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世尋仇 |
送交者: wu6 2005年06月29日09:59:11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悟達禪師是唐朝時一位大德,戒律學問均為當時的修行人所標榜,唐王朝也尊禮他為國師。有一次皇帝給他供養了一個沉香寶座,禪師在座上不覺起了一點慢心,護法天神也就以此而離開了他。從那以後,禪師的一個腿膝蓋上漸漸長出了一個恰似人面的惡瘡,耳鼻眉目等齊全,而且其口能吞食飯食。惡瘡長成後,痛徹骨髓,悟達禪師為此而晝夜不能安寧。皇帝召集天下名醫,採取了各種方法,仍不能為國師治癒這個怪病。這時,悟達禪師想起了自己在以前照看過一位患病的老僧,那位老僧病癒後,於分手之際曾吩咐他:“你以後有難,可來彭州九龍山(今彭州市)找我。”禪師於是費盡千辛萬苦來到了九龍山,找到了那位神異的老僧說明了來由,老僧便命他到山後的一口泉水邊用水洗濯怪瘡。正在洗濯時,怪瘡突然開口說話:“你看過《西漢書》沒有,晁錯就是我的前生,袁盎就是你的前生。當年你腰斬晁錯,為此我在九世之中找你報仇,但你一直身為淨戒高僧,我無機可乘,直到這次你心生傲慢,我才有了機會。現在迦諾迦尊者以甘露加持超度了我,消了你的業,所以咱們的怨仇從此了結。"悟達禪師澆水洗瘡,痛得直昏了過去,待醒來時,瘡愈無跡。以此因緣,禪師作了《水懺文》,引導人們懺悔宿業,這段公案在許多典籍中都有記載。每想到這個公案,我都有心寒的感覺,在每一個人身邊,毫不例外的也有類似的冤家債主在伺機報復,如果我們在遇到病苦違緣時,再大發嗔恨,怨上加怨,宿業怎會有終期,希望你們每一個人牢記! 宿業所引發,令他損惱我, 因此若墮獄,豈非我害他。 由於自業的宿業引發,使他人前來毀損傷害我,如果損害者因此而墮入地獄,那樣豈不是我害了他! 別人的嗔害只是我們自己惡業所感的果,應完全由自己負責,這點已作過分析。但在這個過程中,我們還有一層很嚴重的過失,那就是因此要使別人受苦。 別人來損惱我,當然不會無因無緣,人世間每一件事,皆由它特定的因緣所引發。而我們受到他人的損惱,究其根源,是由自己在往昔造過類似惡業害過他人,於今生相遇時,就自然導致他人對我生起嗔害心,作種種的損惱。我們受到損惱,只是償還宿債,自是不可怨責他人,但由往昔的惡業,引發他人現在造嗔害惡業,那麼他人因我們的宿罪所引,而大發嗔恨心,以此惡業也就要感受墮落地獄的痛苦果報。表面上看,他在損惱我,而從全面去看,因自己的宿罪,引發他墮落痛苦深淵,長劫受苦。因此如果對他不發悲愍,回向功德,反而要去嗔恨他,那我們的良心又何在呢? 這一點,大家確實應該去好好地思維。平時,我們的智慧無法作如此微細深刻的觀察,以為別人害自己,是別人的過錯。現在在作者的引導下,省察到在此中自己有很大的過失:別人依我的宿罪,得到了墮落地獄的苦果。因此我們應對自己的宿罪生起厭憎之心,以全力去懺除。如果能想到這些道理,我們對他人的損害也就不會生起怨恨,而會毫無嗔怨的忍受。 依敵修忍辱,消我諸多罪, 怨敵依我者,墮獄久受苦。 若我傷害彼,敵反饒益我, 則汝粗暴心,何故反嗔彼? 