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罵過剛跟我學了就去賣的老美同事。有匿名ID跟在我後面說我對抄襲的怎麼怎麼
姑息,這回落我頭上云云。我承認,還真是雙重標準過。
我還真碰上過這回事。十年前有一次碰上一新來的老中,打過招呼後各做各的事,後來
哥們跑來問我他那活該怎麼做。我就過去幫了他一下,後來他又跑過來,我才發現哥們
不太會幹,跟他一起搭夥的老美也是個新手。按理說鐵路警察--各管一段。我還是幫老
中幹了,那段時間我幾乎是相當干兩個人的活。哥們不好意思,告訴我簡歷是有水分的。
後來我們一起互相學習了些日子,我教他怎麼修儀表,他教我怎麼玩股票。等我把股本
快都輸光的時候,他儀表修得比我還溜了。找到了更好的工作。
怎麼看這件事呢,我覺得大家都是奴幾,找個事不容易,不要鼻子是鼻子臉是臉的跟老中
過不去。他干不好了,你也很容易在同事眼裡背一份黑鍋。能幫就幫為好。人家找得比你
好了,你是不是應該生氣涅?否。說明行業好,你也有機會。俺也很快就跳槽了。嘿嘿
同樣的簡歷不實情況,我還遇到過,但對象不是老中了。我一天就讓頭把他請走了。當然
事沒做絕,給人家付了一天的工資。公司亂花錢心痛麼?不。反正落不到我手裡。
如前面說的老中抄襲我的工作,我不僅讓他抄了,我還幫他抄。於己無害,於人有利。
我們還成了朋友。當然我們也是互相看着順眼。雙重標準也不都是錯的。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