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孫悟空跳不出如來的手心 |
送交者: 圓融 2008年01月07日10:15:35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zt為什麼孫悟空 【意識】跳不出如來的手心【真心】? 一、前言 楞嚴經是佛教三藏教典中的一部大乘經典,佛滅度後,弟子們結集成經,弘傳於印度,竟因年久失傳,唯獨龍宮藏有此經。後來,有一位龍勝菩薩,到龍宮說法,發現此經,文義俱妙,細讀之下,嘆為希有,默誦於心;離開龍宮後,錄呈國王,王視為國寶,藏於國庫,不准流傳他國。 據歷史記載:中國隋朝天台宗智者大師,研究法華經,發明三止三觀後,有一位梵僧對他說,其理論與楞嚴經頗相似,大師聞說,就希望有機會閱讀此經,特別在天台山建築一座拜經台,天天向西方禮拜,求此經早日傳譯中國,可惜直至圓寂,仍然無法得償所願。後來,有一位印度高僧,名般刺密帝三藏法師,欲來中國弘揚此經,不幸被邊防官員查獲,竟被拘禁,不許出境。般剌密帝被監禁期滿,回復自由後,再用白絹寫此經,藏於手臂肌肉中,待傷口痊癒,然後出國;當時是中國唐朝,神龍元年,航海到達廣州。適逢房融宰相,被貶在廣州做官,見梵僧帶來法寶,即請於光孝寺住,剖臂取經,以便翻譯;但從臂中取出的白絹,卻血肉擬成一團,無法開卷。房融宰相苦思無策,竟夕失眠;其女兒建議,用人乳泡白絹,使之溶化,洗去血跡,然後開始翻譯。可知此經傳譯中國,實不容易。我們今天有機會讀誦研究此經,全拜古人難行而能行之所賜,想起古人為法忘軀的無畏精神,我們真應該好好的研究與弘傳。 此經全題名是“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簡稱“楞嚴經”。此經說明眾生的真心,無法不備;迷之即成十二類眾生,覺之即證無上菩提。不但文字簡潔、優美,內容豐富,且說理詳盡;既概括科學邏輯的分析,論理學的辯論,人倫學的親情,又依據哲學理論,說明宇宙原理,人生真相,展示世界、眾生、業果相續的主要原因,以及教導眾生,返妄歸真,覺悟成佛的方法;不止是如來一代時教的精髓,亦是菩薩萬行的要門,成佛的真因。可以說:楞嚴經是一部佛學大全,人生寶鑑;亦是菩提路上的明燈,修行過程中的照魔寶鏡。古人說:“欲知佛境界,當讀華嚴;欲知佛智慧,要讀楞嚴。”又說:“欲想佛法興,當講楞嚴經;欲與外道斗,要誦楞嚴咒。”據史書記載:有一次,道教因妒忌附近佛寺的香火鼎盛,竟用邪術放火,欲想燒毀佛寺;住持擊鼓集眾,一心急誦楞嚴咒,結果,猛烈的火勢,竟轉移方向,反而燒毀道觀。正如法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中所說: “咒詛諸毒藥,所欲害身者;念彼觀音力,還着於本人。”所謂自作自受,正是因果定律必然的報應。 很多人都希望我回香港講此經,但事實上很困難,因為此經,文字共有十卷之多,非短期內可以講完,無論講者與聽眾,都要有充份的時間,還要有恆心、有毅力、以及要有很好的助緣。何況此經文簡義賅,詮理深奧微妙,顯密兼說,性相都談,不是最初接觸佛教的人能夠明白,必須要有相當的文學修養,與佛學基礎始可理解。去年,戒性法師就說:要請我今年回來我講此經,可知你們的佛學程度相當高,但現在既然限於時間,唯有在此經中,選擇七處破妄,十番顯見的兩科,向各位作簡單的介紹,希望你們聽得懂,進而破除一切妄想執着,用清淨的真心,進修佛道,以獲得學佛的真實利益。▲ 二、初次征心 凡是讀過楞嚴經的人,都知道本經的發起因緣,是阿難尊者,示現墮落淫室,備受摩登伽女的困擾,將毀戒體,心念如來大慈,能不救我?當時正在王宮接受波斯匿王供養的釋尊,己經知道阿難被困淫室,齋畢即回祇園精舍,放光、化佛、說咒,並欶令文殊菩薩,將楞嚴神咒持往淫室,令惡咒消滅,回復阿難的理智,然後提獎阿難,與摩登伽女,歸來佛所。 當阿難尊者,從淫室歸來見佛,即悔恨一向多聞,不慕真修,而請求佛開示,得成菩提的最初方便。佛卻先問阿難:當初發心,於佛法中,見何勝相,頓舍世間,深重恩愛?目的是要令阿難明白,真心與妄心不同;欲求佛果無上菩提,必須放棄妄想分別的識心,而用不生不滅的真心為本修因。 