藉着他人的傷害而修習安忍,能使我消除很多罪業,然而他人卻由於我的宿業引發而造罪,以致墮落地獄,長久受苦。如此則是我導致他人受到損害,而他人反而在饒益我,那麼粗暴無理的心啊,你為什麼還要去憎恨別人呢? 如果沒有怨敵的傷害痛苦,也就沒有機會修持忍辱,如經中說:“若無生嗔境,何說修忍辱。”在修行過程中,如果能依靠他人的種種損惱傷害而修安忍,那麼能很快圓滿忍辱波羅蜜多。在佛經中,他方世界的大菩薩曾非常讚嘆娑婆世間,就是因此界有種種不悅意的殘缺之處,使菩薩有機會修持布施、忍辱等,迅速積累巨大的功德。歷史上的很多高僧大德,在遇到怨敵傷害等安忍對境時,如同遇到寶藏、善知識一樣,特別的欣慶,因為他們真實體悟到“依敵修忍辱”,能“消我諸多罪”。《攝波羅蜜多論》中云:“能息害心野火雨,現後眾害由忍除。”《入中論》也說:“既許彼苦能永盡,往昔所作惡業果。”這些教證中都說修習安忍能消盡往昔所作的惡業,以此而消除現生後世的眾多苦害。 這些斷除罪業的功德完全是依怨敵幫助而得到,但是他們卻要以此墮落惡趣受極大的痛苦。縱觀這個過程,其實是我們使怨敵受到了傷害,而他們卻使我們有修安忍的機會,這其實是怨敵犧牲自己,而給我們恩賜了寶貴的機會。我們如藉之修習安忍,就會如同《菩薩地論》中所說:“能堪忍補特伽羅,於當來世無多怨敵,無多乖離,有多喜樂,臨終無悔,於身壞後當生善趣天世界中。”《攝波羅蜜多論》中也說:“忍為巧處成色身,功德端嚴相好飾。”能成就如此功德的良機,完全是怨敵所賜,這個恩德無法估量。 如果能認清事實、尊重事實,則有什麼理由不去對他人的傷害感恩報德,還有什麼理由去憎恨呢?想想自己在往昔,做過多少顛倒恩仇的惡業,以後再遇到他人的損害苦惱時,還有什麼理由不去欣然地安忍呢?朗日塘巴格西說過:“彼雖非理妄加害,願彼視為善知識。”以前的高僧大德們在遇到他人加害於己時,能以洞徹的智慧,觀察到他人是善知識而恭敬頂戴。我們現在也明白了這個道理,縱然一時無法做到,但最少也應息滅嗔恨,要不然,你豈不是成了恩將仇報的小人嗎! 若我有功德,必不墮地獄。 若吾自守護,則彼何所得? 問:若因我的過錯而使人墮落受苦,豈非我將受惡報嗎?答:如果我有如法發心修忍的功德,必定不會墮落地獄。問:他人助我修忍豈非他應得善報麼?答:如果我自己發起意樂護戒修忍,那麼嗔害者(無善意樂)除了造罪外還能得到什麼呢? 論中對安忍嗔害分析至此時,許多人會生起疑問:嗔害我的人要墮落地獄,而其原因是我的宿業所引,那麼我是不是要為此而墮落呢?他人因損害我們而墮落,其原因雖然是由我們的宿業所引發,但是在這個過程中,自己沒有損害他人的發心,而只有以慈愍去修安忍的善法意樂。如是發心是善,正行也是善法,結行也是善法,因此,我們以修安忍的善法功德,決不會導致墮落地獄的苦果。 我依他人的傷害而得以修持安忍,那麼他人是否會因之而得到利益呢?雖然我們藉他人的傷害而成就修安忍的功德,但這個過程中是自己發起修行安忍的意樂,以正知正念守護自己的根門而成就善法,個人發心修持善法,其功德也就只是發心修持者本人得到,他人怎麼能得到呢?而他人的傷害,其因是嗔恨煩惱,其行為是損害惡業,其結果也會是惡趣。一切善惡業都是由發心的善惡而決定,不能只看行為的表面形象,如《功德藏》中說:“只隨善噁心差別,不隨善惡像大小。”