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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信仰的日子,我從來沒有避諱過談論死亡的話題,因為對一個
不知道自己從哪裡來,死後到哪裡去,對生死之間的生涯就無法有
終極目標的人來說,活着和死了沒有區別。我們的軀殼尚在,但靈
魂一片沉寂,惟有奄奄一息的良心給我們一點活着的味道。
有人說,他們不在意死後去哪裡?如果真的如此,那麼任何因為災
難而導致的死亡,都不會令我們感到撕心裂肺、肝腸寸斷。無論那
是在美國還是日本,是緬甸還是中國。不但不應該悲傷和困惑,我
們的第一反應反倒是釋然了,解脫了,替那些死去的人感到慶幸--
因為一息尚存的還有人用信仰來挑戰他們思考生死這類麻煩,而死
去的人沒有打擾的必要,沒有對話的出路。
既然是信仰,人們就不當停留在“信”和“仰望”(既然是仰望那
仰望的對象並非人造或臆想,而是高於人類的自有永有之存在),
好像選擇終生伴侶,我們通常會問對方:“你願意嗎?”而不是問:
“你相信嗎?”;愛人之間通常會問對方:“你愛我嗎?你愛我比
愛其他人更深嗎?你只愛我嗎?” 而不是問:“你相信我嗎?你
相信嫁給我已經得到不少好處嗎,還要得到更多好處嗎?”
人和人之間尚且珍視愛的價值,探求愛的真諦,何況神和人之間不
更該看重愛的關係麼?有人說:如果弱者才需要信仰,那等於一個
盲人說:我不需要光。因他未看見光,所以無法想象光的美好--盡
管如此,他卻時刻感受到光的溫度。
雨水落在我們的眉心。太陽照在我們的肩頭。無論我們是否有信仰,
太陽和雨水都公平地向我們傳遞他的愛,上帝親口說:我降雨給義
人也給不義的人;太陽照好人,也照歹人。這就是愛,這就是讓太
陽發光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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