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的一年夏天,中午很熱。正是午休的時間,俺睡不着,就約了發小兒西瓜一塊去山上的蓄水池游泳。俺們院兒就在山根下,翻過院牆就直接上山了。山上有個很小的蓄水池,也就是個十平方米的一個長方形水池。裡面有沒到脖子的積水。按說這裡不該游泳的,旁邊的水泵房的牆上寫着:禁止游泳。天太熱,俺們才不管那末多哪。俺和西瓜脫的光光的就跳進了水池。游了一會兒,正在高興,突然閃出一個三十多歲的中年人,原來是護林隊的工人。這個護林隊就在俺們院外,一牆之隔,有幾戶人家。平常就對俺們院有所不滿。只見這傢伙說:這裡不能游泳,沒看牆上寫着嗎?俺們馬上說:俺們沒注意,不知道啊。這傢伙說:那你們跟我走一趟吧。說完那傢伙拿着俺倆的衣服就往山上走。俺們叫道:你先把衣服給俺們哪。那傢伙不聽,一直就往山上走去了。俺倆面面相覷,也沒辦法,只好光着也沿着他走的路跟過去。山頂上是個靶場,半山腰有一個排的靶場部隊駐紮在那,主要是管理靶場的槍支彈藥物的。那個傢伙直奔去了隊部。俺們就這樣光着屁股一路跟在他的後面。幸好中午山上也沒人。到了部隊院門口,就聽見狗叫聲。原來部隊養着兩條德國黑背,是為了守護彈藥的。那兩條狗就拴在院子裡。俺倆戰戰兢兢的進了院子,幾個當兵的看見俺倆那樣不禁哈哈大笑。俺們找到那個工人,那個傢伙把衣服朝俺們一扔,說:以後再看見你們游泳就別想要衣服了。俺倆趕緊穿好衣服,一路就下山了。
這件事俺覺着是莫大的屈辱,俺一定要報復。後來某一天,那個護林隊家屬養的幾隻雞跑到了俺們院,俺鼓動小哥們臭小兒逮着一隻,然後打死埋了起來。總算出了這口惡氣。
不續,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