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在變老前死去 |
送交者: 顏峻 2002年10月19日21:17:50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某些革命由於延續而失敗,60年代革命卻似乎由於失敗而得以延續。” A 差不多10年前,在一個低檔舞廳的樓頂上,我和樂隊的朋友躺在星空下聊天。我第一次聽到人引用The Who樂隊的歌詞。一共兩句,一句是“我想在變老前死去,”另一句是“不要相信30歲以上的人”。這來自他們最有名的一首歌——《我這一代》,差不多是30多年前的60年代運動聖歌之一。儘管The Who並不是具備嬉皮士精神的樂隊,而是毫無感傷、幻想、浪漫氣質的現實主義者,但這首歌還是歪打正着地被精神烏托邦的信徒們拿去做了旗幟。 差不多3年前,我認識了一個30歲以上的書商,他的大學畢業論文是《美國60年代反文化》,我為此對他充滿好感,直到後來被此人打官腔、耍花招、玩弄選擇性遺忘症等等武功所迷惑,才猛然想起那些從60年代運動中成長起來、後來堅決地加入昔日之敵行列的自由主義者——這可不是年齡的問題,我猜想,恐怕越是迷戀自由,就越容易在被資本主義或其他的體制打敗之後,選擇資本主義的倫理和生活方式,並美其名曰實現自我價值。 而實現自我價值,對於根本不曾聽聞過西方60年代運動真相的中國人來說,並不是七八十年代對60年代精神的巧妙腐蝕,而是漂洋過海的本土精神解放運動,它對中國80年代朝氣蓬勃的景象,起到過多麼重要的作用……自由市場經濟和個人主義的宣揚,曾經並仍然讓中國青年迷戀着美國式的大眾文化。 B 眼下我和我的多數朋友已經到了兇險的三張,我的心理年齡是21歲,我的朋友某某至今沒有固定住處,某某又在持續地上路遠行哪怕身無分文,某某正打算信奉佛教,某某剛認識第一個女朋友。不錯,我們還是老了點,我們犯的錯誤少了,不那麼可愛了,聽到The Who不再激動萬分而是直奔和弦、吐字和編曲而去。我幾乎再沒想過自殺的事情,也不打算在變老前死去,因為我壓根就不相信自己會老。你知道1967年到1969年之間的美國嬉皮士、1968年的法國學運分子現在在幹什麼嗎?他們多數做了父親和母親、教授和經理,放棄了集體性愛和背包流浪;有的人在和孩子分享大麻但不分享音樂(他們聽60年代的音樂,聽“感恩而死”而不是“酷玩”),也有的依然長發亂舞,在太平洋某個小島上練瑜伽;最狠的還是社會運動的參與者,他們以局部主義者的方式參加社區政治、社會運動、新聞和寫作,跟年輕的無政府主義分子一起反全球化,跟亞裔、非裔戰士一起諷刺美國夢和西方中心論。詩人艾略特說,每個年齡都應該有適合這個年齡的激情。60年代的遺產不是加里·加西亞百聽不厭的吉他,而是一種永遠年輕的信心,一種堅持把遊戲、愛情、浪漫和理想主義變成現實的能力。 莫里斯·迪克斯坦回顧道:“60年代留給後人的不是一場群眾運動,而是指向軍事和政治領導者的一種深刻的懷疑態度,特別是在戰爭與和平、環境問題、官方謊言和腐敗、對個人權利的威脅等問題上。”懷疑主義已經多次成功地遏止了被愛國主義蒙蔽的美國狂人,即便是在9·11一周年,也能讓搖滾樂歌星為美國的敵人唱出同情之歌——斯蒂夫·厄爾的新專輯名字就叫做《耶路撒冷》。60年代,反戰的美國嬉皮士在街上遊行,天空中飄蕩的是愛情搖滾;而反日美軍事同盟的日本學生也在街上遊行,地鐵站里唱的是民謠搖滾,而地下酒吧里播的是自由爵士;30年過去了,浪漫已經不合時宜,可懷疑仍然在起作用。總部設在倫敦(在“去中心化”的思想下,即將廢除總部)的“獨立媒體”(indymedia.org)網絡運動正在全世界範圍內開發青年抗議運動自己的新聞和評論,每天光新聞報道就有數千條之多——這不是浪漫,而是現實。 C《簡明不列顛百科全書》上這樣解釋嬉皮士:“hippies。指生活在既定的社會之外的不順從的年輕人。其特點是他們尋找一種非唯物主義的生活方式,偏愛奇異服裝和髮型,常服用引起幻覺的麻醉劑或大麻。嬉皮士一詞始見於20世紀60年代。”而《現代英漢綜合大辭典》則說,嬉皮士是“60年代美國青年中出現的頹廢派,他們反對社會現狀,以奇裝異服、蓄長發、群居、吸毒等來發泄對社會的不滿”。 當然,嬉皮士追求極端的個人自由,跟父母吵完架馬上就跑去搭順風車,在舊金山跟陌生人同吃同住、討論佛教和性解放,參加幾萬人的音樂節,一邊抽大麻一邊聽迷幻搖滾——幾乎所有的迷幻搖滾都誕生在那個時代,也都是大麻或LSD的產物,現場而且即興,漫長並且共鳴;通過唱片,我們能聽到的“傑弗遜飛艇”和“感恩而死”或者更早的“沙灘男孩”的部分衝浪搖滾作品,都被認為是聊勝於無的錄音替代品。