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兇猛 |
送交者: 王振宇 2002年03月30日21:54:59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不過我的確曾經很“兇殘”。鄰居阿姨們膽小不敢殺鴨子、殺雞,總叫我——要知道那時候我也才不過八歲。膽子大是表面原因,其實我的膽子是“嘴饞”撐起來的。因為每次充當屠夫之後,都會被邀請去吃。好像是10歲那年吧,爸爸給我買了一支氣槍,這支槍成了我主宰一些小生命的工具。家裡的門板沒少挨槍子兒,早就變成了大麻子臉。後來槍法極好,真達到了“百步穿楊”的境界了。白天打牆上的蒼蠅晚上打香火,慢慢不過癮了,開始打鳥兒。 那時候“家鳥兒”(音qiao,三聲)——也被稱作家賊,學名麻雀,賊“傻”,離人三五米都不飛,太好打了。基本一槍一個。慢慢學“奸”了,我發現它們有記憶——看到別人不飛,看到我遠遠的就飛走了。不過這只能增加我打鳥的樂趣,太好打了也沒意思,卻減少不了他們傷亡的數量。哪怕它在房檐上只露出一個小腦袋,那麼這個腦袋十有八九就搬家。對了,子彈打在腦袋上和打在身上的聲音不一樣,打在腦袋是“啪啪”的,極響,而打在身上是“噗噗”的,很悶。我打鳥兒樂意打腦袋,因為一則顯示槍法,二則打在腦袋上,它身上的肉是完整的——好吃。這樣打來打去,家鳥兒警惕性提高了,後來發展到看見別人拿着棍子就遠遠的飛走,可能以為那是槍呢,再後來我家附近基本見不到家鳥了。不過沒關係,可以去農村打,那裡的家鳥兒不怕人。去農村打鳥兒,認識了一些人,他們對我的先進武器很羨慕,但也不失時機地顯擺他們效率極高的土傢伙。農村有一種“砂子槍”,打鐵砂的,一槍打出幾百粒鐵砂,那時候鳥兒都成群落着,不像現在——現在的鳥兒也懂了風險分散,一般不聚堆兒,只有到了談戀愛的時候才湊到一塊兒。這一槍出去少則十幾隻多則幾十隻,加上被震昏、嚇死的,不過那時候家鳥兒實在太多,否則要不了多長時間一個村子的鳥也就被消滅乾淨了。還有用網粘鳥的,連我看了都害怕。他們一般都在開春兒候鳥遷徙的時候,把網子掛在樹梢兒,綿延上百米,網線是透明的尼龍絲做的,鳥兒撞上就被纏住直到精疲力竭皮開肉綻死在網上。有一次我看到他們早上去收鳥,裝了兩麻袋。要知道,那些鳥兒個頭都不大,比麻雀還小,你可以估計出數量吧。打家鳥兒都是在冬天,因為冬天我們那裡就這種鳥兒不飛走,而且打死了之後一扒皮就埋在當院兒的雪堆里,到過年拿出來剁了包餃子或者油炸,那是難得的美味。當時家裡不反對我打家鳥兒,因為父母曾經歷過把麻雀當“四害”的年代(那時候家鳥兒和老鼠同被認為是偷糧食的小偷),對家鳥兒的印象還沒有完全扭轉。他們進行過有組織的消滅麻雀行動,據說當時他們敲鑼打鼓嚇得城市裡的麻雀無處落腳,紛紛墜地而亡,還是女孩兒的母親曾勇敢的爬上房頂掏出鳥窩兒中的小鳥扔在地上摔成肉餅兒。我打死過多少家鳥兒?實在想不起來,不過我記得有一年冬天我用父親給我買鞭炮的5元錢買了5盒子彈,每盒有100粒,一冬天都打光了——而我很少失手。這只是三五個冬天中的一個。 打山雀要背着父母。因為山雀不像家鳥兒那樣黑不溜秋的不招人待見,卻是十分漂亮。而且聲音悅耳。再說,父親總是用一句老話告誡我:“勸君莫打三春鳥”。原因是春天鳥兒正在繁殖期,打死了一隻大鳥也許就同時害死了一窩小鳥。不過我可不管這些,因為打山雀的最佳時機就是在春天。一來他們這時候都被愛情沖昏了頭腦,傻乎乎的;二來春天樹還沒長葉子,不利於它們隱蔽。好打。別看山雀羽毛漂亮,肉卻很少也不好吃,再說也不敢拿回家吃,所以打山雀的原因不是饞,而是因為我喜歡山雀。聽到悅耳的鳴叫,看着閃爍在枝幹間的艷影,真想看真切它們到底是什麼樣子。當時沒有鳥類的公園、博物館,也沒有科普讀物,對我來說,只有打下來它們才是唯一的見面途徑。