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魚島(及南海)爭端的歷史是非 (增補加強版) |
送交者: 安泰守秀 2016年06月29日15:13:16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釣魚島(及南海)爭端的歷史是非 一、引言 釣魚島是台灣東北外海處位於琉中交界初的一座荒無人煙的小島,面積約4平方公里。而釣魚臺列嶼則是以釣魚島為主島的一系列島嶼的總稱。除釣魚島以外,它還包括黃尾嶼、赤尾嶼及南北小島等島嶼。而琉球群島(Ryukyu Islands)其它眾島嶼則分散在釣魚臺列嶼的東北側,同釣魚島列島一起形成連接台灣島和日本本土九州島的一條狹長島鏈。目前大陸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中華民國均堅稱釣魚臺列嶼為台灣島附屬島嶼(因而不屬於琉球群島),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民國)。日本政府則稱釣魚臺列嶼為尖閣諸島(Senkaku),並堅稱屬琉球群島一部分,並已在美國於上世紀70年代結束由《舊金山和約》授權的託管後連同琉球其它島嶼一併歸還日本沖繩縣對其實施全權行政管理。這就是中日釣魚島問題的爭端所在。
本文雖然着眼於對釣魚島爭端之歷史由來的闡述,但讀者可以用同樣的歷史視角來看待近年來愈爭愈烈的南海問題。因為這些亞太地區不同領土/領海的爭端,甚至包括朝核問題和台灣的統獨問題等,都基本源於同一段歷史和同樣的政治原因。通過對釣魚島爭端的歷史是非的判斷可以舉一反三,對今天整個亞太格局的歷史成因形成一個較為完整而系統的認識,而不是被各種政治宣傳和為之配套的割裂的甚至是歪曲的局部歷史片段所左右。
二、雙方爭端的主要依據 就目前釣魚島爭論雙方在各種場合提出的依據而言,中方(包括台灣和大陸)提出對釣魚島擁有主權的法理依據歸納起來主要有如下兩大條: (一) 歷史淵源(即所謂自古以來):中國明朝期間就已經發現了釣魚島,並在明清有關航海指南如《順風相送》、《使琉球錄》等文獻上寫有釣魚島島嶼名稱; (二)戰後國際法律文件: 中方(尤其中共方)認為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及日本投降書等戰後一系列法律文件等均等同於宣告釣魚島屬於中國領土。 筆者認為中方的歷史淵源論有一定道理。古代沒有現代國際社會國際法所確認的國土疆界及有關主權歸屬概念。彼時世界各國遵循的規則基本上是誰先發現並占領,就歸誰。從已有的歷史記載來看,中方似明顯在誰擁有最早文獻記載上占有先理。比如說,前面提到的《使琉球錄》記載了明嘉靖十三年(即西曆1534年)大臣陳侃以冊封正使身份為冊封琉球國王出使彼時屬於大明藩國的琉球途中的見聞。文中提到陳侃乘舟從南台出發,途經釣魚、赤尾等釣魚島群島, 然後來到屬於琉球的第一個島嶼“古米島”。這段記載表明明朝早已發現並記載了釣魚臺列嶼並近乎直接地表明了這些島嶼不屬於琉球群島。同時這份記載的措詞也間接暗示這些釣魚群島連同台灣島主島一起均被視作大明國的領土。但這只能用來說明歷史上的淵源關係,並不能作為現代國際社會確認主權國家疆界的主要法律依據。 可惜的是無論是彼時的明朝還是清政府都以泱泱中央大國自居,歷來視這些海上島嶼為海盜出沒的荒蠻之地而不屑一顧。明清兩朝從未派先民上釣魚島殖民,或建立任何建制形式的實際管理或統治。明清政府也沒有現代國家的版圖和疆界意識,從未將包括台灣及釣魚臺列嶼在內的各島嶼列為大明或大清版圖之內以獲得國際社會的確認。所以中方在這一點上是吃了明清兩朝政府缺乏現代國家意識的大虧。而另一方面,迅速崛起的海上強權日本卻在360年之後, 即1895年1月(甲午海戰開戰後不久),迅速登上釣魚臺列嶼這些無人荒島,並立刻在島上豎立了國標,將之作為無主之地併入日本版圖。次年日本政府又將這些島嶼租給日本實業家古賀辰四郎家族。至今未見中方或日方出示任何表明日本當年是用武力強行驅趕當地住民並占領這些島嶼的記錄。因此,如果說是中國遠早於日本首先發現並記載釣魚臺列嶼的話,那麼日本卻自1895年以來不但將之明確劃入日本領土,並實際占領、駐紮和使用着這些島嶼。這個狀態一直持續到到太平洋海戰爆發。以後日本更是以1895年1月起實際擁有和占據釣魚島作為依據,堅持認為這和同年4月簽署的馬關條約中割讓台灣的條款無關(因而不屬於日後被廢除的馬關條約所占領土之例)。這就給國共雙方僅僅依據釣魚臺諸島歷史上同大陸曾經的淵源關係聲稱對釣魚島擁有主權的做法之合法性帶來很大疑問。 儘管如此,筆者仍然堅持認為日本當時的確是鑽了國際慣例的空子,趁大清國力虛弱,以不光彩的手段侵占了本應屬於中國的釣魚臺諸島。 很顯然,中方在今天如果能用現代國際社會認可的法律文件作為對釣魚島領土主權訴求的法理依據乃是最有效的手段。這是因為,不管歷史曾經如何,當今世界各主權國家疆界的劃分和確立最主要是建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國際社會廣泛接受和公認的所謂戰後國際新秩序的基礎之上。這個新秩序的代表就是聯合國及其頒布的憲章、條約和各項決議。這個新秩序的形成離不開二戰主要戰勝國的共同協商和努力,更離不開自二戰後期及戰後初期英美中蘇等國間共同簽署的有關國際公約和宣言作為其法律和道義基礎。而涉及日本戰後在遠東和太平洋所占領土的主權歸屬問題所依據的最重要的兩份綱領性文件就是美中英共同起草、簽署和發布的《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