阿難答:因見如來三十二相,勝妙殊絕,心生愛樂,所以發心出家,願捨生死;阿難果然是用妄想識心,分別佛的相好莊嚴,而生貪愛執着,怎可以進修佛道呢?因此,佛即教誡阿難: “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生死相續,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淨明體,用諸妄想,此想不真,故受輪轉。”妄想,是指眾生妄想分別的識心;常住真心,是指眾生原有的本覺真心。因為迷途眾生,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本來具足一棵靈明覺照的真心,一向習慣使用妄想識心,分別色聲香味觸等六塵境界。順我者貪,逆我者嗔,愛則取,惡則舍,在充滿貪嗔與取捨的生活中,不知不覺造了無邊的罪業,招致無窮無盡的生死,枉受無量的苦惱。現在,阿難既然發心出家,願捨生死,怎可以仍然用妄想識心?所以佛說:阿難呀,如果你真的希望,出離生死,就應該直心,回答我所提出的問題:究竟“當汝發心,緣於如來三十二相,將何所見,誰為愛樂”?佛提出此問題之目的,無非欲令阿難,直悟此見佛相好的見性,是心非眼。可是阿難卻說:“如是愛樂,用我心目,由目觀見,如來勝相,心生愛樂。”顯然是用妄想識心,正是生死根本。因此,佛告阿難:“使汝輪轉,心目為咎。”心目本身,原無過咎,過在眾生不知,目不能見,能見的是心非眼,愛樂亦非真心,只是妄想識心。眾生一向由於識心分別執着,以致煩惱叢生,招來無邊生死,今欲想出離生死,就要知道心目之間,何者是真,何者是妄,然後可以降伏塵勞煩惱,解脫生死。等如國家,盜賊為患,國王發兵討除,一定要知道那個是賊?盜賊藏匿在那裡?然後可以捉賊。所以佛征問阿難:“唯心與目,今何所在?”然後進而七處破妄,十番顯見,希望阿難,悟知識心虛妄無體,其體就是真心;若能舍識用根,進修首楞嚴王大定,就可以出離生死,成就佛果菩提。▲ 三、七處破妄 1.破妄計心在身內 阿難示同迷情,一向認為攀緣的識心,是在身內,並引一切世間十種異生,同將識心,居在身內,以證明自己執心在身內是正確的。佛見阿難一直執迷不悟,非徹底破除他的妄想執着不可。但又恐阿難與法會大眾,因識心被破而引起惶恐不安,是以在破妄顯真之前,特別舒金色臂,摩阿難頂,先告訴阿難與法會大眾:“有三摩提名大佛頂、首楞嚴王、具足萬行、十方如來、一路超出妙莊嚴路。”以表示欲進修大定,非破除妄想識心執着,舍識用根不可;同時亦令知妄心雖破,非同斷滅,仍有大定可修,有佛道可證。 三摩提譯名正定。“大佛頂”,是正定所依的理體,“首楞嚴王”,是稱性所修的妙行。以其稱性起修,全修契性,性修不二,能出生無量三昧,為一切正定的總體,一行具足無量行,因名“具足萬行”,亦名普賢行,又名般若行,或如來行。十方如來無不依此行門,超越一切因位,直趨佛果菩提。菩提是能莊嚴,涅槃是所莊嚴,涅槃是理,菩提是智,理智不二,唯是一心,故言:“妙”。路,是指別教所立的五十五位菩提路,今此大定,是圓頓法門,一超直入如來地,不立位次,無須經歷五十五位菩提路,故言:“一門超出妙莊嚴路”並要阿難留心諦聽。然後繼續破妄顯真。
佛認為如果識心,真的如阿難所說:是在身內,則當我們看見外界一切境象時,應該“先見身中”的五臟六腑,“後觀外物”。等如阿難身在講堂之內,“先見如來,次觀大眾,如是外望,方矚林園”一樣。若然心在身內,而不能見身內的心肝脾胃,爪生髮長,筋轉脈搖,又怎能知外?今既知外,亦應見內,若不能見內,可知識心,非在身內;故佛以不能見內而破其“計心在身內”的執着。▲
2.破轉計心在身外 阿難轉計,心在身外;卻說:“我聞如來,如是法音,俉知我心,實居身外。”譬如燈光,如果燈是放在室內,一定可以照見室內所有物象,然後從門窗之處,照見門外之物。現在眾生的心,不能看見內的臟腑,可知心不是在身內,而是在色身之外,等如燈光,燃在室外,不能照室,這種說法,是同於佛所說的了義大教一樣,是不會錯的了?佛言:若心在身外,“則心所知,身不能覺,覺在身際,心不能知。”如諸比丘,一人食時,眾不能飽。我今示你,兜羅綿手,汝眼見時,心分別否?阿難說:是呀!當我眼看見佛手時,心隨即分別,知是佛的手。佛言:既然眼見,心即分別,證明身心相知,怎可以說:心在身外?所以佛又以“身心相知”而破其執心在外。▲
