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政府、軍事系統審查舊人員中答覆“包下來”問題的指示
(一九五一年四月二十日)
毛澤東
各中央局,並轉分局、省委、區黨委、大中市委;各大軍區,並轉各軍區;中央各直屬部門,各特種兵團,中央政府各黨組:
(一)關於在政府系統中和軍事系統中審查舊人員和知識分子的工作,各地各部門現在開始着手進行。在答覆“包下來”的問題時,我們看見有說得不適當的。例如,有的人說:“解放接收時原封不動包下來了,今天又來處理,是否有矛盾?”答覆:“沒有矛盾。鎮壓與寬大結合政策,並無變動。以前包下來是為了迅速恢復生產,安定工作,特務分子不積極生產,而積極破壞生產,今天既然已了解他是堅決與人民為敵的罪大惡極的反革命分子,為什麼還不處理?”(膝代遠同志在鐵路工會的報告)。這樣答覆是不妥當的。一九四九年四月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發表約法三章的布告,內稱:“凡有一技之長而無嚴重的反動行為或嚴重的劣跡者,人民政府准予分別錄用。”人民解放軍和人民政府從來也沒有說可以把“有嚴重的反動行為或嚴重的劣跡”的人們包下來。現在審查舊人員(還有新知識分子),就是要將那些混入軍事系統和政府系統(包括公營工礦)中的有“嚴重的反動行為或嚴重的劣跡”的人們清理出來,分別加以懲辦或淘汰。同時對於那些並無嚴重的反動行為或嚴重劣跡的人們(這些人占大多數)則因為清出了那些有嚴重的反動行為或嚴重劣跡的人們,而使他們顯得歷史清白,或雖有問題但不嚴重,利於團結和改造。這後一類人又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歷史清白,沒有問題的;第二部分是有些問題,但不嚴重,只要坦白承認錯誤,可以繼續工作的(其中有些人須調動工作崗位)。
(二)所謂有嚴重反動行為,包括惡霸、匪首、慣匪、特務、欺壓過許多人的行政官吏(這些人多屬國民黨及三青團的重要分子),反動的軍官及反動會道門的頭子等。
(三)下面是李××日給中央的信,其中所說的工廠和礦山的惡霸應予懲辦,這是毫無疑議的,請你們加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