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死刑不遊街 -涯老大 |
| 送交者: 涯 2007年04月30日09:49:56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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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死刑不遊街 涯老大 2007年公檢法司聯合出台《進一步嚴格依法辦案確保辦理死刑案件質量的意見》(簡稱《意見》),規定:對被執行死刑者禁止遊街示眾或者其他有辱被執行人人格的行為,禁止侮辱屍體。 由此想到,對被執行死刑者遊街示眾、鬧市問斬,可是我們老祖宗的“傳統”。 古代刑人,為警示眾人,不僅要當眾行刑,還要遊街示眾,遊街稱為“徇”。行刑地點往往選在人流最大、最熱鬧的場所,以期達到最大的震懾效果。因此,市就成為刑場的首選,而街是公共場所,又是能最大限度地承載人群流量的空間,在街上的任何活動都能發揮最強的公眾效應,徇(游)街也就成了示眾程序中必不可少的環節。 對重要的死刑犯人採取遊街——鬧市處決的方式,應該說是最重的處罰,充分利用街與市,將官府所期盼的公眾視覺效應發揮到極致,從而達到最具震撼力的政治警`示功能。 《水滸全傳》第40 回 描述了梁山好漢劫法場救宋江的一段場景:刑場設於鬧市區十字路口,只見街上鑼鼓喧天,“江州府看的人真乃壓肩疊背, 何止一二千人”。梁山好漢分成四伙,分別扮成“弄蛇的丐者”、“ 使棒賣藥” 人、“挑擔的腳夫”和推車的客商,從四個路口圍住刑場,不想在即將動手時,李逵從臨街的酒樓上跳下來,赤膊揮舞着板斧,“不問軍官百姓,殺得橫遍地,血流成渠。推倒顛翻的,不計其數”,看的人血脈賁張、酣暢淋漓,成為《水滸傳》中最為人津津樂道的情節之一。 清朝北京城的菜市口,客棧會館雲集,商鋪茶樓林立,因是繁華之所而被作為刑場,又因是刑場,而成為當時京城的一大看點。史書上記載肅順被判菜市口斬首,轟動全國,京師震動。北京的老百姓都把英法聯軍侵略北京的賬記到肅順頭上了,行刑前的遊街示眾,從宣武門到菜市口街道兩旁擠滿了人,義憤填膺的,觀望看熱鬧的,兩旁酒樓茶市的人紛紛踩着桌子蹬着椅子伸長脖子,老爺、太太、少爺、小姐、販夫走卒、行商坐賈,顧不得什麼身份,都擠在一處。街道兩旁人群中吐唾沫扔果皮的不計其數,押解的刑部官員也吃了不少“掛落”。 據說八國聯軍初來乍到時,還習慣採用西方式的槍斃,而後竟也開始採用中國式的砍頭,迅速入鄉隨俗。 今天還有人認為:“對犯人遊街示眾是一種對現代社會的治理具有積極意義的一種懲罰措施!跨馬遊街一族耀,囚車示眾人人恥!在這個已經不知道什麼是羞恥的社會,更需要採取遊街示眾這樣的古代的積極措施,褒正貶惡,喚醒人們內心的榮辱觀。”於是,我們看到賣淫嫖娼、聚眾賭博、倒票黃牛、敲詐勒索者、慣偷者都有可能被遊街示眾。 歷千年的遊街示眾,鬧市問斬,演繹出多少風流人物,魯迅筆下的阿Q在赴法場的遊街途中,瞥見了路邊人叢中的吳媽,為最後一次顯示自己而喊出“過了二十年又是一個……”;戊戌六君子之一的譚嗣同在觀者如堵的菜市口法場上,慷慨悲壯的“有心殺賊,無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的遺言;梁山好漢的江州劫法場的壯舉,無一不是對這種“公眾視覺暴力”的嘲諷、回應和抵制。 遊街示眾這種被中國社會接受和推廣了數千年的行為終於被一紙文件終止了,此前有多少人在這種“公眾視覺暴力”面前失掉了做人的尊嚴,有多少民眾在這種視覺暴力的引導下誤入“歧途”。遊街示眾為何歷千年而不衰?還有多少殘餘及變種在泛濫和不斷滋生?類似這樣的“公眾視覺暴力”其實不僅僅是遊街示眾這一種形式,是否會真正從中國人的社會生活中消失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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