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眾生”概念及其生態倫理意義——林偉
2009年09月02日 11:00:00 《學術研究》
一、佛教關於“眾生”的基本思想
“眾生”的梵文是sattva;音譯為薩埵,《梵漢大詞典》解釋為“有”、“存在”、“實在”;在佛教經典中sattva被譯成“眾生”、“有情”。它在佛教的一般意義上指的是具無明煩惱,流轉生死於迷界的凡夫,包括人類、諸天、餓鬼、畜生、阿修羅和天這些三界六道的有情識之生物,也稱作六道眾生。這裡的“情識”指的是情感與意識。“眾生”的通俗解釋是指一切有感情、有意識的生物(包括人類在內)。
但是,關於“有情”與“眾生”這兩個概念。在佛教辭典中的說法歷來不一。有觀點認為“眾生”是“有情”的舊譯,如吳均汝的《佛教大辭典》就認為“有情”這個概念是唐玄奘以後的新譯,之前被譯作“眾生”。因此“有情”即是“眾生”。如果仔細閱讀一下佛教辭典,人們又會發現“有情”這個概念,在佛教詞典中還有一個與之相對的概念——“非情”或“無情”。指的是草木金石、山河大地等沒有情識的物質。因此,另一個觀點認為“眾生”意指一切存在物,是“有情”和“非情”(“無情”)的總和,這一解釋比較接近梵文的原意。大部分佛教辭典則將“眾生”分為狹義與廣義兩種,狹義指的是“有情”或者說一切有感情、意識的生物,廣義指的是“有情”與“無情”的總和。
佛教的“眾生”概念從定義上來看並不複雜,但仔細考察佛教經典對“眾生”的各種解釋,可以發現其中蘊含着十分豐富的思想內涵。首先,所謂“眾生”就是眾緣而生的意思。在佛教看來,一切萬有皆由因緣之聚散而生滅,此理稱為緣起。《雜阿含經》說:“佛告羅陀,於色染着纏綿,名日眾生;於受、想、行、識染着纏綿,名曰眾生。”《摩訶止觀》云:“攬五陰通稱眾生。”《大乘義章》認為:“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乘同性經》曰:“眾生者,眾緣和合名日眾生。所謂地、水、火、風、空、識、名色、六人因緣生。”所謂的“五陰”是五蘊的早期譯法。可見,在不同的佛典中都認為眾生是眾緣而生,是依“五蘊”因緣和合而生。既然眾生依緣而生,眾生也會由於因緣之分散而滅亡。佛經《大乘義章》云:“多生相續,名日眾生。”《俱舍論記》日:“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也就是說,一切眾生都要經歷生與死的過程。只有當眾生除去了無明、煩惱的纏綿,達到了佛教的涅槃境界才能夠跳出這種生死狀態。沒有生與死的狀態,也就無所謂眾生、眾死的問題了。
其次,眾生依據其生存狀態分為兩種:有情眾生與無情眾生。凡是有情識的,如人與動物等,都叫有情眾生,沒有情識的,如植物乃至宇宙山河大地,都歸為無情眾生。
第三,一切有情眾生都在三世六道中輪迴。《妙法蓮華經文句》有云:“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五道指六道中的一地獄道,二餓鬼道,三畜生道,四人道,五天道。)所謂的三世六道是佛教建構的時空模式。“三世”即是指過去、現在、將來三個世界,每一住世界又有地獄、餓鬼、畜生、阿修羅、人、天等六道之分,“道”的意思是往來住所。阿修羅、人、天是善道,地獄、餓鬼、畜生是惡道。佛教認為,有情眾生無一例外地要在過去、現在、未來三世之間無窮流轉。同時,因為它們在三世中的“業力”的各不相同,決定了他們在每一住世界六道中的位置也不同,有情眾生在不斷重複經歷三世的過程的同時在六道中不斷輪迴,所以稱作三世六道輪迴。所謂的“業”指的是有情眾生之行為、所作、行動、作用、意志等身心活動,它能招感苦樂染淨之果,即果報,並以輪迴到六道中的善道或惡道的形式表現出來。換言之,眾生在前世為人道者、現世或許上升到天道,也可能下降到地獄道,來世則有可能輪迴到阿修羅道或其他眾生道。至於輪迴到六道的哪一道,取決於眾生的“業力”。眾生在過去世所作的“業”決定了它在現在世輪迴中的苦樂果報,現在世的苦樂是過去世的業報.依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