三、《宣言》和《公告》均未涉及釣魚島戰後主權歸屬 然而為什麼釣魚島爭端至今卻無法通過《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這些法律文件徹底解決呢?原因是二戰後期的有關國際協議和聲明不管有意還是無意,給後人留下了很多爭議性的問題。為很多至今爭論不休,懸而未決的領土爭端埋下了伏筆。事實並非像中方所宣稱的那樣,作為綱領性文件的《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在字面上均未直接涉及到釣魚臺列嶼的戰後主權歸屬問題。因此,儘管中方常常引用這兩份文件為自己提供法理依據,中方最多也只能說當時有關宣言和公告的制定和起草者(尤其是美國)的私下意圖是要將釣魚島(甚至包括整個琉球群島)一併交給當時的中華民國政府的。 平心而論,無論從當時公開的二戰後期英美中三巨頭就太平洋被日本侵占領土的歸屬問題的會談內容還是《開羅宣言》簽署前羅斯福同蔣介石私下會談並打算將琉球群島係數“歸還”中華民國而遭蔣公謝絕的這段歷史插曲來看,作為二戰盟主的美國的確是準備將這些領土一併劃歸作為太平洋戰區同盟國的中華民國的。即便《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沒有明確涉及釣魚島等字眼,日後聯合國在有關領土歸還的實施細則上也一定會作出有利於中國的明確解釋和規定。 不幸的是,中共奪取大陸政權後隨即於1950年策劃並參與了北韓對南韓發動的侵略。並在隨後不久派遣志願軍跨過鴨綠江向美國軍隊發動突然襲擊, 屠殺昔日的抗日同盟盟主美國的子弟兵。這一舉措標誌着中共上台後完全推翻以往的承諾,不僅在意識形態上,更是在軍事行動上徹底倒向斯大林一邊,加入了敵對美國的蘇聯陣營,使得原本大有挽回餘地的釣魚島甚至琉球群島等領土問題徹底改變了性質。正所謂事過境遷。如果說當初以美國為主導的同盟國一手制定了《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力圖為在近代歷史上屢遭割地賠款倍受屈辱的中國討會回公道,那麼韓戰之後,中共的軍事行動迫使美國迅速看清了東西方兩大陣營冷戰的嚴酷現實從而將其東亞戰略做出迅速調整。調整的結果之一就是在70年代初根據舊金山和約所賦予的託管權行使完畢後,美國將琉球及釣魚臺列嶼的行政管轄權依法歸還了已經成為同盟的日本。 我們現在來看為什麼《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公》告遠不是象中共所說的那樣明確地將釣魚島列島歸還給中國。 首先,這些文件都沒有明確地在文字上將釣魚臺列島納入宣言或公告所要求的歸還領土之例。我們先來看《開羅宣言》有關歸還中國領土的條文: “三國之宗旨在於,剝奪日本自從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後在太平洋上所奪得或占領之一切島嶼;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台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慾所攫取之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我三大盟國稔知朝鮮人民所受之奴隸待遇,決定在相當時期,使朝鮮自由與獨立。” 顯然,《宣言》只明確提及日本必須歸還東北、台灣及澎湖群島給中國。此外再加上“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慾所攫取之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的條款。本來釣魚臺列嶼可以作為琉球的一部分連同琉球一起劃歸給中國。但由於蔣公在琉球問題上的猶疑不決,琉球群島已經不列在宣言裡面。另一方面,鑑於日本對琉球的實際占有史遠早於第一次世界大戰,《宣言》中提及的日本自一次大戰後在太平上所得島嶼等措辭便等於明確地將琉球排除在外。後面涉及的“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也沒有涉及釣魚島,更沒包括琉球。所以,作為一種可能(而不是必然或唯一)的解釋,琉球最多可以認為在邏輯上包含於“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慾攫取之土地”這一項。