3.破轉計心潛根里 阿難再次轉計,心潛根里,如人站在門內,面向門外,是以不能見內,而能見外。並舉例說明:如人戴眼鏡,眼在眼鏡之內,仍然能看見山河大地;喻心潛根里,故能隨眼根見外物時,心即分別。此計若成,將救前二失。因為心潛眼根里,如人站在門內,背內向外,所以不能見內而能見外;以其身仍在屋中,可以說是在內,而在室中之人觀之,亦可以說是在屋外。
但戴眼鏡的人,向外觀看時,是先見眼鏡,後見外物;心若是潛在眼根里,當看外物時,應先見眼根,後見外物,故佛再以“當見山河,何不見眼?”而破其妄執心潛根里。若不見眼,則法喻不齊,心非潛根里,如琉璃合眼;若能見眼,眼則同於所見之境,失去能見的功能,不得成就彼根隨見,隨即分別的道理,又怎可以說:此了知心,潛在根里,如琉璃合呢?▲ 4.破轉計見內 阿難又思維:“開眼見明,名為見外,”那麼,“閉眼見暗,名為見內。”此無異最初計執,心在身內,佛為破此執,先定“對與不對”二義,然後破之。佛的意思是:閉眼所見的暗境,若與眼對,則暗在眼前,云何成內?若言眼所見的暗境,無論是在眼前或在眼後,但見暗相即是見內;然則人居暗室中,所見暗相,皆應是人身中的焦腑了,但事實不然。若言此暗境,不與眼對,又如何成見?即使是說:閉眼所見的暗,是離對外之見,而是反觀身中,由內對所成,故不應說暗室之暗,皆是人身內的焦腑。然則開眼見明之時,亦應反觀,看見自己的面;今開眼見明之時,既不能反觀,看見自己的面,則閉眼見暗時,亦應該不能反見,自己身內的臟腑。如果強言:開眼見明之時,亦可以反見自己的面,則此能知之心以及眼根,皆應在於虛空,怎可以說:閉眼見暗名為見內呢?再說:若然心眼都在虛空,自然已經不是屬於汝阿難的心眼了。 佛又恐阿難言:不管心眼何在處,但能見我面的,就是我的心眼。佛說:今我如來,與法會大眾,都能看見汝阿難的面,都應該是汝阿難的心眼了?何況汝在虛空的心眼,巳經有知,在地下的身體,就應該沒有知覺。若在虛空的心眼,與在地下的身體,二皆有知,豈不變成兩個知覺?汝阿難真的有兩個知覺,那麼,汝阿難一身,不是將來可以修成兩佛?那是不可能的。因此,汝不應該說:閉眼見暗名為見內。▲ 5.破轉計隨生 阿難三番轉計,皆被佛破,不敢再妄自作主張,唯有引佛昔日言教:“由法生故,種種心生”為例,轉計“隨所合處,心即隨有。”古人說:“心本無生因境有,前境無時心亦無,”眾生由外境牽心,遂起分別;再由心取境,故有種種造作,例如心想創業,即進行籌備,申請註冊,入貨,顧員,開張等操作。義通四教,若心若法,皆因緣生,緣生諸法是無常,苦,空,無我的,是藏教義。若悟緣生諸法,當體即空,原無生滅,是通教義。如果說:無明不覺生三細(一、無明業相二、能見相三、境界相),是心生法生,境界為緣長六粗(一智相,謂於現識所現之境界不知是為自識所現之幻影,妄生智慧而分別諸法也。是俱生起之法執也。二相續相,謂依前智相之分別而於愛境生樂境,於不愛之境生苦受等,種種迷妄續起不斷也。是分別起之法執也。三執取相,謂於前之苦樂等境,不了為虛妄不實,深生取着之念也。是俱生起之煩惱也。四計名字相,謂依前之轉倒計量分別假名言說之相,而生種種煩惱也。是分別起之煩惱也。五起業相,謂妄分別假名依妄惑而起善惡諸業也。六業系苦相,謂繫於善惡之業而感生死之苦果也。六粗中前四相為惑因,第五相為業緣,第六相為苦果。),是法生心生,故有十法界假名假相,無量差別,是別教義。若言心生法生,法本無生;法生心生,心亦無生,若心若法,皆清淨本然,不可思議,是圓教義。阿難引佛昔日言教,以證明自己妄計,故言:“我今思惟,即思惟體,實我心性。”殊不知此思惟心,細則第七識,恆審思量,粗則第六識(意識),對境分別,都是虛妄無體,屬於三界煩惱。阿難示同凡情,竟執此虛妄的識心,為自己的心性,而言隨妄想識心,所合之處,心即隨有;心緣於內,心即在內,心緣於外,心即在外,心緣於根,即潛根里,若心緣於身內,心即在身內,所以心不一定是在內,在外,在中間,但心有可能在內,在外,在中間,此番妄計成功,將救前四失。 佛為破此執,先定有體、無體、一體、多體,遍體、與不遍體等義,然後逐一而破之。