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鐵獅子: 簡批檸檬在德與法上的不通情達理 |
| 送交者: 鐵獅子 2009年08月03日13:01:18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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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五味就“德治與法治”討論得如火如荼,忍不住斗膽也和檸檬掰扯一回。 檸檬說“其實心治則人治,人治則天下治,不論民主、君主,道理都是一樣的”。沒錯,道理是一樣的。但是,治法不同,所得人心不同。這就是中西文化上的差異。 孔子與蘇格拉底幾乎是同時代的智者,兩人分別對中西方文化及社會發展有着巨大影響,並都持續了兩千多年。那麼他們在治理人心上有什麼差異呢?恰好有兩個類似的實例很能說明問題。 《論語》中講----- 葉公語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吾黨之直者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 翻譯過來就是----- 葉公對孔子說:“我們家鄉有個正直的人,他的父親偷了人家的羊,他便去告發了”。孔子說:“我們家鄉的正直人與你們那的有異,父親為兒子隱瞞,兒子為父親隱瞞,正直就在其中了。” 那麼儒道提倡“父子相隱”的道理是什麼呢?是欲求子孝,父必先慈。並且還認為,父不隱便是傷教破義,子不隱將長不孝之風。那我們現代人當然要問一聲這是怎樣一個“教”?怎樣一個“義”?又是怎樣一個“孝”呢? 這裡的父慈是為了子孝,有利益所求,非無私之愛,有恩義,失正義,故仗義直言便不可能。而家風由父,這就是言傳身教。苟不教,性乃遷,而教之道,尤為重要。在此種“父子相隱,直便不失其道”的聖言影響下,再加上以那樣的父為榜樣,所教化出來的子弟們的孝道就可想而知了。當年“五四”運動反舊思想舊傳統之時,所謂“孝道”是首當其衝的。 再來看下《歐緒弗羅》中蘇格拉底是怎麼說的。洋人對話一貫比較羅嗦,遠沒有中國古文言簡意駭,我來概括一下大意。 一日蘇格拉底與歐緒弗羅在法庭入口處相遇,歐緒弗羅告訴蘇格拉底因為他父親犯了殺人罪,他要狀告高堂(實際是過失致死)。蘇格拉底聽後困惑地問:“他殺的是家人嗎?” 歐緒弗羅說:“你在和我開玩笑嗎?難道死者是否家人會使殺人行為有區別嗎?”他並說,因為他精明大義,所以懂得怎麼做才是對神的虔誠。蘇格拉底就問:“怎麼做才算虔誠呢?”他說“所行使神喜悅就算虔誠,反之就不是。”蘇格拉底就說了:“神與神還為對與錯、善與惡、高尚與卑鄙斗得不可開交莫埃一是呢,你又如何做得到使眾神都喜悅呢?”蘇格拉底又問:“虔誠之事是因為諸神讚許了而算虔誠呢?還是因為它是虔誠的而被諸神讚許呢?” 那位一心要取悅於神的歐緒弗羅自認為學問大,事事洞明與眾不同。然他所講卻是當時大眾的普遍觀念。而蘇格拉底就高屋建瓴地指出根本,善之所以為善並非取決諸神的讚許,而是因它是善諸神才讚許它。 以上兩個實例充分表明了在大義滅親上兩位先賢的不同看法。而檸檬在承認這種不同的同時卻一口咬定“在中國人本文化中,老百姓內心深處尊從的是「情理」而非「法理」。中國人講‘通情達理’,情在理先,有理無情,中國人內心不接受這個東西。”他這兩句話太武斷太偏激,我要說幾句。 一、“情”是有區別的,是私情還是共情?所謂共情即健全的法理,它是公認的情理;而私情就因人而異了。他人的私情可不是人人都能不顧法理而接受的。例如那些貪官口口聲聲都說是為了下一代;再例如那些權貴的子女犯法後,家長不擇手段甚至嫁禍於人地去庇護。還有阿扁一家的貪瀆、互隱、乃至欺騙社會。。。這些你所謂的“情在理先”之事老百姓就真的都能“通情達理”到可以接受了嗎? 二、“有理無情,中國人內心不接受這個東西”。這個結論只是你揣測出來的。退一步講,假設你說得是個事實,那也是因為老百姓被統治階級洗腦洗了上千年所至(這功孔老夫子當然有份)。 可是你接下來就說“但在中國,輪不到法來做老大,法的邏輯只有在少數長期受西方教育的人內心中,才變為一種真正的自覺,因為理性使然。但你想讓中國的草民也和你一樣,那根本就是白日做夢畫餅充飢紙上談兵異想天開的莫名其妙”。你怎麼能證明草民就沒有理性,就難於接受呢。既然少數人可以在短期內理性的接受,那麼對大多數人加以時間去教化當然也行。如果得法,德治法治雙管齊下,我以為用不了上千年,只需百年即可在觀念上有很大轉變。關鍵在於統治者是否有決心去做,而不只是空喊口號,充面子蒙世。 三、就算老百姓象你說的,拒不接受“法理無情”。那就對了嘛?如果錯了,就不能改改嘛?人多勢眾就一定真理在握嗎?就必須順乎這不合理的民情嗎? 四、你將“‘通情達理’,解釋為情在理先,我覺得很是不妥。 最後要說的是,我承認孔老夫子是聖賢之人,孔孟之道存普世真理。但是,那也並不能因此而使我盲目地全盤接受。