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所依門
此處從造業者方面來分析業力的輕重。此又分二:
(一)造業者的差別
如同鐵丸雖小也會沉底,但若作成容器,則此鐵器雖大也會上浮。與此相同,智者和愚者同樣造作罪業,但卻有輕重的差別。因為智者善巧,能知所依,依靠發露懺悔、防護對治,可使大罪變小,小罪變無。而愚人不知善巧,如同蒼蠅為涕所沾不能脫身,如是造作小罪也難以脫離。
為什麼呢?因為愚人造惡業沒有反悔心、不能生起善行,由於覆藏惡行的緣故,以前所造的善業也被惡業所染污。比如一人發心去聞法,在聞法時,起了噁心,但他卻極力覆藏罪惡,這樣先前的善行就被這個噁心所摧毀,覆藏罪惡的相續如同有毒的容器,先前的善行如同容器中的甘露,由於容器有毒,導致甘露也成毒藥。所以,因為覆藏罪業,便使先前的善行隨之而被摧毀,由此善行本應成熟的異熟果報也不得現前,反而更種下極深重的地獄之因。又愚人不能認識罪性,所以造惡不但不悔改,反而不斷增長,這就象不識毒物,任毒入腹,不但不加醫治反而續服不已,這樣體內之毒愈積愈多,終致身亡。
歸納來說,有五種情況會使本來只感現輕異熟果的業,在地獄之中成熟。這五種情況是:愚痴深重、善根微薄、惡業尤重、不起追悔、先無善行。相對愚者而言,雖造同一惡業,但智者其業力輕微,因為智者會懺悔已有的過失,會防護相續,使今後不再重犯,能不隱藏罪惡而現前發露懺悔,且精勤修持善法,對治惡法。
如果不這樣修持,反自誇為智者,明知自己造惡,還認為所造業小、無關緊要,如是內心輕視,明知故犯,則所造惡業尤為嚴重。
(二)造業者有無律儀
《寶蘊經》說:三千大千世界一切有情,悉入大乘,具輪王位,每人都以器等大海、炷如須彌的巨大燈燭來供養佛塔,但他們所得的福報卻比不上一位出家菩薩將小燈燭塗以油脂,持供塔前所得福德的百分之一。
分析經中的密意,出家菩薩與在家菩薩在供養的發菩提心和所對的福田方面均無任何差異,在所供物方面,出家菩薩遠不如在家菩薩,但前者所得的福報竟然遠勝後者。為何感果會有如此大的差異?這只能歸結到前者具足出家律儀而後者不具,可見依具戒之身造業,感果力大。
由以上之理可以推知,無律儀之身與有律儀之身、同是有律儀之身,具沙彌律儀、具比丘律儀、具菩薩戒律儀及具三昧耶戒律儀,同樣造一善業,但感果的勢力後後勝於前前,所以在修道時,後後進趣的速度超勝於前前。比如同樣是在家人修持布施等善,受持齋戒律儀而修與無律儀而修,兩者所修善根的勢力大小也有明顯的差異。在西藏,藏人在供養拉薩三大寺時,總會提前一天受八關齋戒,就是因為具戒供養福德力大的緣故。反之,雖然同造一惡,後後所生的罪惡力大於前前。《制罰犯戒經》上說,比起世間人,具十不善,在百年之中,長時無間所集的眾多惡業,如有比丘毀犯戒律,仙幢覆身,經一日夜,受用信施,後者所造的惡業極多。又《分辨阿笈摩》中說:“寧吞熱鐵丸,猛焰極可畏,不以犯戒身,受用國人食。”仲敦巴曾說:“較依正法所起罪惡,十種不善是極少惡。”
智圓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