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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1月13日至17日,第四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在北京舉行,大會最重要的一項議程即修改憲法,此次修憲,在毛澤東的堅持下,“罷工自由”才首次寫入了憲法。1982年再度制定憲法,“罷工自由”被刪除。1964年7月,政府正式宣布:私人租賃性質的住房關係基本不再存在。1980年4月,鄧小平明確指出,住房改革要走商品化的路子,住房制度改革開始。2003年,繼續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積極發展房屋租賃市場。新時代,一些人過上了躺着收租子的生活。1965年6月26日,衛生部部長錢信忠向毛澤東匯報工作,全國現有140多萬名衛生技術人員,其中70%在大城市,20%在縣城,只有10%在農村,醫療經費農村只占25%,城市則占去了75%。毛澤東聽完後,十分震怒:“衛生部的工作只給全國人口的15%工作,而且這15%中主要是老爺,廣大農民得不到醫療,一無醫,二無藥。衛生部不是人民的衛生部,改成城市衛生部,或老爺衛生部,或城市老爺衛生部好了!”當天,毛澤東針對這一問題,作出指示。9月21日,中共中央批轉衛生部黨委《關於把衛生工作重點放到農村的報告》,到年底,全國城鄉醫療衛生網基本形成,相當一部分農村地區實行合作醫療制度。1976年9月,覃祥官作為中國代表參加了在菲律賓召開的“世界衛生組織西太平洋區委員會第27屆會議”“世界衛生組織太平洋區基層衛生保健工作會議”,向各國代表介紹了中國農村的合作醫療制度實施狀況。世界衛生組織讚譽其為“第三世界國家最佳的醫療制度”。1978年,農村合作醫療被全面否定,合作醫療開始大面積解體。到2002年,我國農村有79.1%的農村人口沒有任何醫療保險。2002年10月,中央重新提出各級政府要積極引導農民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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