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愛的香港法官 |
送交者: 勤勞灌水 2006年11月03日09:19:19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今天中午吃飯的時候看新聞,看到一個宣判,有個人冒充粉絲強吻女藝人,被法官宣判,他求情說:這是初犯,不是蓄謀,有精神病症狀,沒有觸及藝人私處,等等。法官判的時候,除了說判他多久,還說了幾條,其中之一是:親嘴等於摸胸。看到這裡我周圍的人都忍不住笑起來。覺得這個法官很有意思。其實比這個有意思的判詞還有很多。 前一段有個案子,有個失業在家的人虐待他的太太,被告上法庭,法官判他的時候,宣判詞裡還說:“不要對未來失去信心。要好好工作,你還是有前途的。” 香港地方不大,經常在新聞里可以看到這樣的小案子的處理報道,會常常看到類似於:“你要改過自新”等等這樣語重心長的判詞。法官在莊嚴的法庭上判詞裡加上這樣的可愛的人情味兒,我覺得非常有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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