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笪緱: 什麼是理性?答EmitEht網友
送交者: 笪緱 2009年05月22日18:00:36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EmitEht網友在“要求法律理性還是要求民眾(特別是受害者)理性?”一帖中指責我道:“一邊替非理性法律巧辯,一邊職責民眾的正當的非理性抗爭,反而要求民眾理性,這也太無知無恥了吧?” 看得我莫名其妙。 第一,我不知何時“替非理性法律巧辯”了,相反,我在“談談中國和美國“正當防衛”法律的區別”的帖子裡,特別指出中國法律不合理(不理性)的地方。這些不合理的會增加“人治”的因素。EmitEht網友為這還和我爭了半天,好像是指責我誇張了美國法律合理 / 理性的一面。 第二,我要求的只是理性。至於抗爭不抗爭,我好像沒有提到過。退一步說把,為什麼理性,就一定是不抗爭呢?可以有理性的抗爭呀?這點EmitEht網友可能又要不理解了。他和本壇上的部分網友有種非常奇怪的,非此即彼的思維方式。好像一旦抗爭,就一定得是非理性的。昨天我就指出他思考問題有非此即彼的毛病,非要把本來是整體的東西割裂開來,但即使一再告訴他,他也不明白。 這回的指責,又反映出EmitEht網友的的不“理性”毛病了。 EmitEht說“理性到底是何物,太複雜,就不多說了,各人自己理解”,我是斷然不能同意的。那麼重要的概念,連定義都搞不清楚,如何討論呢?怪不得昨天和他討論了半天,還是雲裡霧裡的。EmitEht喜歡大家概念都不搞清楚稀里糊塗的討論,本人今天是絕不再上這個當的。 至少在我們討論涉及的範圍內簡單界定一下,免得雞同鴨講。一時找不到中文的詞典,所以用英文代替一下。 理性,或rational,英文詞典的定義是agreeable to reason; reasonable; sensible;或是 having or exercising reason, sound judgment, or good sense。 其反義詞是非理性、衝動。或irrational,定義是without the faculty of reason; deprived of reason. Or without or deprived of normal mental clarity or sound judgment. 其實按英文詞典,rational真正的反義詞是stupid或 insane。 這麼看來,理性不是挺好的嗎?而且是為理性一方自己的好。 這EmitEht們真的是不識好歹。既然理性那麼好,我勸告網友理性不是好事情嗎?莫非你覺得我應該叫他們再非理性一點or stupider? EmitEht接着說“Rosa Parks導致民權風暴,LA King's case導致暴動,都是民眾對法律中非理性部分以非理性方式抗爭而取得勝利的典範” 。 他不清楚的是,Rosa Parks抗拒的是美國當時的種族歧視做法,乃理性抗拒。Rosa Parks就此成為了民權運動的英雄,一塊耀眼的招牌;Rodney King乃違反交通規則在先,拒捕在後。招致被警察毒打。白人警察被判無罪後引起的暴動恰恰是非理性的。該暴動造成無辜平民慘重的經濟損失乃巨大的不公平。你難道要歌頌這種暴行? EmitEht帖子的題目“要求法律理性還是要求民眾(特別是受害者)理性”,也是個EmitEht式思維的缺陷。正確的問題(和答案)應該是兩者都要,只不過爭取的方法不一樣而已。 討論中國現行法律的缺陷,難道不是“要求法律理性”? 理性不是麻木不仁。有理性指的是有理、有利、有節地用智慧爭取自己的最大權益。而不是一味地瞎打硬拼、蠻幹,做無用功,或幫倒忙。就像印度獨立運動時的甘地,或六十年代的美國民權運動。這種智慧,這種理性,中國海外的民運或其變種有嗎? 非理性也不意味着有愛憎分明的是非觀念。Rodney King引起的暴動,就是一例。舉近一點例子,文盲三藏同學也可以是一個例子。三藏說,如果他的孩子要是有遇到(醫療事故),他就會“血洗醫院”。(http://bbs.creaders.net/life/bbsviewer.php?btrd_id=618694&btrd_trd_id=361950)。當然,以三藏說話的不經大腦思考,這句話當然是放屁。但混在人群中間仍幾塊磚頭,砸兩塊玻璃,從他語言的暴力傾向看,不是沒有可能的。當然,這種暴力受到傷害的往往是比他們還弱勢的群體,而不是警察或官府。 現在網上罵得最凶的,往往是行動上的懦夫。不信你真要讓他們回國殺貪官、推翻共產黨,你看我們的三藏也好,真實話語也好,一定是寧可賴在加拿大、美國繼續做難民,死也不會回去的。“匪連長”可能會把自己插滿雞毛的胸口拍的山響,滿嘴唾沫星子地在網上罵粗口,真要讓他出頭,一定是連P也不敢放一個的。 既沒有膽量採取行動,又懶於動腦筋作理性思維,成天在網上不着邊際的對罵,搞語言暴力,有什麼意思呢? 這點上EmitEht是個例外,他說“在面對理性不完善的法律時,民眾或當事人該如何對待呢?俺以為,只有一條路,那就是以牙還牙,以暴易暴,以非理性對待非理性”。當然,這也是位只會練嘴皮子功夫的主。真刀實槍的,他可能連像三藏這樣躲在人群中間仍幾塊磚頭砸玻璃的膽量都沒有。 從法律上說,EmitEht網友這麼宣傳,如有具體對象的話,無論在美國,或是中國,都不僅僅是不是愚蠢的問題,而是犯法的。 當然真到這時候,他肯定會說,他說的話只是放屁,當不了真的。 附貼 要求法律理性還是要求民眾(特別是受害者)理性? 送交者: EmitEht 2009年05月22日13:31:32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理性到底是何物,太複雜,就不多說了,各人自己理解。法律理性又是何物,更複雜,讓搞法學哲學的專家去研究吧,咱們也來個各自理解。 韋伯用理性非理性把法律分為四類:形式非理性,實質非理性,形式理性,實質理性;並指出形式理性對現代資本主義社會的積極意義。 其實,決策過程也可以用形式和實質,理性和非理性分為四類。 任何決策都會面臨正確和錯誤的可能性,法律的實行也是如此。如果上帝不來當法官(假上帝的就成了形式非理性了),那麼人們能祈求的最好的法律就是形式理性的法律,也就是追求健全和確定的法律過程,追求過程的正確性。追求人生是個過程,也有點這個意味。 所以,要求法律理性完全是應該的,特別在中國這種法制不健全的國家裡。這也是俺一直提議改革中國法制的原因。 那麼,在面對理性不完善的法律時,民眾或當事人該如何對待呢?俺以為,只有一條路,那就是以牙還牙,以暴易暴,以非理性對待非理性,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迫使法律走上理性化的道路。 但處於保護當事人免受非理性法律進一步迫害的考量,當事人還是保持冷靜比較安全。但民眾為當事人請命的責任也就越大。 Rosa Parks導致民權風暴,LA King's case導致暴動,都是民眾對法律中非理性部分以非理性方式抗爭而取得勝利的典範。 而有些人,比如大狗同學,一邊替非理性法律巧辯,一邊職責民眾的正當的非理性抗爭,反而要求民眾理性,這也太無知無恥了吧? 法律本不是俺的強項,俺看不下去,拍案而起,恨不得扇他兩大嘴巴,所以多說了幾句,嘿嘿。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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