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共法官在梁天琦等人的所謂暴動案件裡,絲毫沒有尊重香港的民族 |
送交者: 大壞人!嘿嘿 2018年06月11日14:26:59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港共法官在梁天琦等人的所謂暴動案件裡,絲毫沒有尊重香港的民族性,沒有尊重香港普通法案件的先例。曲解了普通法的引用法理:以超國界的先例,以外國民族社會特性的先例,以完全不同案件產生的動機先例來判刑。為日後香港極權統治,逼害香港公民維權作出血腥,的所謂普通法先例!係摧毀香港法治文化,對社會文明侮辱,對普通法學術法理的侮辱! 香港仔梁天琦,湖北出生,香港大學畢業,香港年輕獨立政治家。被港共法官胡亂引用外國案例判6年刑期,而港共匪徒在香港暴動殺警察只判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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