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評論是在評論攝影作品,而不是單純地評論攝影這麼一種行為或攝影這麼一種medium。
假如一些攝影作品能在MoMA,在The Metropolitan Museum of Art,在J. Paul Getty Museum展出,得到對視覺藝術作品感興趣的公眾的觀賞,受到藝術評論界的關注和評論,在Sotheby's和Christie's作為藝術品拍賣,被個人,被專門展示藝術品的畫廊或博物館作為展示性視覺藝術作品購買收藏,那麼那些攝影作品的製作過程被稱為一門藝術應該是當之無愧的。全世界知名的視覺藝術院校幾乎都有Fine Art Photography這麼一科,你以為那是在忽悠人?
當然許多拍攝結果不是藝術品,這不奇怪,就象並不是練鋼琴的人都能把莫扎特和舒伯特演奏得像話一樣。
“用光”是指利用某種自然光線條件或製造某種光線條件來幫助塑造一個視覺形象。學攝影和學繪畫在做人物和靜物習作時,學習如何“用光”是準備將來出作品(有可能會被視為藝術品)的必經之路。在生活中抓拍也是如此,拍攝者在時間允許的情況下,會儘量選擇他認為最佳的角度來去利用光來幫助他表現對象。這個過程並不容易,它既是一門熟能生巧的技術,也是一種個人的獨特的視覺感的流露。
不知道你說的“搭配”到指的底是什麼。你肯定自己真的理解那位用了“搭配”這個詞的人到底想說什麼嗎?
攝影一開始是以黑白成像為結果的,和“原來就是紅黃紫黑那呆着”的那個人給拍攝者的視覺印象是完全不同的。今天人們依然在畫素描,把“原來就是紅黃紫黑那呆着”的那個人用“黑白”(其實是象黑白照片一樣,是一個潛灰到深灰的圖像)展現出來。一張黑白底片由不同視覺品味的人印製放大出來的結果是完全不同的,有些僅僅是照片,另一些有可能是作品,甚至是藝術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