他們對社會不滿,主要是他們的父輩在50年代做了麥卡錫沉默的幫凶(在德國,年輕人指責父輩做了納粹的幫凶),而越南戰爭又如此不人道、不公正、不體面。如果說音樂、性、狂歡和揮霍般的遊戲人生是一種頑童心理,那麼新左派提供的世界大同的政治理想,也當然如出一轍。當45萬人在1969年的伍德斯托克音樂節上互相扔泥巴的時候,秩序的、文明的、矯飾的殘酷競爭和精打細算的主流文化就面臨失效了。 唱片公司老闆控制唱片市場,但音樂家控制心靈。至少在60年代是這樣。 嬉皮士最愛聽的,其實不是鮑伯·迪倫而是迷幻搖滾,他的嚴肅和樸素更多地屬於50年代。迷幻搖滾自從1965年誕生以來,就結合着變幻的燈光、暗示着迷幻劑的歌詞、往舞台上扔大麻的觀眾——奧力弗·斯通的電影《大門》裡,大門樂隊的歌迷就在這麼幹——還有結合了新藝術風格和異域風情的丙烯宣傳畫。“因為迷幻藥讓我們看到了視界和經驗不同的層面,使用這種藥物可以說是一種全然哲學上的企圖,強迫自己去面對真正的世界以及我們心中脆弱又主觀的信仰系統。”哈佛大學心理學教授、在政府資助下進行迷幻劑研究的LSD推廣人、成功的越獄者和反文化明星提莫西·利瑞(Timothy Leary)這樣說,他還說:“它們是和平的、非暴力的、深思熟慮的。”迷幻劑和大麻都是藥理學方面沒有成癮性但在多數國家被宣布為毒品的藥物,它們不光比酒精更健康,也更容易導致親善和冥想,其進一步結果,要麼讓人感官異常、看見音樂的美妙圖像,要麼讓人相親相愛,要麼就像印度、尼泊爾和非洲的有信仰人士那樣進入超然的精神世界。很顯然,感恩而死(Grateful Dead)能為英語增加一個新詞——Deadhead(感恩而死的樂迷),多少也和這個有關。 要麼反對,要麼遠離,那個可惡的唯物的成人世界,在嬉皮士眼裡是多麼不堪一擊。他們狂妄而幼稚得令人嘆息,並因此失敗。可他們留下了一個眾神璀璨的搖滾樂年代,那些意氣風發的巨星,和那些黯淡而勇敢的實驗者,通過自我滿足的狂歡,建立了搖滾樂第一個也是惟一一個黃金時代。 大門樂隊主唱、天啟詩人吉姆·莫里森,世不二出的吉他之神吉米·亨德里克斯,自毀的傳奇女歌手詹尼斯·喬普林,三個短暫而輝煌的天才,分享了60年代末期嬉皮士運動最精彩的瞬間,經歷了搖滾巨星所有的陷阱——經濟糾紛、揮霍放浪、精神壓力、狂妄自負——也用30歲之前的意外死亡終結了他們的時代。他們像是烏托邦夢想的縮影,每一個嬉皮士都不得不承認,他們追求的無限自由一旦成立,帶來的就只能是失控的災難。這三個人的作品完全超越了技術所能達到的極限,通靈並突破想象力和感情的極限——在吉米麵前,任何搖滾吉他手都只是吉他演奏家,而在詹尼斯面前,惠特尼或瑪利亞這樣的“diva”則不過是在唱歌而已。他們有幸在一個技術和商業尚未統治一切的年代,即使再華麗的聲音,也是質樸和原始的,這就像嬉皮士的大鬍子一樣,雜亂、天然。 而另一個極端,地下絲絨(波普藝術之父安迪·沃霍爾是他們的製作人)、牛心上尉、弗蘭克·扎帕(捷克的知識分子總統哈維爾的至愛)、銀蘋果這些搖滾樂的叛徒,後世另類的先鋒,曾經堅決地站在遠離嬉皮士視野的藝術領地,用扭曲、拼貼或噪音的形式,把60年代提高到了另一個高度上。如果說他們並非大眾文化和群體運動的產物,那麼,他們恰恰彌補了60年代搖滾樂過分熱情所帶來的不足。 作為一種生活方式,嬉皮士至今還存活着;作為一種音樂文化,他們卻已經成為經典而不是革命;作為一些零星的,可以燎原的,已經變異而進化和融合了的精神武器,就像德勒茲所說,在確保自身已經被完全傳播和繼承之後才壽終正寢。人們要說起來這個和那個樂隊,說伍德斯托克音樂節和蒙特利音樂節,還有包括50年代垮掉一代在內的所有夢想家,不是為了懷舊,而是一種現實的需要和呼應。在那些紀念約翰·列儂的熱鬧背後,我看到了足夠多的既得利益者,但即便是他們,也一樣要在變老之後騙自己說我還是年輕的…… 是啊,人們總要說起他們——幻想着永恆的青春的甲殼蟲、好鬥的流氓煽動家滾石,作為英國人對搖滾樂最大的兩個貢獻,已經是60年代的一部分了。前者的學生氣,“你所需要的全部只是愛”的理想化,後者的現實感和有點反嬉皮的暴力情結,如今已經凝結為搖滾樂的母題。他們是嬉皮士的朋友或對頭嗎?是弗蘭克·麥肯基在《舊金山》裡唱的“你一定要在頭髮上別上花朵”的旁觀者嗎?不管怎樣,他們是英國人。他們也都不是嬉皮士,哪怕甲殼蟲多麼喜歡LSD而滾石多麼喜歡酗酒,哪怕越來越多的迷幻音樂、印度音樂出現在前者的專輯裡,而後者在音樂節上引發死亡事件導致音樂節文化的衰落……他們是60年代的信仰和娛樂。如此而已。 而60年代屬於全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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