五四時期固然有很多激進的情緒,但那時也提倡“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發揚祖國的傳統優良文化本身是好事,但是因此而拒絕接受其他的人類文明先進文化,就情理不容了。 這幾天五味就“德治與法治”討論得如火如荼,忍不住斗膽也和檸檬掰扯一回。 檸檬說“其實心治則人治,人治則天下治,不論民主、君主,道理都是一樣的”。沒錯,道理是一樣的。但是,治法不同,所得人心不同。這就是中西文化上的差異。 孔子與蘇格拉底幾乎是同時代的智者,兩人分別對中西方文化及社會發展有着巨大影響,並都持續了兩千多年。那麼他們在治理人心上有什麼差異呢?恰好有兩個類似的實例很能說明問題。 《論語》中講----- 葉公語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吾黨之直者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 翻譯過來就是----- 葉公對孔子說:“我們家鄉有個正直的人,他的父親偷了人家的羊,他便去告發了”。孔子說:“我們家鄉的正直人與你們那的有異,父親為兒子隱瞞,兒子為父親隱瞞,正直就在其中了。” 那麼儒道提倡“父子相隱”的道理是什麼呢?是欲求子孝,父必先慈。並且還認為,父不隱便是傷教破義,子不隱將長不孝之風。那我們現代人當然要問一聲這是怎樣一個“教”?怎樣一個“義”?又是怎樣一個“孝”呢? 這裡的父慈是為了子孝,有利益所求,非無私之愛,有恩義,失正義,故仗義直言便不可能。而家風由父,這就是言傳身教。苟不教,性乃遷,而教之道,尤為重要。在此種“父子相隱,直便不失其道”的聖言影響下,再加上以那樣的父為榜樣,所教化出來的子弟們的孝道就可想而知了。當年“五四”運動反舊思想舊傳統之時,所謂“孝道”是首當其衝的。 再來看下《歐緒弗羅》中蘇格拉底是怎麼說的。洋人對話一貫比較羅嗦,遠沒有中國古文言簡意駭,我來概括一下大意。 一日蘇格拉底與歐緒弗羅在法庭入口處相遇,歐緒弗羅告訴蘇格拉底因為他父親犯了殺人罪,他要狀告高堂(實際是過失致死)。蘇格拉底聽後困惑地問:“他殺的是家人嗎?” 歐緒弗羅說:“你在和我開玩笑嗎?難道死者是否家人會使殺人行為有區別嗎?”他並說,因為他精明大義,所以懂得怎麼做才是對神的虔誠。蘇格拉底就問:“怎麼做才算虔誠呢?”他說“所行使神喜悅就算虔誠,反之就不是。”蘇格拉底就說了:“神與神還為對與錯、善與惡、高尚與卑鄙斗得不可開交莫埃一是呢,你又如何做得到使眾神都喜悅呢?”蘇格拉底又問:“虔誠之事是因為諸神讚許了而算虔誠呢?還是因為它是虔誠的而被諸神讚許呢?” 那位一心要取悅於神的歐緒弗羅自認為學問大,事事洞明與眾不同。然他所講卻是當時大眾的普遍觀念。而蘇格拉底就高屋建瓴地指出根本,善之所以為善並非取決諸神的讚許,而是因它是善諸神才讚許它。 以上兩個實例充分表明了在大義滅親上兩位先賢的不同看法。而檸檬在承認這種不同的同時卻一口咬定“在中國人本文化中,老百姓內心深處尊從的是「情理」而非「法理」。中國人講‘通情達理’,情在理先,有理無情,中國人內心不接受這個東西。”他這兩句話太武斷太偏激,我要說幾句。 一、“情”是有區別的,是私情還是共情?所謂共情即健全的法理,它是公認的情理;而私情就因人而異了。他人的私情可不是人人都能不顧法理而接受的。例如那些貪官口口聲聲都說是為了下一代;再例如那些權貴的子女犯法後,家長不擇手段甚至嫁禍於人地去庇護。還有阿扁一家的貪瀆、互隱、乃至欺騙社會。。。這些你所謂的“情在理先”之事老百姓就真的都能“通情達理”到可以接受了嗎? 二、“有理無情,中國人內心不接受這個東西”。這個結論只是你揣測出來的。退一步講,假設你說得是個事實,那也是因為老百姓被統治階級洗腦洗了上千年所至(這功孔老夫子當然有份)。 可是你接下來就說“但在中國,輪不到法來做老大,法的邏輯只有在少數長期受西方教育的人內心中,才變為一種真正的自覺,因為理性使然。但你想讓中國的草民也和你一樣,那根本就是白日做夢畫餅充飢紙上談兵異想天開的莫名其妙”。你怎麼能證明草民就沒有理性,就難於接受呢。既然少數人可以在短期內理性的接受,那麼對大多數人加以時間去教化當然也行。如果得法,德治法治雙管齊下,我以為用不了上千年,只需百年即可在觀念上有很大轉變。關鍵在於統治者是否有決心去做,而不只是空喊口號,充面子蒙世。 三、就算老百姓象你說的,拒不接受“法理無情”。那就對了嘛?如果錯了,就不能改改嘛?人多勢眾就一定真理在握嗎?就必須順乎這不合理的民情嗎? 四、你將“‘通情達理’,解釋為情在理先,我覺得很是不妥。 最後要說的是,我承認孔老夫子是聖賢之人,孔孟之道存普世真理。但是,那也並不能因此而使我盲目地全盤接受。五四時期固然有很多激進的情緒,但那時也提倡“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發揚祖國的傳統優良文化本身是好事,但是因此而拒絕接受其他的人類文明先進文化,就情理不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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