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人寫的初戀都是具體的一次戀愛,對象也都是一個人。而初戀好象並不是這個樣子,小孩子的“戀愛”會象時尚名人的“結婚”一樣,對象的更換會很頻繁,“戀愛”的次數也很驚人,只是這些“初戀”的記憶存在心的最底層,只有在“喝高”了或者受了某種刺激的時候才會重新泛起來。我不知道別人,反正我是這樣。
有些事情我也很奇怪。本人海拔不高,模樣不帥,家境一般,但是身邊從來不乏女孩子喜歡,當然也曾經不乏喜歡過很多女孩子。用我姐姐的話說,這孩子上小學的時候總有女孩子和和他一起下學。也許,這與我的家庭有關,我有三個姐姐,我是老小,我們唯一的男孩子。從女孩堆里長大,所以耳濡目染地學會對付女孩子和被女孩子對付。
我最早的初戀應該是從小學二年級下學期開始的。那時侯,我們班有一個姓王的女孩子,她的姐姐跟我三姐是同學兼好朋友,我們也算“世交”。坦白地說,那個女孩子長的並不是特別漂亮(也許是還沒有發育,也許我那時的審美有問題),還很男孩子氣(這樣的女生在感情方面往往比較主動)。可能是由於我成績不錯,再加上能說會道,當然可能還有我姐姐與她姐姐的感情基礎,那個女孩子就開始“愛慕”我了(哈哈哈哈!)。下課的時候,她會有事沒事地喜歡和我在一起玩。有一天,我正在操場上溜達,她偷偷地走到我背後,然後遞給我一把叫做“高粱怡”軟糖,然後滿臉通紅地走開了。有了“定情之物”後,我們開始大張旗鼓地戀愛。比如,我們放學一起回家,我現在還清晰地記得她騎一輛“大金鹿”的樣子,因為當時個子比較矮,夠不到腳蹬子,所以只能騎到大梁上,扭一屁股,蹬一下自行車,很搞笑。為了報答她給我的“定情之物”,我還在家裡翻箱倒櫃地找到了一個自動鉛筆的筆帽,把她壞掉的自動鉛筆修好。
在小學的時候我還有一次“戀愛”的經歷,對象是我們村裡的一個女孩子。小學四年級的時候,由於離家比較遠,我們早餐在學校吃,也就是把自己帶的饅頭在伙房熱一下。吃完飯後的時間我們便開始玩耍。由於她是我們班唯一在學校吃早餐的女孩子,所以所有的男孩子都欺負她,都針對她。她經常被吃剩的饅頭擊中,她的書包也經常被扔到教室外面去。我是那些男孩子裡面唯一不“欺負”她的,所以很強的“報恩”意識使她漸漸地愛上了我。(呵呵)當然,愛情還是老套路,就是結伴回家和互相帶點好吃的。還有一次,令我好生感動。那年麥假(農村麥收的時候要放麥假),由於我病了,所以放假那天我在家裡呆着。放假那天傍晚,她到了我們家。由於我的書比較亂,不好收拾,她就用一塊塑料布把書和紙筆用兜着給我送到家裡來了。然後,把耐心地把老師布置的作業給我重新複述了一遍。看到我那病怏怏的樣子,她眼裡還泛着淚花。
上了初中以後,我一心撲到玩和考高中上,感情方面幾乎是空白,但是我也曾經為一個女孩子動過心。初二的時候,我們學校轉來了一個姓李的女孩子。由於我小時侯比較聰明(長大了反而有點傻),成績一直在那所破學校是最好的。誰知自從那個女孩子轉來以後,她開始對我的“霸主”地位有所衝擊。我真是對她又愛又恨,愛恨交加,在加上那女孩子確實長的漂亮(初中時審美觀點已經有很大提高),我稀里糊塗地喜歡上人家。那時,我苦於如何表達,如何把代表我“愛慕”之心的情書送出去。冬天的時候,自行車把上都有一個棉套,騎自行車的時候不要帶手套,只要把手伸進去就行了。她的自行車上有一對很漂亮的棉套,我就偷偷地把情書塞到那裡面去。但是,事後她一點反應都沒有,不知道我是不是把那“精心措辭”的情書投錯棉套了。
高中三年是我至今最為辛苦和充實的三年,也是我感情最為泛濫的三年。高一的時候,我就開始暗戀一個女孩子。她姓劉,曾經和我做了一段時間的同桌。她是典型的男人婆,腳的號碼比我都大,我們曾經在上課的時候比腳的尺碼,她的腳比我長了一大塊。她愛說愛笑,敢作敢當。而我由於剛從鄉下來城裡來上高中,所以比較拘謹。但是,一說起話來,我絕對鬚眉不讓巾幗。我們兩個曾經足足侃過3節晚自習,放學的時候還捨不得走。她甚至把她心底的話講給我聽,說她曾經喜歡上她嫂子的弟弟,她說她自己也不明白會莫名其妙地喜歡那個人。她但是在她哥哥家住,我住校,她會隔三岔五地給我帶水果過來。每天放學的時候,她都會我想吃什麼。有一次,她問我:“你想吃香蕉,還是面梨?”,我說我吃麵梨。第2天真的給我帶面梨來,只是那個面梨有點太小,和棗差不多大。她解釋說,她們家就剩下這一個面梨的,是留給他們家貓吃的,也讓她給我偷來了。與此同時,我還有一個“死黨”(男的)也喜歡她。所以,我曾經和那小子無論從明處,還是在暗地,進行過爭奪。最後,我好象占了點上風。直至,畢業的時候,那小子在留言本上說他有時真想揍我,就是怕打不過我。雖然我勉勉強強1米7,但還是比他高半頭。後來,我們被調開了,她和別人又說又笑,我開始有點感傷,那感傷持續的時間還挺長,足足有半年。