若說:隨根所合之處而有的識心,是本無實體的,怎可以與有實體的物合呢?若無體之心,能與有體的物合,無異是十九界(合眼、耳、鼻、舌、身、意之六根,色、聲、香、味、觸、法之六塵,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之六識,名為十八界)與七塵(色、聲、香、味、觸、法之六塵)合。若說:此識心是有自體的,所以能與物合,則汝阿難,試以手按摩自己的身體,看看此能知的心,是從體內出來,抑或是從體外而入?若是從體內出,仍然同於初次所執“心居身中”,何以不見內的臟腑?若是從外來,應先見面,如人從外入內,必先見門。今俱不見,可知妄心無體,既非內出,亦非外入,豈可以說:隨眼根所緣之處,心即隨有? 一般凡夫,皆以眼能見而非心,心只能知而不能見,故阿難言:“見是其眼,心知非眼。”佛以門不能見,能見的是在室中之人,以喻眼不能見,能見的是心非眼。佛又恐人難言:人是有情,門是無情,豈可為喻?故再引死人為例,若眼能見,則已死之人,尚有眼存,何不見物?或言:安知死人不能見物?佛言:若能見物,云何名死?既己名死,當然不能見物。 又此隨境而有的識心,是一體呢?抑或是多體?如果說:人的四肢是同一個心體,則“以手挃(zhi4 搗,撞)一肢時,四肢應覺。”而今不然,但一處覺,觸頭頭知,觸手手知,挃有所在,故一體之義不能成立。若說識心是多體的,則汝阿難將變成多人,應有眾多阿難,而在眾多阿難的心體中,那個心體是屬於汝阿難所有? 若說心體只是一個,但能遍滿全身,其義與前四肢共一心體同。若說心體,不能周遍全身,而僅局限於所按摩之處,則當頭與足同時被按摩時,“頭有所覺,足應無知。”但事實上頭足同時被按摩時,同時都有知覺,可知心非不遍全體。由於心體,非在內出,非從外來,非一非多,非遍與不遍,就不應該說:隨根所合之處,心即隨有。▲ 6.破轉計中間 阿難又引佛昔日與文殊等法王子談實相時,曾說:心不在內,亦不在外,而轉計:“當在中間”。實相即諸法的本體。若言: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無相,無相即實相,是藏教義。若言:實相無相,無男女相,無長短方圓等相,而名實相,是通教義。若言:實相無相,無生死相,無涅槃相,無煩惱亦無菩提等相,超越空有二邊,凝然不動名為實相,是別教義。若言:實相無相,無所不相,法法無非實相,是圓教義。本經明陰入處界,本如來藏性,藏性清淨本然,周遍法界,無所不在,豈可說是在內、在外、在中間?阿難不解佛意,曾聞佛說:心不在內,不在外,故憑自己妄想思惟,若心在內,不應內無所見;若心在外,身心應不相知。今因內不見臟腑故,心不在內;身心是相知的,亦非在外,那麼,應當是在中間了。但未說清楚:中指何處,故佛追問,此心是在身體之中?抑或是在外境一處之中?若是在身體的正中,則同前所執,心在身內,應先見內的臟腑;若在外境一處之中,究竟是有所表,抑或無所表?若無所表,則等於無;若有所表,則東看成西,南看成北,反之,西看成東,北看成南,無一定中間之相。此表示中間的物體,既然四方混亂不清,則在此中間的心,亦應雜亂不定。 阿難辯言:我所說中,非在身內之中,亦非在外境一處之中,而是如佛昔日所說:“眼色為緣,生於眼識;眼有分別,色塵無知,識生其中,則為心在。”殊不知佛所說: “眼色為緣”,是指眼的勝義根,由色心二法所成,色指最初一念無明不覺時所引生的相分,心是以下十番所顯的見性。見性無形,因塵而顯;是色為眼緣,由塵發知。色不自知,因見方知;是眼為色緣,因根有相,此眼色互為因緣,是第一重能所。其次是眼根對色塵時,不落分別,即是見性,若有分別,即是眼識,此眼識是從眼色為緣而生,故眼色為能生,眼識為所生,是第二重能所。義亦通四教,今略而不談。 佛即破言:若汝阿難的心,是從根塵而生,則此根塵所生的心體,是兼有根塵二種,抑或不兼?若說此根塵所生的識心,是兼有根塵兩種的,但根是有知,塵是無知,二者混合,能不雜亂?又塵之物,既非根的心有知,豈不是知與無知,相對兩立?識生其中,應該一半有知,一半無知,而墮於二邊,云何為中?如果說:此根塵所生的識心,不兼有根塵兩種,則此識心,既非同於根的有知,亦不同於塵的無知,離卻根塵,識心實無體性,汝阿難言:“識生其中”,此識心究竟是以何為體相呢?