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忽然想起來前些天看過的一個攝影展,攝影師自己並不照相,而是到大街小巷撿來別人扔了不要的照片,重新拼接,變成自己的作品。後來名氣大了,照片用量也大了,他救索性搞殘破舊照片回收。從中挑出自己需要的拼接成畫。我當時看了有點失望,因為覺得這又不是他自己的攝影。
無巧不成書,沒問題有一個表姐是畫家。前些天見到她時,她說她現在專門搞跟攝影有關的繪畫。她拍照家裡的擺設,比如沙發枕頭拖鞋之類的,然後把這些照片拼在一起做成主人的畫像。畫像有點抽象,但是確實挺像的。
我當時問她,她算是畫家還是攝影家,她說還是畫家,照相機不過是她的創作工具。
這讓我想到,倫敦攝影館的那個展覽其實應該是個畫展,不過因為現在這兩個領域的邊界有點模糊了,攝影館也不在乎了。
當然,這兩個人是拿洗出來的照片創作。ps的照片是不是就相當於用數碼相機拍出來的原料,相當於畫家的顏料,用電腦重新加工實際上是畫筆,作品最後還是算繪畫?
如果這樣的話,能不能根據PS程度,如果只做大致的調整,就還是攝影;如果原作品上給加上新的東西,或者看不出原作來,那就還算繪畫?
或者根據攝影者在攝影前的主觀判斷,攝影是為了弄作料,回家再炒,而不是買了打包外賣回家熱熱就上桌,那就算是繪畫?
恢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