惡劣的心念行為,導致惡果,善良的心念、行為會導致善果,因果規律便是如此。 如果知道由因生果是以心為根本,依各自意樂為主,那麼上述疑問很容易消除。他人雖因我而墮落,但我自己有慈悲善心而安忍的善法功德,故在修忍中,不會有墮落惡趣的惡報;他人雖能幫助我們成就安忍,但他人的發心是嗔害煩惱,故得不到功德。宗喀巴大師也說過:“心善地道亦善,心惡地道亦惡”,漢地禪師亦云:“好心命又好,富貴直到老。”當然,依靠惡人修善法,如果修持者是發心廣大的菩薩,通過回向功德、取受對方痛苦的修法,會減輕作害者的痛苦,最後也會漸漸引導他去修善而趨入安樂。但無論如何,以嗔心煩惱作惡者是不會以惡業得到功德的。 若以怨報怨,則敵不護罪, 吾行將退失,難行亦毀損。 如果不修忍而以怨報怨,那麼敵人不但不會修忍防護罪業,反而會更加生嗔造罪;而且以此我的修行將會退失,修安忍的艱難德行也因此而毀損。 這也是一個解釋疑問的偈頌。有些人也許會想:既然對別人進行損惱,其實是對別人的饒益行,那麼我在遇到他人的損害時,能否去以怨報怨,促使他人也修安忍呢?這種想法是不合理的。面對他人的損惱,如果以牙還牙、以怨報怨,問題會越來越嚴重。因為他人進行傷害行為時,他的心相續為煩惱所制而無有自主,如果在此時遇到了抵抗損害,如同火上澆油,嗔心會更熾盛。他在這種情形下,根本不會去考慮修持安忍,只會更增加他的損害惡業。而且,如果我們這樣去做,安忍難行也會毀損,自己的菩薩行也就退失了。大家知道,守持別解脫戒或菩薩戒的修行人,平時必須按“沙門四法”的原則去行事:罵不還口,打不還手,不以嗔怒對嗔怒,不以揭短對揭短。如果以怨報怨,也就違背了這個大小乘行人必須遵循的行為準則,平時修持安忍難行的功德,也就會在剎那之間毀壞殆盡。最終的結果,於人無益,於己有害,所以這種以怨報怨的行為,是萬萬不可採取的。 沙門四法是每一個佛弟子的基本行為準則,也是我們在平時最扼要的一種修持。作為一個修行人,如果放棄或違背這個準則,那他的修行便會變得毫無意義。現在社會上有一些亂糟糟的影視、書刊,它們的作者不懂得基本的佛教教義,而隨意胡亂編造了一些故事,給佛弟子臉上摸黑。一個人穿上出家人的衣服,如果因嗔恨煩惱而手持兇器與世人打打殺殺,那麼他不是瘋子,便是對佛教一點也不懂的愚笨者,或是某種惡勢力的化身......。 我想作為佛陀的弟子,無論在什麼環境中,也不管遇到什麼事件,沙門四法是不能違背的。有些人說:現在社會如何如何複雜,出門不安全,最好弄件武器防身等等。我絲毫不贊成這種說法,也很不以為然,作為佛弟子,唯一的依怙便是上師三寶,護身的武器便是大慈大悲與忍辱鎧甲。如果穿着袈裟、剃着光頭而手拿刀槍,大發嗔心去傷害眾生,不如早點死了好,以免給佛教抹黑。在座的每一個人,都聽聞過佛法,如果想從內心、外境行為上都做一個合格的佛弟子,那麼希望大家務必牢記這些教言,將自心調柔如棉花一般,不管遇到任何生嗔境,也以“如樹安住”等竅訣去安忍。 摘:
喇榮五明佛學院 堪布索達吉傳講
http://buddha.nease.net/browse/jiaocai/rpsx/06_anren.htm |
|
|
|
實用資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