▲ 7.破轉計無著 最後,阿難又引佛在般若會上,與四大弟子,共轉法輪時所說,以證明自己轉計:“一切無著,名之為心”。昔日佛在般若會上,敕須菩提,為諸菩薩,說甚深般若,富樓那,舍利弗,目建連等三人,起座提問題,所以說:“四大弟子,共轉法輪。”般若說諸法皆空,如空中花,水中月,本無實體,徹底虛妄,義亦通四教。若心無實體,內外境空,無住無著,是藏教義。若心無實體,當下即空,空故無住無著,是通教義。若心即藏性,超越空有,故無住無著,是別教義。若心即真如自性,清淨本然,周遍法界,故無住無著,是圓教義。阿難未解般若真空妙理,心仍然有執着,不過,以為此分別的識心,既然不在內、外、中間,應該是“一切無著,名之為心”了,但屢次被佛推翻自己的見解,今次不敢肯定的說,而征問佛:“則我無著,名為心不?” 佛又按其情執,追問此心究竟是有,抑或是無?若此識心,離世間一切物象,本無所有,如龜之毛,兔之角,但有其名,而無實體,又何必說住與不住?若離一切物象,另有心在,就不可以名為無心。既有心當然有相,有相則必有所在,有所在即有所住,怎可以說:一切無著,名之為心?▲ 三、再次征心 因為阿難所執着妄想分別的識心,屬於遍計執性,是生死的根,若不捨棄,即使是小乘聖果,亦難證得,何況佛道?所以佛一一破之,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乃至無著,七處俱非;使其妄想情盡,棄生死根本;然後十番辨見,顯見性真實,示涅槃根本…..。阿難若能因此放棄妄想固執,舍識用根,進修大定,必然可以速證佛道。可是阿難猶未明識心虛妄無體,雖然七處被破,仍執為心,但恨未知其處所在,故再次述迷啟請:“奢摩它路”。佛因而於面門放光現瑞,詳細說明,生死與涅槃二種根本,指出諸修行人,不能得成無上菩提,乃至別成聲聞緣覺,諸天魔王,及魔眷屬的主要原因,皆由不知二種根本,錯亂修習,猶如煮沙,欲成嘉饌,縱經塵劫,終不能得。 生死根本,是指阿難以及一切眾生,自從無始以來,背覺合塵,不知見相二分,虛妄不實,攀緣三界,諸幻化相,成分段生死的根本;三乘聖人,不了生死涅槃等如空華,皆是屬於身心的幻影,別攀涅槃之緣,成變易生死的根本;菩薩不達萬法唯心,舍空有二邊,攀中道之緣,成為微細變易生死的根本。佛初次征心,繼而七處破妄,無非是破此攀緣之心,令阿難與眾生,捨棄妄想識心,逆生死流,順涅槃本。 涅槃根本,是指眾生的如來藏性,藏性就是具有菩提覺智與涅槃真理,在生死不染,在煩惱不污的真如自性。此性不變而能隨緣,因隨染緣,而起見相二分,見分是心法,相分是色法,亦即宇宙萬有諸法;自此眾生但見能緣所緣諸法,分別取捨,胡作妄為,隨業流轉生死,而不見此識精元明的本體,致使真心不失而似失。若能悟此真心,依之而修,即可反妄歸真,速證佛果菩提涅槃,所以真心,就是涅槃的根本。 佛說:如果你阿難欲想知道奢摩它路,願出生死,現在我再來問你,隨即屈指為拳,問阿難見否?阿難言:見!佛言:汝何所見?阿難言:我見如來,舉臂屈指,為光明拳,耀我心目。佛又追問:你將誰見?阿難答:我與大眾同將眼見。佛又問:汝目可見,以何為心,當我拳耀?阿難言:如來現今,征心所在,而我以此推窮尋逐,於能推者,我將為心。佛言:咄!此非汝心。 前面七番破妄,顯示識心虛妄無體,現今佛再次征心,目的在顯示見性圓明,才是涅槃根本。可是阿難仍然以推窮尋逐的意識為心,故被佛斥:“此非汝心”。阿難矍然,避座合掌,起立白佛:“此非我心,當名何等?”佛告阿難:“此是前塵虛妄相想,惑汝真性;由汝無始至於今生,認賊為子,失汝元常,故受輪轉。”佛的意思是說:一切眾生,自從無始以來,迷真起妄,又認妄作真,隨着妄想識心,作種種業,由業牽引,流轉生死,致使元本常住的真心,非失似失。可是阿難仍然認為識心,作用廣大,無論是學佛修行,抑或是謗法墮落,皆屬於識心的功能,今佛斥為非心,豈不是“我乃無心,同於草木?”是以再求佛詳細開示。 佛隨即安慰阿難言:“如來常說,諸法所生,唯心所現,一切因果,世界微塵,因心成體。”世間依真心幻現的一切事物,都各有其體性,何況此為一切法所依的清淨真心,怎麼會反而無體?不過,汝阿難仍然執着,此妄想分別前塵的識心為心,當離開前塵時,此心即同於龜之毛,兔之角,沒有體性,你又憑甚麼來修證佛道呢?