但此項只涉及將日本驅逐,並未涉及驅逐後的主權歸屬問題。這雖然為今後統籌解決留下了後路,但也為今天的領土爭議留下了伏筆。 根據在《開羅宣言》公布前羅斯福兩次意欲將琉球群島一同歸還中華民國(均遭蔣公謝絕)的歷史插曲來看,包括釣魚列島、琉球群島等一系列日本當年用武力強占的島嶼都應該劃歸中國(中華民國)。這是羅斯福原本意圖。既然台灣和琉球主體都要劃給中國,那麼處於台琉之間且離台灣只有200海里的釣魚臺列嶼更理所當然不言而喻地都要一併統統還給中華民國。所以中方宣稱《開羅宣言》宣告釣魚臺列嶼屬於中國雖然在字面上完全站不住腳,但至少是符合當時的締約者私下意圖的。可惜的是文件沒有明確提及琉球諸島,更沒有“釣魚島”這三個字。 相對於《開羅宣言》,由美中英隨後1945年7月在德國波茨坦簽署的《波茨坦公告》第八條則似乎更進一步限定了戰後日本的領土主權範圍: (八) 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 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 根據該條款,戰後日本的主權領土限制在本土四島,亦即形狀象個桑蠶一樣粘連成一體的日本四島,以及其它由美中英共同協商而定的小島嶼。但也正是這個“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給日後的領土劃分及託管留下了很大空間。這些小島究竟指哪些,是否包括琉球?是否包括釣魚臺列島,《公告》都沒有明確規定。顯然當時的盟軍急於迫使日本投降,所以暫時留下這些細節和技術問題待日本投降後,各大國共同協商,時機成熟時再簽訂有關協議以得最終妥善解決。 有一點似乎是肯定的,當時無論是杜魯門(羅斯福已病逝)還是丘吉爾或蔣介石都沒有將琉球諸島(當然也包括釣魚列島)還給日本的打算。 這一點從1946年1月《聯合國盟軍最高司令部訓令第677號》定義日本的版圖可以看出。該訓令規定日本領土為“日本的四個主要島嶼(北海道、本州、四國、九州)及包括對馬諸島、北緯30度以北的琉球諸島的約1000個鄰近小島”,並指明此版圖範圍不包括北緯30度以南的諸島嶼從而將琉球大部分(當然也包括釣魚列島)完全劃出日本領土之外(見下圖)。雖然同人民日報社論一樣,該訓令不具備國際條約的法律效力,但卻清楚反映盟軍最高司令部當時對于波茨坦公告第八條中歸屬日本領土的“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的單方面解釋。當然這也不等於說被劃出日本領土之外的島嶼自動歸屬中國,但卻為日後歸還中國提供了可能。
四、“一邊倒”及“抗美援朝”徹底改變了東亞局勢 而這一切因中共49年執政後不久立刻選擇倒向蘇共並於50年策劃和直接參與韓戰而發生了徹底改變。釣魚臺列嶼的戰後歸屬問題也隨着由此引發的東亞格局的巨變而根本扭轉。 二戰結束,或者說抗戰勝利後,國共不久就陷入了內戰。由於國民黨政府的腐敗,以及共產黨事先對執政後民主自由的承諾,美國政府在國內左派人士的影響和壓力下從一開始對國民政府的支持逐漸改變成放棄。1946年5月正當林彪的東北聯軍(四野前身)被孫立人率領的國民政府新一軍在短短幾周內追打得狼狽鼠躥,潰不成軍,被追到松花江北岸隨時就會徹底覆滅時,發生了一件令人不可思議事,使以後的局勢發生了一百八十度的改變。6月7日,對中共頗有好感的馬歇爾將軍組成美國三人軍事調解小組並下令新一軍立刻停戰,否則就徹底斷絕對華軍援。孫立人的新一軍主力被迫撤回松花江以南。 東北停戰以後,中共獲得千載難逢的喘息修正時機並在東北立刻開始進行土改,清算地主富農,將其財產肆意沒收和分配。同時通過土改無限制地裹挾民眾加入隊伍,使得原本傷亡殆盡的兵力在短短幾個月內急速壯大。同時,蘇聯方面把原來繳獲的日本70萬關東軍的武器,連同北朝鮮的武器,以及在蘇德戰場上繳獲的德軍武器全部給了林彪,再加上戰鬥力十分兇猛的近十萬名日本關東軍降軍的加入(即四野內的“日本解放軍”)導致東北聯軍(此時已改名為中國人民解放軍東北野戰軍)實力大增,已經具備了同國軍打大仗、惡仗的基礎。 從此戰爭的勢頭從國民黨軍隊那頭轉向了共產黨軍隊。到了1948年,林彪的東北野戰軍已經迅速擴大至足足103萬的兵力。而杜魯門此時已經對蔣介石的國民黨軍隊完全失去了信心和耐心。1949年,杜魯門總統競選獲得連任後拒絕給國民黨繼續提供援助,並命令美國駐華大使司徒雷登不要跟隨國民黨軍隊南下廣州並退守台灣,而是留在南京準備同即將執政的共產黨接觸(而蘇聯大使卻隨國民政府南下廣州)。顯然,美國政府已經做好了承認中共政府並與之建立外交關係的準備。 面對美國政府伸出的橄欖枝,勝利在望躊躇滿志的毛澤東一聲冷笑,於同年8月發表了一篇《別了,司徒雷登》的文章, 一改當初在延安將美國比作世界民主文明之燈塔的立場和態度,對美國的善意竭盡諷刺挖苦之能事。他這樣寫道:“人民解放軍橫渡長江,南京的美國殖民政府如鳥獸散。司徒雷登大使老爺卻坐着不動,睜起眼睛看着,希望開設新店,撈一把。司徒雷登看見了什麼呢?