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蘇小白:致小M函 |
| 送交者: 蘇小白 2015年06月23日13:04:07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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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小M函
小M
前函收悉,得知你是很反對作家去住別墅和開車的,並說“如果一個作家不能有唾棄俗物的精神,思想境界就流於一般。”
我不知你言俗物的概念,但見你舉例“別墅”與“汽車”,如果這兩樣東西算是俗物,要“唾棄俗物”的作家就該在現代社會中過些很清貧的生活才對,至少是不能有別墅與汽車的。你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想法?現今社會無論商人、手工業者與農民皆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權利與自由,為何偏偏作家就不能有?!當然,你說了如果有,“思想境界就流於一般”了。先不去談這句話對否,單去看“流於一般思想境界”的人吧,這一部分人,果真都是有別墅與汽車?我看是未必;反過來看,那些有別墅與汽車的人,“思想境界”都是“流於一般”的?我看也是未必。所以,“思想境界流不流於一般”,實與“別墅與汽車”這些所謂的俗物無關!
你批評我“字裡行間透露出對名聲的沾沾自喜”,我認為不對,至少是你不了解我——我是不大看得重名聲的一個人。否則,我也就大不會在網絡上信口放言。胡適說,文人要愛惜羽毛的,在我這裡沒有執行,也許我還不是一個地道的文人吧。其實,在我心目中“名聲”之類的東西,簡直是不大靠譜,好壞之論,永遠是因世因事因人而異哉。就簡單舉個例子,比若岳飛,如站在漢民族立場上,說他是民族英雄,對;若是站在中華大民族立場上,再說他是民族英雄,就顯得無法自圓其說。如是之道理,想必你是懂的,不必談了。
第一, 那你說林語堂寫魯訊、胡適寫徐志摩、郁達夫寫許地山都是抬嗎?就說弟子寫一下老師,比如子路記一些孔子的言行,汪曾祺回憶一點沈從文,有什麼可以非議的呢?話說回來,曹老師的聲名是大了些,而我這位不爭氣的弟子卻是草木之人,我一寫他,便讓你看出是拿老師來抬自己,這也難怪。怪就怪我又一次辱沒了曹先生吧。
第二, 我根本沒覺得用手提電腦是一種什麼的“抬”。有什麼好抬的,不就是一手提電腦嗎?假如我此時是用鉛筆寫字的,我也會說我手拿鉛筆在書寫,只不過是隨手的工具而已。你看出“抬”來,我真不好再說話。 第三, 拿莊周來抬,更是無從說起。我還用漢文字來說話呢,你怎麼就沒說我拿來了偉大的發明漢字的先祖倉頡來抬自己呢?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但也感謝你的批評,我當“一日三省”,順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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