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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看到這樣一些評論毛澤東的文章,在大力肯定毛澤東的同時,不免要加上一段總結性的話:“毛澤東儘管犯過嚴重錯誤,包括‘文化大革命’這樣嚴重的錯誤,但是他給中國人民帶來的國家利益和民族利益是巨大的”云云。似乎不加上這一句就不符合潮流,就不符合一分為二的辯證法。我認為這種對毛澤東的肯定是虛假的,不過是在堅守鄧氏《決議》的話語體系而已。按照唯物辯證法,任何人都是可以一分為二的,即任何人都是有優點和缺點的。但這種優點和缺點不是憑主觀來斷定的,而是由事實來確定的,必須是客觀公正的,沒有確鑿歷史事實的支撐,就不要妄下結論,尤其是對毛澤東這樣的曠世偉人更不能鸚鵡學舌、信口雌黃。優點和缺點也有一個主次之分,不能等量齊觀,看一個人首先是看本質和主流,只要本質和主流是好的,對於枝節問題沒有必要過多指責。優點和缺點也是可以分開來說的,講優點時未必一定要和缺點一起講,講缺點時也未必一定要指出優點所在,面面俱到是形而上學的表現。應當指出,鄧小平們對於黨的領導人的評價並不是一視同仁的,優缺點並提是專門針對毛澤東的。正是這種思想使毛澤東成為黨的文件中唯一一個有缺點的偉人,逐步成為一種貫例,談毛澤東就非談他的缺點不可,談什麼呢,就把《決議》中的文字複述一遍,這已經成了一個鄧氏戒律,包括當局者也不敢越雷池一步,這就是中國的又一大“特色”。而我們有些人正是在這種背景下鸚鵡學舌地評論毛澤東,成了鄧小平們的應聲蟲。按理講,毛澤東也有錯誤,而仔細想來,我至今沒有想出個一二三來,也未見任何人拿出有說服力的事實來。我只知道,他把麻雀列入“四害”之一,號召全國人民除“四害”,在後來知道麻雀也吃害蟲時,就立即糾正了,以臭蟲取而代之;我只知道他對自的文章改了又改,不斷的糾正原先的“錯誤”,絕不拿粗製濫造的東西示人;我只知道他對人民內部任何同志的錯誤總是抱着“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態度,予以耐心的教育和幫助,包括劉少奇、鄧小平在內,對犯錯誤的人實在仁慈有餘。難道這樣的所謂“錯誤”也值得追究嗎?相反這不是錯誤而是優點。可以說從古至今毛澤東是世界上最完美的一個偉人!他的錯誤須用高倍顯微鏡仔細搜索,也許能發現一點點,但微不足道。至於所謂“‘文化大革命’這樣嚴重的錯誤”純屬莫須有。恰恰相反,文化大革命正是毛澤東革命生涯中最光輝最正確最華麗的新篇章,改革開放的事實已經證明並將繼續證明:文化大革命是毛澤東永垂史冊的偉大歷史豐碑。否定文化大革命就等於全盤否定了毛澤東,無論你說多少讚頌毛澤東的話那都是虛假的,言不由衷的。如果僅僅是因害怕受到鄧小平們的打擊而言不由衷的,也許還情有可原,但也表明這種人缺少了無產階級革命者應有的骨氣;如果是追隨鄧小平之流故意混淆是聽,那就是為虎作倀了。就當前而言,對待文化大革命的態度,已經成為區分革命的、不革命的或反革命的分水嶺。擁護文化大革命的是革命的,反對文化大革命的是不革命或反革命的(是認識題的是不革命的,是立場問的是反革命的)。打着肯定毛澤東的旗號來否定毛澤東為鄧小平所首創。鄧小平在所泡製的《決議》中,就是唱着確立毛澤東思想的歷史地位的高調,而全盤否定毛澤東思想的。從打ab團直到文化大革命,竭盡誣衊栽髒之能事,基本上把毛澤東說得一無是處,他就是這樣用毛澤東的所謂“錯誤”來“確定”毛澤東及其思想的歷史地位的,堪稱為打着紅旗反紅旗的經典。難道我們能夠循着鄧小平的混張邏輯繼續宣揚下去嗎?當然也會有人這樣辯解,歷史《決議》是黨的決議,在這個決議沒有改變之前,必須同黨中央保持一致,這是黨的紀律。不錯,鄧小平之流就是用“黨的紀律”“黨的規矩”來強制推行鄧小平路線的。其實黨的“紀律”和“規矩”首先是鄧小平們破壞的。黨有採用暴力非法抓捕黨內同志的“紀律”和“規矩”嗎?黨有動用軍隊鎮壓人民群眾的“紀律”和“規矩”嗎?黨有不是黨的總書記而當軍委主席的“紀律”和“規矩”嗎?黨有退休之後還凌駕於中央之上指手畫腳的“紀律”和“規矩”嗎?……對於鄧小平之流而言,他們的意志就是“紀律”、就是“規矩”,而且沒有定規,隨時在變。不破不立,不破除特色修正主義的“紀律”和“規矩”就別指望毛主席革命路線的回歸,這是一個關繫到黨和國家的前途和命運的原則問題,誰在這樣問題上含糊,誰就不是真正的無產階級革命者。遵守黨的“紀律”和“規矩”是有大前提的,即正確路線統領下的“紀律”和“規矩”,背離正確路線的“紀律”和“規矩”必須堅決徹底地破除之,這是真正的共產黨人不可推卸的神聖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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