除了看見人民解放軍一隊一隊地走過,工人、農民、學生一群一群地起來之外,他還看見了一種現象,就是中國的自由主義者或民主個人主義者也大群地和工農兵學生等人一道喊口號,講革命。總之是沒有人去理他,使得他‘煢煢孑立,形影相弔’,沒有什麼事做了,只好夾起皮包走路。” 這,不啻於是向美國政府湊過來的熱面孔扇去的一記響亮耳光! 儘管如此,美國並沒有任何的舉動表明它會因為毛澤東的一篇文章而準備改變同中共修好的戰略意圖。因此當時的中共上台後仍然有三條道路可以選擇:投靠蘇聯、投靠美國或着中立(在兩國之間周旋而獲得最大利益)。出於意識形態的考量,毛澤東義無反顧地選擇了向蘇聯斯大林一邊倒。 而“抗美援朝”則成了一邊倒的重要標誌。 當時的斯大林對毛共也疑慮重重,怕他上台後成為第二個鐵托,對蘇聯不買賬。斯大林原本並不希望中共解放軍跨過長江南下,而是希望國共南北分治。執政後的中共為了打消斯大林這個疑慮,需要一個表忠心的投名狀,而韓戰是最好的機會。這就是中國策劃並最終在斯大林催逼下親自赴朝參戰,加入北韓金日成的侵略隊伍,偷襲和屠殺前來維持戰後大國間根據雅爾達協議建立的朝鮮半島秩序的抗戰同盟美軍的根本原因。毛澤東自己在一次講話中也證實了這一點。1956年4月,毛澤東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這樣說:“斯大林對中國做了一些錯事。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後期的王明左傾冒險主義,抗日戰爭初期的王明右傾機會主義,都是從斯大林那裡來的。解放戰爭時期,先是不准革命,說是如果打內戰,中華民族有毀滅的危險。仗打勝了,又懷疑我們是鐵托式的勝利,一九四九、一九五0年對我們壓力很大。”直至後來中國同意赴朝參戰,才消除了斯大林的不信任云云。 1950年6月25日,北韓人民軍在蘇聯和中共的支援下越過38線對南韓發動突然襲擊。毫無防備的南韓大韓民國軍隊毫無抵抗之力。人民軍仗着蘇聯提供的武器和中共增派給金日成指揮的東北四野鮮族部隊為主力一鼓作氣將戰線向南迅速推並攻下漢城。二戰後期由各主要戰勝國一致達成協議(包括朝鮮半島按38線南北分治的決議)而形成的雅爾塔體系因此遭到嚴重破壞和考驗。以美國軍隊為主力的聯合國軍在麥克阿瑟率領下於9月15日在仁川登陸,擊潰人民軍的攻勢並迅速占領漢城。經聯合國安理會授權,10月9日美軍第一騎兵師越過三八線,向平壤推進。10月19日,美軍占領平壤。同一天,在金日成的請求和斯大林的敦促下, 中共軍隊以民間“志願軍”的名義,以不宣而戰的方式“雄赳赳,氣昂昂”地跨過鴨綠江,從背後突襲和屠殺美國率領的聯合國軍隊,拉開了持續將近3年之久的“抗美援朝”的序幕。 1951年9月,韓戰正值“夏秋季戰役”時期。此時的中共志願軍在第五次戰役中遭受重大傷亡和挫敗後已處強弩之末,全面開始潰退。 戰爭進入到由朝鮮人民軍苦苦硬撐的所謂“防禦戰”階段。 9月8日,包括美國、日本在內的49個國家在美國舊金山戰爭歌劇院簽署了歷史性的《舊金山和約》(也稱為《對日和平條約》),旨在維護和貫徹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精神,結束盟軍對日本的軍事占領並為遠東和太平洋地區被日本所占領土的戰後國際地位提供法律依據。茲將和約主要條文陳列如下: “ 第2條 【領土放棄】 1.日本承認朝鮮的獨立,並放棄對朝鮮包括濟州島、巨文島與鬱陵島之所有權利、名器與請求權。 2。日本放棄對台灣、澎湖之所有權利、名器與請求權。 3.日本放棄對千島群島、1905年9月5日獲得之庫頁島部分,以及鄰近各島嶼之所有權利、名器與請求權。 4.日本放棄國際聯盟委任統治相關之所有權利、名器與請求權,同時接受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1947年4月2日所採取有關日本前述太平洋島嶼委任統治地之信託統治安排。 5。日本放棄因為日本國家或國民在南極地區活動所衍生之所有權利、名器或利益之請求。 第3條 【信託統治】 日本同意美國對北緯29度以南之西南群島(含琉球群島與大東群島) 、孀婦岩南方之南方各島(含小笠原群島、西之與火山群島) ,和沖之鳥島以及南鳥島等地送交聯合國之信託統治制度提議。在此提案獲得通過之前,美國對上述地區、所屬居民與所屬海域得擁有實施行政、立法、司法之權利。” 當時的國民黨已退守台灣,而世界各國對中共和國民黨誰代表中國立場不一致。美國堅持國民黨的中華民國是中國唯一合法代表,而蘇聯卻認為中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合法代表。雙方爭執不下,致使台灣和中共大陸均沒有到場參與簽約。而大陸的中共政府顯然已用自己的行動選擇了對抗美國為首的世界同盟,也根本不可能成為簽約國。當然,處於敵對狀態的整個蘇共陣營也拒絕簽約。 比較《舊金山和約》條款同在此之前的開羅宣言,我們可以發現措詞方面的微妙改變。比如《開羅宣言》中強行規定日本歸還中國的台灣和澎湖,到了《和約》裡變成日本放棄對這些領土的一切權利。