但亦不能只怪責你阿難,認妄為真,就是世間諸修行人,即使是已經進入九次第定,尚且還執着此妄想識心,以為真實,致使不能斷盡見思煩惱,得證阿羅漢果。以三果聖人的境界,尚且不是真心,何況你阿難位居凡夫,一向但求多聞,未曾切實修行呢!所以你阿難雖得多聞,仍未得成聖果。 阿難聞佛詳細開示,至今始知識心虛妄無體,但又不知甚麼是真心,不禁悲從中來,悔恨自己身雖出家,心不入道,縱然多聞,若不修行,與不聞等,如人說食,終不能飽,因而再三求佛 “哀憫窮露,發妙明心,開我道眼。”於是佛又從胸卍字,放光現瑞,允許為阿難“建大法幢,亦令十方一切眾生,獲妙微密性淨明心,得清淨眼。”遂有以下的十番辨見,亦名十番顯見。▲ 四、十番顯見 1.直指見性是心非眼 初番辨見,是直指見性是心非眼。佛以有手,始可以屈指為拳,若然無手,就不可能有拳,征問阿難:“以汝眼根,例我拳理,其義均否?”阿難認為有手有拳,無手無拳,比例有眼有見,無眼無見,最為恰當。但佛卻言:“汝言相類,是義不然”。理由是無手的人,是絕對不可能有拳相出現,但無眼的人,仍然有見;因為無眼的人雖然不能見明,但仍能見暗。並命阿難試在街道上詢問盲人,看見甚麼?盲眼的人一定回答:在我眼前,只是看見一片黑暗。可知明與暗,同是被眼所見的前塵,能見明暗的見性,並不因所見的明暗而有虧損。 阿難言:盲眼的人,只能看見前面黑暗,怎可以說是見呢?佛問阿難:無眼人所見的黑暗,與有眼人處於暗室中,所見的黑暗,有何分別?阿難答:實在沒有分別。佛言:明暗只是外境的不同,能看見明暗的見性,原無差別;不應該說,有眼的人,能夠看見明相才是見,無眼的人所見暗相,不名為見。此即是說:見性不同於識心離塵無體,此離塵有體的見性,就是眾生本具的真心;眾生能夠見明見暗,是憑藉此真心的功能,不應該說是眼見。 盲眼人忽遇名醫,回復視線,能看見種種色,如果說是屬於眼見的話,則處在暗室中的人,忽得燈光,能看見種種色,就應該說是燈見。但燈能看見東西,就不名為燈了,再說:若是燈能看見東西,亦是燈在看物而已,又與汝阿難何關呢?據此,你們應該知道,燈的光明,只能顯示種種色相,真能看見東西的,是眼非燈;同樣道理,眼只能顯示外面種種色相而已,真能看見東西的,其實是心非眼。此心,並非阿難七番所計執的妄心,而是阿難所期待,佛所許說:“妙微密性”的清淨真心,依之而修,正是涅槃根本。▲ 2.約客塵顯見性不動 因為佛直指見性,是心非眼,阿難口雖無詞以辯,但心仍未開悟,猶希望佛繼續開示,因此“合掌清心”,等待佛慈悲的教誨。是以佛引用最初成道時,曾於鹿野苑中,為五比丘及諸四眾宣說:“一切眾生不成菩提,及阿羅漢,皆由客塵煩惱所誤。”的道理,征問五比丘,當初因何開悟,得成聖果?僑陳如答:“因悟客塵二字成果”。譬喻行客,投宿旅亭,或宿或食,宿食事畢,即繼續旅程,不能停留;若是旅亭的主人,則客來照客,客去不隨;因悟不住名客,住名主人。又於微塵搖動之處,見有寂靜不動的虛空;而知寂靜名空,搖動名塵。客喻見惑,塵喻思惑,眾生因見思煩惱,迷惑真性,隨着妄想識心,攀緣外境,忽起忽滅,如行客的來去不停,亦如微塵的搖動不止;但根性不動,如主如空。於是佛屈指示相,在眾中開合,征問阿難,是手有開合,抑或是見性有開合?以例動者如客、如塵,不動者如主、如空。阿難果然已經明白手有開合,見性不動。佛再飛光,令阿難左顧右盼,證明頭因外境所牽而自搖動,非見性搖動。 最後佛說:一切眾生,因為無始時來,迷真逐妄,認妄為真,內執四大五蘊組合的色身為實我,外執山河大地諸幻化相為實法(惑);念念攀緣於動搖不住的塵境,以昏擾相為自已的心性,所以:“遺失真性,顛倒行事。”(業);既然隨着妄想識心,分別取捨,顛倒行事,作種種業,依業感果,自然輪迴生死(苦)。如是惑業苦三,循環不息,眾生的煩惱與生死,也就無窮無盡。自作自受,自取其咎。此皆是以妄作真,認物為已之過。▲ 3.約觀河顯見性無遷 阿難聞佛開示,手有開合,見無舒捲,頭自搖動,見性不動,已經明白,識心虛妄,如客如塵,見性常住不動,如主如空,不再執四大為身,執分別前塵影事的妄想為心,自此身心無礙,故得身心泰然,如失乳兒,忽如慈母,合掌禮佛,以謝法乳之恩。但仍未明身心之中,何者是妄?何者是真?內心非常渴望,密請佛進一步作明確的指出,現前身心之間,真妄虛實,何者是生滅法?