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崗工人是90年代國家為了迎合改革開放需要而產生的特殊的社會群體。他們大多被無辜甚至強行的解除勞動關係,他們大多是企業幾十年的老工人,為企業貢獻了一輩子即使病痛纏身也不例外的下崗。
他們是一個時代的悲劇,直至今天仍然被遺忘,被踩在社會困苦的最底層。
下崗工人的悲劇不僅表現在崗位的丟失,更是社會應負起的責任和應有的道德底線被無情的突破。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沒有平等自願的公平協商
1,下崗不是自覺自愿的,是企業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而這種解除關係在前期執行時是按照與企業領導等親疏遠近關係來決定的。
2,一個企業里,不是所有人都解除關係的。但很多勞動模範、先進個人以及技術能手往往成了不可避免。對企業貢獻大的也並不能避免被下崗。
3,沒有經過職工大會以及個人同意,僅憑企業領導人一句話就解除勞動關係,完全將國有企業利益置於企業領導者個人權利之下。
二,沒有對等的公平賠償
1,下崗時企業只賠償幾千元,只夠繳納兩次左右的社保費用,而企業根本不顧下崗工人年歲大、身體疾病以及精力差狀況,也不管下崗工人失業後的再就業是否真正落實。
2,下崗職工對企業的貢獻沒有計入賠償範圍,因此改制後的企業領導往往大發橫財。這是普遍的而且非常不公平的。
3,企業的債務在改制中往往被上級政府免除,但改制時卻計算在內,這就使得企業賬面虧損不真實,有的企業資產在免除債務後大幅增加,那麼在這種情況下企業要求職工下崗也就失去了法理上的依據。而經過改制後由企業領導所接管的企業也叫民營企業往往富的流油。
三,讓下崗工人無崗可上、無以安身。
1,下崗時工人一般歲數大了,那時正值全社會就業難的時期,下崗工人根本沒有體力、腦力和精力優勢去參與市場人才和崗位應聘。這就使得下崗工人一下子沒有了生活來源,他們大多上有老下有小,生活從此陷入了困境之中。
2,不僅如此,下崗工人還面臨着住房、孩子上學、看病等諸多問題。他們根本無力解決這些,但是沒有人過問,沒有人去管,至今亦然。
四,無法面對養老,將來一定更加困苦
下崗時,下崗工人除了解決自身吃飯問題外,再也無力繳納個人社保費用。至今還有很多人沒有繳納社保,即使有少部分人交的,也是按照最低基數來交的,將來他們退休時的生活水準仍然是處於社會最低層。
對於停繳、斷交、沒錢交的也不知道他們退休時如何是好。醫保這塊大多也是這樣,所以下崗工人基本上是有病不想看、也不敢看。
五,將來退休時不僅工資待遇差,而且退休年限政策也與其他人不一樣
1,我們知道下崗工人幾十年來吃了很多苦,那時候即使上班,工資也很低,一般在二百多元一月,也沒有什麼積蓄。下崗後那就更苦了。即使退休,也將是最苦的群體,因為一部分人沒錢交社保或者就沒有交,一部分人即使交的也是最低檔次,所以退休工資肯定最低。
他們不能與公務員事業編的相比,也不能與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相比,他們是失落的群體,退休工資能有公務員的1/3就謝天謝地了!那些還沒有繳納社保的下崗工人不知將來如何生存?願上天保佑!
2,按照規定,公務員工作三十年後方可正常退休。也就是說只要30年工齡公務員就可以直接退休,哪怕他今年只有50歲。而下崗工人就不一樣了,下崗工人必須60歲方可退休。
3,另外,按照規定公務員在距離退休年齡不到五年時,且工作不少於二十年的可以申請辦理退休。而工人根本沒有這個五年之說。下崗男性必須到達退休年齡60歲時才能退休。其次公務員增加了一個20年工齡的限制。而工人則根本不行。
若工人和公務員都是在20歲左右時參加工作,那麼增加20年工齡也就是才40歲上下,那麼距離 工人退休年齡還要20年,也就是說還要干20年才能辦理退休手續。也說明下崗工人比公務員多干20年!這太過分了!須知,下崗工人比公務員苦累多了,
六,對改革開放做出巨大犧牲的下崗工人,我們還有什麼理由不能讓他們提前退休的呢?
下崗工人他們目前大多都在50多歲,因受苦太多,身體狀況大不如前,能維持個人生活就不容易了,哪裡還談得上上崗就業經營賺錢?
他們失去的太多,得到的太少了,他們是在奉獻與“四化”建設的口號聲中走過來的,他們曾是國有企業的中堅力量,是國家現代化建設的主力軍,他們之今仍然沒有人過問,多少年來中國一切的扶貧惠民政策以及漲工資政策都與他們無關,他們是被人為推向困苦境地的苦難群體,他們已經被忘記、被邊緣化。
我們對不起他們,這個時代有愧於他們!讓他們提前幾年退休,結束他們這種幾乎痛苦一生的處境是人性化政府的職責,是今天富強中國不應忘記的初心。
我們不應忘記,中國不應忘記,沒有下崗工人的奉獻與巨大犧牲就沒有改革開放的推進和巨大成就,就沒有國家的繁榮和富裕人群的產生,每個中國人都應當記住,記住這個3000多萬仍處於貧困境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最悲慘的一代人————下崗工人群體。他們為了共和國,獻了青春獻終生,獻了終生獻子孫,他們都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