當然,彼時台澎已在國民黨的實際控制之中,且已有《開羅宣言》規定這些領土必須歸還中華民國在先,故這些改變沒有太大意義。 比較有意思的是《和約》第二條【領土放棄】中的第6個條款,即日本必須放棄對南沙和西沙的所有權利。這就對《波茨坦公告》第八條有關“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的日本領土作了更明確的規定:南沙和西沙均不是日本固有領土,日本必須放棄對南沙河西沙的包括領土主權在內的一切權力。雖然中共不承認《舊金山和約》,但無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是中華民國對南沙和西沙群島的主權訴求的唯一法律依據也只能來自於此(否則,這些領土至今仍將是受國際法承認和保護的日本合法領土)。然而《和約》只是要求日本放棄這些領土,並沒有明確規定放棄後歸還給誰。顯然中共言之鑿鑿的按二戰後有關條約從日本手裡自動接收這些日本被迫放棄的南海領土領海也同樣是站不住腳的,除了台灣、澎湖和東北在《開羅宣言》裡明確規定必須歸還中華民國外,其它日本必須放棄主權的領土(包括西沙和南沙)都沒有任何法律文件規定放棄之後歸還哪一個主權國家。日本投降後,由於國共內戰,國民政府也從未能對這些南海島嶼實行全面有效的占領和控制。這就為日後中國和其它國家關於南沙和西沙的領土爭議埋下了伏筆。 相對於其它明確要求日本放棄一切權利的島嶼,對於琉球群島,《和約》連“放棄”二字都未提及,只是規定由美國暫行託管。這就意味着,《和約》並沒有涉及日本對琉球的主權問題,或者說,《和約》並沒有明確剝奪日本對琉球的主權。很顯然,同前文提到的1946年1月《聯合國盟軍最高司令部訓令第677號》所界定的日本版圖相比,此時的美國政府在對待琉球主權歸屬問題的態度上有了重大轉變。 雖然如此,我們有足夠理由可以推測,如果當初中共不選擇向蘇聯一邊倒和美國主動交惡,這些領土日後在適當時機都有機會明文規定還給中國。 不但是琉球,有證據表明美國原本也默許國民政府對南海領土/領海要求。事實上,所謂南海的九段線也是抗戰勝利後不久的1946年和1947年間,國民政府要員在美軍陪同下乘坐美軍的軍艦對南海巡視勘測一番後回到南京所畫出的。但這九段線畢竟是國民政府以戰勝國的地位單方面地強行在南海“圈地”後的產物,並沒有獲得任何形式國際社會的正式承認,尤其是沒有獲得同樣對南海領土/領海宣示主權的越南、菲律並賓和法國等國的承認。因此筆者認為,它遠不具備如同《開羅宣言》或《波茨坦公告》那樣的法律效力。2016年因南海爭端而引起的國際海牙海事法庭的仲裁案很可能對九段線的合法性作出最終裁決,徹底解決這個歷史遺留問題。最終結果如何,我們拭目以待。但無論如何,今天的美國已經不可能為中方的九段線繼續背書了。 《舊金山和約》非常關鍵的地方是首次對“託管地”進行了明確定義(即第3條【信託統治】):日本同意聯合國對北緯29度以南的西南諸島的信託統治,並在此提案通過之前,由美國合法託管。對比原來由協防條例規定的北緯30度以北的日本領土,《和約》一下就把包括釣魚臺列島在內的部分琉球群島全部置於美國的託管之下。值得注意的是《和約》並沒有要求日本放棄對琉球群島的所有權利。這為二十年後美國將行政管理權全部歸還日本提供了法理依據。 第二年,即1952年4月28日,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與日本簽署雙邊和約,追認《舊金山和約》的有效性,並終止雙邊戰爭狀態。 而根據國際法,託管結束後,對之實行託管的國家有權決定該領地的行政歸屬權。通常是交給聯合國託管理事會,由理事會決定託管地的命運(獨立或者歸還某個主權國)。託管權當然也可以移交給另一個國家。 1960年,為鞏固美日雙邊關係,《美日安保條約》簽訂,美國承諾保障日本國土安全,在日本國領土受到任何國家入侵時,美國有義務出兵抵禦。從此,日美由昔日的交戰國正式結盟,用安倍2015年在美國國會演講的話來說就是“曾以命相博的敵人現在成了心靈相通的朋友”。不但如此,1971年6月,在美國總統尼克松的倡議下,日美簽署《歸還衝繩協議》,將《舊金山和約》所規定的託管島嶼(即包括釣魚臺列嶼在內的琉球群島)全部歸還日本沖繩管轄。2014年4月25日,奧巴馬政府再次重申日本對釣魚臺列嶼具有管轄權,且美日安保條約也適用於釣魚臺列嶼。 一如《舊金山和約》,美國巧妙地避開了琉球群島的領土主權歸屬問題(這等於默認日本始終未放棄琉球主權),並在實質上將包括主權在內的所有管轄權全部還給了日本。美國在這件事上一直完全掌握着主動權,收放自如。一切就看今後亞太形勢的進一步發展了。至於南海諸島嶼的領土主權問題,既然沒有現成的具有國際法效力的文件的確認,美國除了堅持公海領域的航行自由外,不會也沒有必要在有關領土/領海歸屬問題上持任何立場。只要有爭端,南海周邊國家必然會視中國大陸為威脅從而更加依賴美國“主持公正”。