何者是不生滅法? 當時在座聽法的波斯匿王,即離座起立對佛說:我未見佛聞法之前,曾見有些外道,都說人死如燈滅,名為涅槃,現在我雖然遇佛聞法,但心中仍然有點懷疑,請佛慈悲開示,如何證明此如主如空,沒有動搖的見性,就是不生不滅的真性呢?關於這問題,不止是我想知道,就是法會大眾,未證聖果的有漏凡夫,都願意樂聞!仁王經說:匿王與釋尊,過去同在龍光佛處行菩薩道,當時釋尊位在八住,匿王位在四住,可知匿王是內秘菩薩行,外現國王身,助佛教化的大菩薩。 佛即問波斯匿王:汝此四大組合的色身,究竟是如同金剛一般堅固不壞?抑或是無常變壞的呢?王答;我今此身,終從變壞。佛言:大王!汝現在不是仍然生存在世間嗎?你怎麼知道此身體終於會變壞?王言:世尊呀!我此無常變壞的身體,雖然未曾死亡,但現在已經念念遷變,新陳代謝,好像香火成灰,灰落火新,火又成灰,如是消磨不息,所以我“決知此身,當從滅盡。” 佛言:是的,大王!你現在已經老大了,面貌亦不像童年一樣了,你有何感想呢?波斯匿王非常傷感的說:我童年時,膚色潤澤,面貌可愛,漸漸長大,血氣充沛,精神飽滿,非常強壯;而今接近衰老,容顏憔悴,精力不繼,發白面皺,將不久於人世囉!佛言:大王!你不是忽然間變成這個樣子吧?王言:當然不是突然衰老,而是變化密移,漸漸由少年、而青年、而壯年,再由壯年而老年。其實,二十歲時,雖是少年,但容貌已經不同十歲,三十歲時雖說壯年,但容貌又衰老於二十歲時,乃至現在六十有二了,回顧五十歲時,體力仍然很強壯,顯然六十歲,又衰老過五十歲。唉!寒暑遷流,何止十年一變,實則年年在變,何止年年在變,而且月月日日都在變,再詳細觀察,念念之間都在變,時時刻刻都在變,剎那剎那不停的變。佛告大王:你因為身體不斷的變,知道你終會滅盡,但你又是否知道,在變滅的身體之中,有不變滅的個性呢?王合掌言:我實在不知道。佛言:讓我現在告訴你,在不斷變滅的身體中,就有不生滅性。 雖然,但仍須藉助無常變壞的色身,以顯內在不滅的見性;所以佛問大王:汝幾歲時曾經見過恆河水呢?梵語恆河,又名殑伽河,譯名福生河,或吉祥河。其沙細如粉,位在祇園精舍之前,佛說法往往喜歡舉恆河沙以喻數目之多。當年印度風俗,人民大都敬奉天神;俗人生子,三四歲時,必須攜同前往天神廟拜祭,求神保祐;匿王生於印度,當然亦不例外。所以答言:“我生三歲,慈毋攜我,謁耆婆(長壽)天,經過此河,爾時即知,是恆河水。”佛言:大王!你的身體念念變異,漸漸衰老,但你三歲時見此恆河水的見性,與十三歲時見恆河水的見性,有何分別?王答:實無分別,直至現在六十多歲了,見恆河水的見性,亦與當年無異。顯然能見恆河水的見性,未因年齡的增長而改變。佛進一步追問:大王!你現在傷感自己,己經發白面皺,你的面部一定皺過年青時代,但你觀河的見性,有沒有童年與老年的分別呢?王言;沒有!佛言:對了,你因面皺,知其有變,因其有變,知有生滅;但你見恆河水的見性,並未曾因時而異,沒有變皺,當然是沒有生滅。佛的意思是說:大王!你應該明白,人由四大組合的身體,雖然有生滅,但人見聞覺知之性,即第八阿賴耶識,並不因色身的生滅而有生滅。因此,當人一期壽盡,捨生趣生之時,可以去後來先作主翁;它雖然不能把你今生所積蓄有形的財物帶走,但卻可以將你今生所作無形的善業或惡業帶走,作為你來生果報體幸福與不幸福的主要因素。為甚麼你要相信斷見外道的話:“都說此身,死後全滅”?當時波斯匿王與在座大眾,聞佛開示,得知見性常住不滅,可以捨生趣生,繼續修行,終有一天圓成佛道,頓除心中積疑,所以非常歡喜踴躍,得未曾有!可是在阿難聽來,卻滿懷疑惑,因此引起下面另一番的辨見。▲ 4.約垂手顯見性無減 阿難認為,既然在遷變不住的色身中,有不遷變的見性,即此不變的見性,就是眾生的真心,顯然真心未失,為甚麼佛在前面,怪責我們“遺失真性”呢?因此,即從座趕,長跪白佛:“世尊!若此見聞,必不生滅;云何世尊名我等輩,遺失真性,顛倒行事?願興慈悲,洗我塵垢。”當時,佛即垂金色臂,問阿難為正為倒?阿難言:世間人皆以此為倒,若果如來豎臂,上指於空,則世間人名之為正。佛告阿難,手生成就是這樣,可以運用自在,根本就無所謂正倒,世間人認為手有正有倒,已經是迷了,若再執着一定要上指為正,下垂為倒,豈不是迷上加迷? 