有一片林子是我最喜歡去的,在每年3、4月份的每個清晨5點到7點之間,無數的山雀同時亮開喉嚨,巨大的鳴叫聲連成一片幾個小時從不間斷。我靜靜躺在一棵樹下,用槍打下每一隻興奮過頭,落在頭頂的歌唱家。獵物靜靜飄落,就像飄落的彩紙,沒有生命的軀體輕飄飄的。我通常會在拔下幾根羽毛、仔細欣賞過他們漂亮的身體後,扔掉。鳥兒的體溫都很高,甚至有點燙手,他們的心跳也非常快,托在手中,可以感受到慢慢變冷的身體,逐漸變慢的心跳,對了,你還可以看到生命是怎樣從亮晶晶的眼中消失。這樣我認識了許多山雀,有春膽兒,金翅兒、銀翅兒、臘嘴兒、黃鸝、藍靛殼兒、瞎綠葉子…… 不只用槍打。秋天的時候,農村收割過的麥地里會飛來一種鳥,叫火燕兒。因為肚子的顏色是火紅火紅的,而且總是成群出動,所以每當飛起來,下面的人看到的是火紅的一片,飛高的時候,真如火燒雲一樣美。火燕兒群是我見過的最大的鳥群,總有成千上萬。它們會突然從天邊飛來,落到地里,撿吃收割後地上的麥粒。農民們在地上撒上用氰酸鉀氯(有毒)拌過穀子,藥鳥。我們小朋友就用棒子打。火燕兒太貪吃了,要我們拼命喊才“轟”的一聲起飛,而且捨不得飛走,這時候簡直遮天蔽日。於是我們就往鳥群中扔出準備好的木棒,死鳥啪啪往下落。每次都收穫頗豐,然後會生一堆火,把火燕兒連毛扔進去,等熟了用木棍扒拉出來摔掉鳥毛,粘着鹽末吃,喝着從家裡偷出來的白酒,這是我們小夥伴自己的節日。不過這種節日似乎只持續了兩三年,後來火燕兒徹底從我們那裡消失,再也沒來過。想活捉就下套兒,用馬尾巴毛挽一個活結兒,安放在事先偵查好的鳥兒出沒的樹枝之間,就等着收穫了。有一次在還有鳥蛋的鳥巢旁邊下套兒,捉到一隻“鑽天”,突然發了善心給放了,讓它回去繼續孵化,不過據我觀察,受到驚嚇的母親拋棄了那幾個沒出世的孩子投奔他鄉了,那幾個鳥蛋就一直躺在那裡直到一天風吹散破敗的鳥巢,鳥蛋掉到地上打碎了。對了,我從來不敢吃鳥蛋,因為據說吃鳥蛋會長雀斑的。 也有不敢打的鳥。包括燕子和烏鴉。從小姥姥就告訴我不能打燕子,因為燕子是一個穿着裙子的姑娘變的,打燕子要瞎眼睛的。所以哪怕燕子就落在伸手可及的地方,我也不敢去碰一下。其實燕子在我印象中是對人類最信任的鳥兒了,它們就在我們可以夠得到的屋檐下明晃晃的築巢安家,在農村甚至把巢安在人家屋裡,心安理得。而主人呢,每天給燕子留一扇窗子供它出入,有燕子居住的人家一定是和睦的,因為燕子能感受到人的情緒。不敢打烏鴉是因為小時後曾聽過一個故事,叫《宮也長》。故事大概說一個窮人叫宮也長,能聽懂烏鴉說的話,和烏鴉作了朋友。他們約定了利益均沾。烏鴉負責把山羊趕到懸崖邊上摔死,然後來通知宮也長,它會說:“宮也長、宮也長,南邊死了老山羊,你吃肉,我吃腸。”宮也長呢,馬上趕過去撿回來,羊肉歸自己,羊腸子留給烏鴉。如此這般很多次。後來宮也長不耐煩了,吃掉了羊肉,扔了羊腸。烏鴉對此並未提出什麼意見。一天烏鴉又來了:“宮也長、宮也長,北山死了老山羊,你吃肉,我吃腸。”宮也長興沖沖的趕到北山撿山羊,沒想到那裡躺着的不是山羊,而是人的屍體,他的嫌疑最大,被官府捉拿治罪。我覺得烏鴉非常可怕,報復起來手段殘忍。當然不敢打了。有的時候想,愛和怕都是尊重的根由,但是我愛山雀給它們帶來的是滅頂之災,傳說給我的恐懼感卻讓我對烏鴉和燕子尊敬不已。是不是我們對其他生命的無所懼怕才使得我們如此狂妄自大,自以為是萬物之靈呢?什麼能夠讓我們懼怕進而尊重那些無槍無炮的生命? 隨着年齡的增加,不再“生猛”,現在甚至看到城市裡以各種原因砍樹都覺得氣憤和心痛。一次公司組織春遊,在景色優美的山路上行走着,總覺得非常怪異,到底什麼地方不對勁呢?女朋友一句話讓我醒悟過來:這一路竟然沒看到一隻鳥,沒聽到一聲鳥叫。沒有了鳥的山,死氣沉沉。忽然想起了那些死在我槍下山雀。 |
|
|
|
實用資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