五、關於釣魚島是否屬於琉球的爭論 鑑於上述歷史及有關宣言和公告在釣魚島問題上的模糊性,中方在對釣魚島的主權訴求上便尋求另一條途徑,即通過證明釣魚臺列嶼屬台灣附屬島嶼(而不是琉球一部分)因而根據《開羅宣言》精神自然連同台灣主島一同歸還中國。 但直到1952年美國政府依據《舊金山和約》代表聯合國發表的第68號指令(即《琉球政府典章》)之前,沒有國際公認有效的法律文件認為釣魚列島依據什麼法理或原則屬於台灣的附屬島嶼。而這份琉球典章則是按群島基線劃界法首次將琉球境界正式劃定為包括從北緯24度至28度,東經122度至133度之內的所有島嶼的正式國際法律文件。這一划分恰好將釣魚島、黃尾嶼、赤尾嶼及其周邊五個小島礁包括在內。因此這也是戰後第一次明確規定的釣魚島群島領土歸屬琉球的聯合國法律文件。 不僅如此,事實上,就連中共自己至少在50年代也認為釣魚列島屬於琉球,而且是日本固有領土。 這等於中共自己早已完全認同了《琉球政府典章》關於釣魚島群島的劃分。不但如此,有關人民日報社論更是用日文名稱尖閣諸島稱呼釣魚臺列嶼。1958年3月28日的人民日報社論提及周恩來於1951年8月發表的聲明。該聲明堅稱琉球群島和小笠原群島“這些島嶼在過去任何國際協定中均未曾被規定脫離日本”。按這位堂堂一國總理的聲明以及1953年1月3日人民日報社論明確將尖閣諸島(即釣魚臺列嶼)劃為琉球群島的說法,釣魚臺列嶼“自古以來”應該是日本的固有領土才對(見附錄有關人民日報社論)。 當然美國和日本都不會拿當時中共為了政治需要而瘋狂反美的人民日報社論在今天的釣魚島爭端中用來羞辱中共,因為這畢竟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國際條約或協議。但這卻從另一個側面反映了包括中共在內的國際社會普遍認同的琉球群島適用範圍。 1982年聯合國頒布生效的《國際海洋法公約》有關大陸架自然延伸法為中方聲稱釣魚島屬於台灣附屬島嶼的說法提供了依據。按照這一公約,主權國家沿海200海哩以內屬於該國的經濟專屬區。專屬區內的自然島嶼若屬於主權國家所處大陸架的自然延伸,則視為該國的主權領土。 但這一延伸法的引用也並不是那麼的容易。中日雙方都同樣可以根據海洋法公約的有關條文站在自己的立場以本土為基準將釣魚臺列嶼視作自己200海哩經濟專屬區內的大陸架的延伸領土。因此就有了中日雙方各自主張的領海界限劃分圖,分別將釣魚臺列島嶼划進自己領海或經濟專屬區範圍。 筆者認為不管是大陸還是日本的提法都對於之前早已形成的有關琉球群島疆界的國際共識和協議沒有任何約束力。按照《琉球政府典章》,釣魚臺列嶼早已法定為琉球的一部分。這就像美國的夏威夷群島早被國際社會接受承認為美國領土的一部分,因而不可能再用大陸架自然延伸法去重新裁定其是否美國領土的道理一樣。對日本而言,正象周恩來在51年的反美聲明中說的,日本從未放棄過琉球主權。因此中共只能以不承認《舊金山和約》為由拒絕承認釣魚臺列嶼屬於琉球。 但這樣一來又會帶來諸多問題。首先,根據前面所提中共總理周恩來1951年發表的反美聲明,中國政府反對的僅僅是美國對琉球的託管而並不是釣魚島被劃歸為琉球這件事本身。事實上中共自己也視釣魚臺列嶼為琉球一部分,並且是日本的固有領土。其次,當時在聯合國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中華民國政府已在《舊金山和約》簽署後的第二年正式承認了《和約》的全部條款。如果中共拒絕接受中華民國承認的這一條約,那麼中共也就沒有任何資格代表全體中國人民合法承襲《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權利,因為那些都是蔣中正代表中華民國參與簽署的。和延安的中共沒有任何關係;再次,戰後亞太地區新秩序的建立離不開《和約》的貫徹和實施。尤其是日本在太平洋地區所占領土的戰後法律地位,更是直接依據《和約》的有關條款。中共不承認《和約》的整體有效性與合法性,那就等於是對由《和約》所建立起來的亞太地區戰後秩序的嚴重挑戰。最後,中共否認《和約》合法性的同時也失去了對南海西沙和南沙群島任何領土訴求權利和法理依據,因為正是《舊金山和約》作為國際條約規定西沙和南沙不屬於日本固有領土範圍,必須徹底移交國際社會。
六、總結 縱上所述,釣魚島(及南海)問題雖然看起來錯綜複雜,但有一條主線是很清楚的。這條主線可以歸結為如下幾點從而幫助我們從根本上看清看懂自二戰以來太平洋地區和中共有關的所有的領土統獨問題和領土/領海爭端的由來:
由此可見,中共雖然近來聲稱日本在釣魚島問題上一再挑釁,破壞戰後大國間所建立的新秩序云云,卻恰恰忘了正是50年代初,中共在蘇聯支持下密謀策劃並參與韓戰。正是這場致使雙方死亡人數高達百萬的戰爭嚴重破壞了二戰後不久所建立的國際新秩序,將剛從二戰廢墟中爬起來還未站穩的世界各國重新推向第三次世界大戰的邊緣。同時這場戰爭也直接導致早就應該借抗戰勝利之勢歸還中國的釣魚島主權問題至今懸而未決,而其行政管轄權卻早已無限期移交日本的嚴酷現實。 可以想象,如果當初中共奪取大陸政權後仍然延續同美國的同盟國友好關係,共同維護戰後形成的國際新秩序而不是同美國主動交惡,更不是恩將仇報,在朝鮮戰場向昔日抗戰盟主美國的背後襲擊“捅刀子”,那麼即便開羅宣言沒有明確提及釣魚島列島的歸屬問題,美國也完全可以依法對明確規定歸還中國的台灣領土作從寬解釋,即承認釣魚島列島為台灣附屬島嶼,應該按開羅宣言方針一併歸還中國。退一步講,即便美國依法對釣魚島列島實行託管,那麼也完全可以將行政管理權移交中國政府而不是日本。美國是個具有理想主義色彩,但也是非常現實的國家。有鑑於過去的冷戰歷史和在當前的亞太敵對形勢,美國斷無將釣魚島以及南海諸島奉送給中共政府的任何理由和動機。