佛的手臂,譬喻眾生的真心,佛垂手之倒,喻阿難的色身,佛豎手之正,喻佛所證的清淨法身。佛垂手豎手,其臂不失;等如真心,眾生在迷,生死輪迴,不減不失,諸佛悟證清淨法身,不增不得。不過,佛隨悟淨因緣,背塵合覺,熔妄純真;眾生隨迷染因緣,背覺合塵,迷真逐妄;二者比較,如來之身名正遍知,阿難及諸眾生的身,號性顛倒。並命阿難於現實身心之中,審慎諦觀,何處名為顛倒?欲令阿難尋求“顛倒”之相了不可得,即可豁然大悟,得入如來正遍知海。奈何阿難等迷失真性已久,“不知身心,顛倒所在。”一時不知所措,唯有雙目直視,瞻仰於佛,目不轉瞬,期待佛再為開示。 於是佛興慈悲,哀憫阿難及諸大眾,引用昔日所說:“色心諸緣,及心所使,諸所緣法,唯心所現。” 的言教,告訴阿難:“汝身汝心,皆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現物。”色、指五根六塵等十一種有形象的物質(相分),心、指八種識心(見分),諸緣,指能生色法的親因緣與增上緣,以及能生心法的親因緣,增上緣,所緣緣,等無間緣。心所使,是指遍行五,別境五,善法十一,根本煩惱六,隨煩惱二十,不定法四,總共五十一個附屬的心理現象。諸所緣法,指二十四種不相應行,還有六個無為法,合成百法,此百法概括世出世間,一切有形無形諸法。佛意是說:我以前常常說及,世間與出世間,所有形而下學的物質界,以及形而上學的精神界,皆是“唯心所現”。此能現諸法的心,並不是汝阿與眾生所慣用的妄想分別識心,而是能為一切法所依的本覺真心。此真心廣大周遍,豎窮三世,橫遍十方,等如無窮無盡的虛空,本身非物,但能包容萬物,所謂:“無不從此法界流,無不還歸此法界。”能夠理解諸法,唯心所現,不住不着,不執我執法,即名正遍知;若然不知萬法唯心,橫起遍計,妄生取捨,就號性顛倒。是以正遍知,性顛倒,包括汝阿難內在的身心,以及外面的世界,皆是此真精妙心中,所幻現的物象。汝等錯認此唯心所現的身心與世界,為實我實法,已經是妄想執着,認悟中迷了,若再執此迷情,以為是真心,豈非妄上加妄,迷上加迷? 接着,佛再說明,眾生最初迷真起妄,是因為“晦昧為空,空晦暗中,結暗為色;色雜妄想,想相成身。聚緣內搖,趣外奔逸,昏擾擾相,以為心性。”晦昧,是無明業相,指眾生最初一念不覺妄動,轉本有智光為能見的能見相,而能見相欲有所見,致使性空變為頑空的境界相,所以晦昧為空,就是無明不覺生三細。 “空晦暗中”以下,是展示境界為緣長六粗的過程。由於頑空的境界相,與無明妄動的能見相對立,能所分別,是智相。分別不己,是相續相。結果於晦昧的頑空中,結暗境而成為四大的色法,是名“空晦暗中,結暗成色。”再由境牽心,因心取境,心境和合,成為有形相,有思想的眾生,即是“色雜妄想”的執取相。色法原本無知,今反而有知,心法原本無形,今反而有形,便成“想相成身”的計名字相。同時因意識與意根,不斷的攀緣前五識所落謝的影子,終日昏昏;而前五識又不停的攀緣於色聲香味觸等五塵,鍥而不捨,終日擾擾,成為“聚緣內搖,趣外奔逸。”的起業相。既作業必然隨業流轉生死,是業繁苦相。眾生由一念不覺,生三細,長六粗,皆因不了解見相二分,依他幻有,而生遍計執着,認物為已,以昏擾之相,作為自己的心性。一迷為心,決定執此妄心,在於色身之內;不知內的身心,外的山河大地,都是妙明真心中,所幻現的物象。 佛又引大海為例,以顯示眾生的顛倒相。大海,是眾流的總匯,廣大無涯;今言百千大海,是表示極其深廣。用以譬喻眾生的真心,廣大周遍,豎窮三世,橫遍十方,深廣無有邊際。但有人不知大海深廣無涯而捨棄之,只執着大海中一浮嘔如是渺小的面積,已經是迷惑無知了,若更執着此一浮嘔如是渺小的面積,以為就是大海整體總面積的全貌,豈不是迷上加迷?眾生正是這樣,從真起妄,遺失真性,認悟中迷的見相二分,而起我法二執,已經是迷了,若再執此昏擾擾相以為心性,認妄作真,當然是迷上加迷。等如手原無倒正可分,卻要執着手有倒正,已經是妄想迷情,若更認為下垂為倒,上指為正,同樣是迷上加迷,因此佛說阿難等,是迷中倍人,非常可憐可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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