,夫妻倆是福建人,因老家有事需乘坐這趟車回去,妻子由於大着肚子不便攀爬,但下鋪車票早已售完,兩人無奈只得先訂兩張上鋪的票,準備上車後再向別人換來下鋪。
但吳弘欽不願交換,”我也不想爬,你回你位置去,下鋪還給我。”
”你一年輕人沒病沒殘怎麼就上不去了?我妻子大肚子你還叫她爬上鋪,她要摔出事來誰負責?”孕婦丈夫見吳弘欽拒絕,頓時有點生氣,同車廂另一下鋪上一位老太太也勸吳弘欽與孕婦換位,孕婦則依舊躺着不肯起身還位,並稱吳弘欽”太自私”,雙方遂發生爭吵。
隨即列車員聞訊趕來調解,在了解情況後,列車員提出由孕婦夫妻補償兩倍的上下鋪差價給吳弘欽,而後者與孕婦交換床位的建議。孕婦夫妻表示同意,但吳弘欽堅持不肯換位,”給兩百倍我也不要,床位該是誰的就是誰的。”眼看列車即將開動,雙方依然僵持不下,列車員便向車長作了匯報。
隨後列車長與兩名乘警來到車廂,車長先是要求雙方應按照各自車票上寫的位置就位,但在明確躺在吳弘欽位置上的是名孕婦後,車長當即作出處理決定:吳弘欽去孕婦原來的上鋪,其下鋪歸難以攀爬的孕婦使用,同時後者將上下鋪車票的差價照價補償給吳弘欽。這一決定頓時引起吳弘欽的強烈不滿,”你爬不了是你的事,你無權占我的位置!”衝動之下,吳弘欽突然拽起孕婦欲奪回床位,二人撕扯在一起,孕婦丈夫和乘警見狀連忙上前分開雙方,並將吳弘欽控制住帶離車廂。鑑於吳弘欽武力抗拒車長安排,引起衝突,為確保列車上的秩序和安全,車長和乘警經考慮後將吳弘欽帶下車交由鐵路民警處理,隨後列車開動駛往福州。
事後,重慶鐵路警方以擾亂公共秩序對吳弘欽作出行政拘留十二日的處罰決定。
一名鐵路民警表示,通常列車鋪位根據每位乘客持有的車票都有確定的歸屬,列車長和乘警在特殊情況下未經當事乘客同意而對鋪位重新分配的做法雖值得商榷,但作為乘客應服從車長的管理安排,若對其決定有異議可在遵從的前提下提出投訴,絕不可在行動上抗拒,以維護列車上的管理秩序,而吳弘欽在車長對床位重新作出分配後拒不遵照分配就位,竟對孕婦動武搶奪已分配給後者的床位,引發肢體衝突,破壞了車廂內的秩序,威脅到車上安全,其行為已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情節較為惡劣,依法應給予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處罰。
”是我的位置憑啥要給別人?憑啥不給就要關我?”被關押在拘留所中的吳弘欽對受到的處罰表示無法理解,認為其試圖奪回床位的做法並沒有錯,將提出複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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