附錄:中共五十年代有關琉球群島和釣魚島問題的人民日報社論 社論一:琉球群島人民反對美國占領的鬥爭 《人民日報》(1953.01.08) 琉球群島散布在我國台灣東北和日本九洲島西南之間的海面上,包括尖閣諸島、先島諸島、大東諸島、沖繩諸島、大島諸島、土噶喇諸島、大隅諸島等七組島嶼,每組都有許多大小島嶼,總計共有五十個以上有名稱的島嶼和四百多個無名小島,全部陸地面積為四千六百七十平方公里。群島中最大的島是沖繩諸島中的沖繩島(即大琉球島),面積一千二百十一平方公里;其次是大島諸島中的奄美大島,面積七百三十平方公里。 琉球群島綿互達一千公里,它的內側是我國東海,外側就是太平洋公海。美國在一九四五年六月占領了琉球群島後,就着手在該島建築軍事基地。隨着美國在亞洲大陸上侵略計劃的破產,琉球基地的建築工程也就更趨積極起來。遠在美國發動侵略朝鮮戰爭前,美國在琉球群島的軍事工程就已占用了琉球三分之一的土地,用作建造基地的費用超過了兩億美元。其後,琉球基地的建造計劃一再擴大,而且以更大的速度進行着。 一九五一年六月二十二日"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雜誌曾透露出美國侵略者的野心:"美國在沖繩島的目標是用空軍獨霸亞洲,要使它成為太平洋的最大基地。由沖繩島起飛,B二十九型轟炸機能達到亞洲大部分內陸地區,轟炸半徑可能包括中國全部和西伯利亞大部地區——包括西伯利亞大鐵路。B三十六型轟炸機則可達到更遠的距離。"去年九月八日,沖繩島的美國官員竟公然宣布: "用來將沖繩島改變成‘太平洋的直布羅陀""""的全部經費將近四億八千萬美元。建築工作正在按計划進行,防颱風的公路、飛機場、兵營、司令部以及其他軍事設備,將遍布全島。"另一方面,據不久前日本的報紙消息稱:美國在沖繩島那霸港入口處的浮島神社下,已修建了具有八萬噸容量的三個地下油庫,沖繩島周圍各島都散布着基地,共修建有二十幾個大型飛機場,並且在奄美大島、宮古島、沖之永良部島等島嶼上都裝置了雷達。 許多島上都建成了兼作飛機跑道用的軍用公路。而美國通訊社也早經不止一次地承認:"美國B二十九型轟炸機,每天都從沖繩島起飛去襲擊北朝鮮"。與建築及使用琉球軍事基地同時,美國侵略者積極陰謀永久霸占琉球群島。美國占領琉球後不久,就獨攬了琉球的一切政權。去年以來,美國侵略者竟不顧"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各項國際協議中都沒有規定託管琉球群島的決定, 也不顧蘇聯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一再聲明,更不顧一百萬琉球人民的堅決反對,竟勾結日本吉田政府,擅自在它片面制訂的對日"和約"中規定:"日本對於美國向聯合國提出將北緯二十九度以南的琉球群島......置於聯合國託管制度之下,而以美國為唯一管理當局的任何提議,將予同意。在提出此種建議,並對此種建議採取肯定措施以前,美國將有權對此等島嶼之領土及其居民,包括其領水,行使一切及任何行政、立法與司法權力。" 美國以這樣卑鄙的手段擅自為其無限期霸占琉球群島的侵略行為披上"合法"的外衣後,並於去年四月一日在島上建立了以比嘉秀平為首的琉球傀儡政府。七年多以來,美國侵略者用極其野蠻橫暴的手段,把琉球群島變成了美國的軍事基地;一百萬琉球人民在美國的奴役與剝削下,已陷在水深火熱中,過着極為悲慘的生活。凡是被美軍圈定為構築軍事目標的土地,全部居民便被趕出自己的鄉土,現在僅沖繩島就有三分之二的土地被征作軍用。 琉球人民不僅土地被強占,而且有勞動力的年青人大部被強迫去參加建築美國軍事基地的奴隸勞動。美國侵略者用槍刺殘酷地逼迫琉球人民自己去毀滅賴以為生的和平家園與漁村,以致全島農田荒蕪、食糧缺乏、漁業不振,戰前頗具規模的糖業也迄未恢復。同時,美軍用恐怖的警察統治壓制琉球人民的反抗。從一九四七年起,美軍就藉口保守軍事機密,禁止居民旅行全島。 美國憲兵及其走狗琉球警察(都是過去充當過日本軍閥的爪牙現在被美軍起用的當地流氓)布滿全島。村落和村落之間布有鐵絲網,兩村的村民來往必須先向警察報告並獲得允許,否則就要以"偷越界線"治罪,公路旁也布有鐵絲網,有的甚至通有電流。因而,琉球人民對外貿易被禁止,交通被阻撓,耕種和捕魚被限制,一切的自由權利全被美軍剝奪。而且,戰爭中炮火損毀了全島房屋的百分之九十,迄今絕大部分琉球人民無處棲身。 去年琉球北部一帶遭受饑荒時,災民竟被迫吃蜥蜴、蛇等以延續生命。在美軍中做工的琉球工人,工資只及美國工人的九十分之一,受僱在美軍酒吧間、飯館及機關中的琉球婦女,每月工資最多只有四塊美元。荒淫無恥的美軍,也給琉球帶來了大批的"吉普女郎",駐在琉球群島的美軍野蠻地凌辱琉球婦女。