半年以後,我又開始“同桌戀”。我這個新同桌絕對是一個大美人兒,並且家庭情況也很優越,是我們縣長的千金。個子也很高,足足有1米75,她和我們班的“大李靜”(我們班另外一個高大女生)被成為“兩大坦克”。由於她是我們的“班花”,所以受關注程度比較高,她最早使用的客桌上刻有“3-521”,所以我們給她起了一個外號叫“3521”,簡稱“21”,或者二幺(山東口音)。開始面對她的時候,我真是有點底氣不足,總覺得各方面的差距比較大(已經有門當戶對的概念,哈哈),但是聊天聊開了,卻發現不是那麼回事,我把她少女那點心事和困惑全給套來了。我從真的她身上得益不少。原來,我基本上算一個內向的人,和不熟的人很少說話。也很含蓄,笑不露齒(現在她還老拿這點來逗我)。自從和她接觸以後,我幾乎變了另外一個人,外向的一塌糊塗,見了路邊掃大街的大媽也能夠和她侃上半個小時。那時侯,老狼的《同桌的你》非常流行,我們會在自習課上一起哼唱這首歌,也真的希望這樣的生活能繼續下去。愚人節的時候,我跟她開了一個玩笑,說我晾的被子被風颳走了(我住校)。她二話不說,要跟她回家拿被子為我蓋,還說拿那床她蓋過的鵝絨被子。她在前面走,我在後面跟着。快到她家的時候,我說我是騙她的,她馬上變了臉,“21“發怒的樣子真是美妙極了,我真想上去親她一口(KISS確實有點難度,她比我高半頭,周圍又沒有“磚頭”等可以墊的東西,就罷了)。
到了高三,所有的人都為沒日沒夜地學習,我真正意義的“初戀”卻發生在這個最不應該發生的時候。一入學,我就有一點注意她,她也姓張,屬於“准班花”級的人物。後來,聽人議論,她沒有母親,母親在一年前自殺死了。我心想,這種女孩子最需要我這種博愛的人來關懷了。高三的時候,我們竟然鬼使神差地坐到了一起,她成為了我的臨桌。憑着我的“三寸不爛之舌”,沒費多大功夫,我們就打成一片。我雖然算的上“情場老手”,但是還不屬於那種很被動動的人,擅長胡謅,但不擅長表白,關鍵時候掉鏈子。再說,在高三那個特殊的情況下,我是很難把“戀愛”提到日程上來的。有一天,我的一個足球場上一個哥們告訴我他喜歡她。說實話,當時我並不在意,我是一個很自信的男孩子,尤其是在感情方面。但是,面對他對我心上人的愈來愈猛烈的攻勢,我再也坐不住了。並且令我意料不到的是,她似乎也有了心動的意念。說實在的,我追求她,並不是為了得到她,而是怕失去她。步我好朋友的後塵,我也加入追求她的行列。依靠我們良好的感情基礎和我得當的方法,不久我就旗開得勝了。
這樣,我的初戀就開始了。說是初戀,內容卻象白開水一樣單調。由於高三壓抑的氣氛,我們實在沒有太多時間和精力來談情說愛。我們只是空餘或回家的時候騎着自行車邊騎車邊聊天。我們曾經一起邊騎自行車邊聊天,騎了不下100公里,真羨慕當時的好體力。或者是,在她上廁所的時候,我遠遠地跟在她後面又遠遠地看她回來。我偶爾也用一些經濟手段,給她帶一些水果、小吃以及小玩意之類。我也不用暗地裡送給她,她座在第1排,我進門的時候急忙放在她的桌子上,然後便快速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去了(那時已經換了座位)。當時,我們談論最多的話題就是高考啊、未來啊,當時最大的願望就是能夠考上同一所大學,然後平平淡淡地廝守一生。我很樂觀,她卻透頂地自卑總說自己會落榜。最後,她的話卻應驗了。我勉勉強強上了一個三流大學,她卻只能再去復讀。我上大學以後,我還以為我會一生只愛她一個人。剛上大學那時,我一周都會寫一封信回去,鼓勵她好好學習,將來能夠考上和我同一個城市的大學,或者索性和我考同一所大學。放假的時候,我回家的時候就順便去看她。因為我們縣城裡沒有公園,為了能找到一個樹木茂盛的地方,我們就來到了高中附近的烈士陵園。我記得,我們好象在那裡足足呆了一個下午,我買了一大串香蕉給她吃。晚上的時候,我又請她吃飯,她甚至還喝了一點酒,用她那很粗的嗓子給我唱走調的《千年等一回》,當時我差一點痛哭流涕(現在再聽,我會吐的)。很不幸的是,第二年她又落榜了,我也找不到地址寫信給她,就失去了聯繫。聽說現在已經嫁給一個做沙發的,他老公很有錢,還生了一個大胖小子(據說有點象我)。有一次,大李靜去看她,她正在大聲地罵她丈夫。期間,她們聊起我。李靜說我剛剛失戀,她說她特心疼我。
奧,對了,我還忘了一個人。這個人叫“梅梅”,她是我的一個筆友,我們曾經書信聯繫了7年,到現在偶爾還打個電話。等下次再說吧。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