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游牧民族愛草,我以前寫過一篇:《游牧民族愛養草》。游牧民族的根本生命線是草,逐草而居,故稱為游牧民族。 有了草,便有了羊、牛和馬; 有了羊牛馬便有了生活。 所以草在游牧民族的眼裡有一種安全感的安慰和寄託。綠油油的草,看着就舒服,心理踏實。故美國加拿大人人屋前屋後都種草。 這和中國人農耕文明很大不同。中國人喜歡“谷爛成倉”的踏實感,農民辛苦了一年,有餘糧,年年有餘,放在穀倉里發霉變爛,踏實也!中國人愛儲蓄就是這麼來的。
我還寫過一篇《有感深圳禁止吃狗肉》。我寫道: 愛狗是游牧民族的文化,愛草地也是游牧民族的文化。狗是牧民的好幫手。 蒙古人吃狗麼?他們不到餓死之前是不會吃狗的,因為有牛有羊可以吃。 牛羊吃完了,可以打獵吃野生動物。 野生動物吃不完,騎着馬一路走一路打一路吃。所以他們愛侵略,去農耕文明的地方搶呀。騎着馬到農民那裡揮刀砍死放箭射死,然後就有得吃了,還有細皮嫩肉農民之女人可以奸,小孩搶來當奴隸。前不久還讀到一本書講蒙古人毀滅了巴格達,殺了七八十萬人。真是文明的瘟疫!
我網上搜了一下,居然有個哈弗大學博士丁學良在竇文濤的《鏗鏘三人行》裡也持有和俺相同的觀點。他說“因為我到西方去一直反省,為什麼西方人對吃狗肉這麼樣的反感,這麼樣的痛恨。後來我總結出來,當然這個要經過很多的經驗的驗證。就是西方的人這些是游牧民族的後代。游牧民族對狗的感情,遠遠勝過我們漢人。我們漢人是農耕民族,在農耕的這個生產方式中間,狗起的作用不那麼大。這非常,這非常是重要。因為我到河南去,到陝西去看那個出土的文物中間,至少在三千五百年以前的時候,狗就已經是當時的中原地區的貴族們的必吃的東西。所以他們死的時候,陪葬的時候,就有狗的骨頭在裡邊。人家就爭論說你怎麼知道他吃的狗肉而不是說他打獵的呢。因為後來在那個骨頭上能夠找出來刀痕,這狗在活的時候就已經被宰過了。”
你看,草和狗如果都有了,那麼增長和擴張就隨之而來。游牧民族有不斷追求增長的習慣。 比如一個游牧家庭的羊或牛,兩個變四個,四個變十六個,十六個變二百五十六個。。。這也就是古羅馬追求擴張的內在驅動,資本主義不斷追求增長和市場擴張的內在驅動。 而中國人農耕文明,一家人幾畝地產出有限無法擴張而只求有餘,能擴張的只有人口,多子多孫,人口的擴張才能耕種更多的土地。 農耕文明和游牧文明區別甚大,不可不察。
而第三點我沒有詳細闡述過,即游牧民族文化的根源里有強烈的種族主義。
為何歐洲從來沒有大一統,那麼多小國家?原因就是種族主義。 他們只在自己的種族裡有安全感。 異族即是敵人。 你去讀讀歐洲歷史和中東地區歷史即可發現這個現象。 耶穌為何在中東地區出現,而不是在中國和印度出現?日本的宗教學者本山博就講過這個問題。 因為在那個地區文明落後生存環境惡劣,強烈的部落需求以維持生存。 而部落之間充滿了屠殺和掠奪。 你要消滅其他部落來獲得生存空間。 所以游牧民族有強烈的進攻性和暴力信仰。 而在印度,耶穌出現的相當時間出現的是佛教。 印度炎熱而植物豐富,人無需苦勞而能生存,所以冥想成為一種修行。而中國誕生的是孔子,他的理論是用來規範複雜的社會活動。 因為中國當時的文明在黃河流域已經是高度發達的農耕文明。 中國的文明在昌盛的時候百姓彬彬有禮,居家夜不閉戶,出行不擇吉日並且不用帶糧食。 出門不帶糧!你想想,這是多麼了不得的事情, 這在當時耶穌出現的地區不可想象,他們出門必須帶糧,而且要帶刀。 帶刀帶糧還不算,還得成群結隊,否則不能保證活着到達目的地(中途被異族殺了)。 而中國古代如此廣闊地域出門不帶糧意味着人身安全有自然保障,而且人們願意分享食物。這是多麼高級的文明。 耶穌來中國幹嘛?來了沒事幹,所以他不來中國。
昨天我寫的《西方社會的“好了傷疤忘了疼”將走向災難》。 二戰,是一場白人的全民教育。 希特勒搞的民族主義、國家主義和種族主義將他們白人帶向了通往死亡之路(針對哈耶克的書名《通往奴役之路》)。 這場反思是全民參與,沒有也不用哲學或思想巨匠來領導。白人明白,德國人英國人法國人等等以後不要再以鄰為壑非我族類其心必異。要聽從耶穌的教導去愛你的鄰居。 血的教訓,所以,二戰後西方社會整體的發展趨勢是多元化社會和寬容社會。 美國也逐漸廢除種族隔離制度。發展至今, 歐洲絕大多數國家和美國加拿大都以種族歧視為非法。這是一種自我生存和發展的必需。否則都互掐而死絕了。
但是就像愛草和愛狗一樣,種族主義,部落主義, 深入文化的骨髓,難以壓抑的邪念要冒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