美軍隨便槍殺琉球人民的暴行也屢見不鮮。 琉球群島曾經是美國和日本激戰地區,當地居民死亡慘重,戰爭創傷深深烙印在琉球人民心中。琉球人民痛惡戰爭,熱烈要求和平。戰後美國侵略者變琉球為基地和奴役剝削的軍事殖民地政策,逼得琉球人民不得不挺身起來用各種方式展開反對美國占領者的鬥爭。最初,為飢餓所迫的琉球人民,開始奪取美軍物資,後來逐漸發展為公開襲擊美軍並大量奪取軍用物資。 據日本報紙消息:前年一月沖繩島嘉手納機場航空隊的太巴斯(譯音)兵營就被奪去了九十七件軍火物資。去年一月二十一日,嘉手納機場航空隊第十八號火藥庫又丟失了火藥七噸半。島上美軍的軍火倉庫,經常"無故"爆炸。例如一九四八年八月,在沖繩島附近的一個小島上,美軍的軍火庫就爆炸了一天一夜,把美軍儲藏在該島的軍火全部炸毀。 去年從台灣傳出的美國新聞電訊中,曾透露琉球人民游擊隊和美國占領軍展開了激烈鬥爭,琉球人民且曾潛入沖繩島的卡台那(譯音)機場中將機場破壞。被迫為美軍工作的琉球工人不斷地進行罷工、怠工以反抗美軍的奴役。去年六月,沖繩島建築美國軍事工程的琉球工人,不顧美軍的禁令,舉行了要求提高工資的鬥爭,得到了全島工人的支持。七月,島上松村包工組的工人舉行反對解僱的罷工,全島各地都舉行了支持罷工的示威。 琉球人民反對美國占領的鬥爭已和反對戰爭、保衛和平的運動結合起來,並正在更有力地向前發展着。去年的五一節,沖繩島的工人、職員和市民,在琉球人民黨的號召下,不顧美軍的鎮壓,舉行了保障生活權利大會和示威大遊行。最近,沖繩島人民又廣泛地展開了反對琉球傀儡政府為日本吉田政府徵兵的運動 琉球人民反對美國變琉球為軍事基地、反對美國奴役統治爭取自由解放與和平的鬥爭不是孤立的, 它是和日本人民爭取獨立、民主與和平的鬥爭分不開,也是和亞洲及太平洋區域人民以及全世界各國人民保衛和平的鬥爭分不開的,因而,雖然美國占領者對琉球人民實行野蠻鎮壓,但最後勝利必定是屬於琉球人民的。
《人民日報》(1958.03.26) 美軍占領下的沖繩島在3月16日舉行了立法院選舉。選舉結果,由沖繩民主愛國力量組成的“擁護民主主義聯絡協議會”,雖然在競選中遭到美國以及當地保守勢力的壓迫和中傷,但仍得到很大進展,有五位候選人當選,比原有的議席增加了三席。而支持美國統治的民主黨則遭到慘敗,議席已從上屆的十七席減為七席。 在這次選舉中,各政黨提出的主要競選口號,幾乎都是相同的,其中都包括:反對把沖繩變成原子彈、氫彈基地;要求把沖繩歸還日本;反對美軍隨意徵用土地等。甚至一向屈從美國的民主黨,也不得不裝模作樣地把這些口號列入競選綱領。然而,民主黨結果還是遭到了慘敗,失掉了它在上屆立法院裡的過半數的多數。“憎惡和尚,恨及袈裟”,這正是沖繩人民對於美國霸占沖繩的嚴峻的回答。 美國占領者為了破壞沖繩民主勢力的競選活動和緩和選民的反美情緒,曾策劃了各種陰謀,並採取了多方面的手段。其中最卑鄙無恥的,就是在選舉前夕假冒北京電台名義對沖繩的廣播。這條冒名頂替的消息說,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發表談話,表示“中國絕不放棄對琉球的主權”。這顯然是惡毒的挑撥,目的在於打擊沖繩人民要求把沖繩歸還日本的強烈情緒。據日本“赤旗報”揭露:這條冒名頂替的消息,是在3月14日晚插在北京電台的新聞廣播中播送出去的。而美國的合眾社當天就轉發了這條捏造的消息,第二天沖繩民主黨就根據這條捏造的消息發表了攻擊沖繩“擁護民主主義聯絡協議會”和沖繩人民黨的聲明,琉球政府主席當間重剛也在同一天舉行記者招待會,抓住這條捏造的消息,對沖繩民主勢力大加攻擊。從這樣一條來龍去脈來看,這條捏造的消息,出自什麼人之手,是不言自明的。 我國周恩來總理早在1951年8月15日在“關於美英對日和約草案及舊金山會議的聲明”中,在駁斥美國對琉球群島、小笠原群島等保有“託管權力”的說法的時候,就曾指出“這些島嶼在過去任何國際協定中均未曾被規定脫離日本”。中國紅十字會代表團副團長廖承志在去年訪問日本的時候,在函館市民歡迎大會上的致詞中,也曾表示中國人民支持日本人民爭取沖繩重歸日本的鬥爭。我國報紙在過去的有關評論中,也一再對沖繩人民爭取生存和民主、要求把沖繩歸還日本的鬥爭表示了同情和支持。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的這種正大光明的態度,決不是侵略別人國土的美帝國主義分子玩弄鬼鬼祟祟的造謠伎倆所能掩其光輝的。美帝國主義出此卑劣下策,只能說明它的軍事基地政策,越來越受到當地人民的厭憎和抵抗,已經臨近窮途末路罷了。 但美帝國主義用了這樣卑劣的手段,也沒有能夠阻擋住沖繩民主勢力在選舉中的進展。沖繩立法院的選舉結果,明顯地顯示了反對把沖繩變成核武器基地、要求把沖繩歸還日本的沖繩愛國民主力量有了更進一步的增長。沖繩人民只要團結一致地進行鬥爭,我們相信,他們一定能夠達到他們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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