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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知永被捕:良心處境艱難
送交者: 老本 2009年08月09日15:18:06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下面是轉帖文章

買了一本雜誌和一份報紙 (轉霍炬老師的文章)

轉自霍炬老師的博客:http://blog.devep.net/virushuo/2009/08/06/post_67.html

某年某月某日之後,我決定blog上只寫技術話題。再不寫個人有關的任何事情。另外一個某年某月某日開始,作為一個環保主義者,我決定不買任何報紙和雜誌,因為我覺得浪費資源,我看電子形式的東西已經足夠了。甚至很多時候,別人贈送我的印刷品,我都會拒收。決定不買雜誌的那個日子,到現在已經有10 年了。中途極少破例。

但今天,我破例同時買了一份雜誌和一份報紙。於是,我也打算再破例一次,在blog上寫一次非技術話題。

這本雜誌是《時尚先生》2009年8月號,報紙是《南方周末》8月6日。

雜誌,我是為了許志永這頁而買。報紙則是為了A3版關於黑監獄的報道。



如果你理解,那麼你應該明白我為什麼會把這些東西買來作為收藏。如果你不能理解,那麼請聽我慢慢說清楚這件事吧。

許志永博士是公盟創始人。公盟是一個法律援助公益組織。他們做過很多事,比如 :2003年就孫志剛案提起違憲審查建議,這件事最終取消了暫住證。如果你在2003年之前離開家鄉,在另外一個城市工作,那麼你很有可能和孫志剛一樣,因為暫住證而莫名其妙喪了命。記得我剛來北京的時候,周圍不時流傳着"到昌平篩沙子"的典故。感謝互聯網,我們現在仍然可以找到"篩沙子"這個現在聽起來好像小說一樣的故事。在當時這可是籠罩在大家身邊的實際威脅。


概括點說,公盟做過的事情之中,一定有為你爭取權益的,且不說大事,就說身邊的事情,如果你在異地工作,如果你養狗,如果你家的房子要拆遷,如果你來自農村,如果你使用網通和電信的服務,如果你有孩子,如果你坐火車...就這幾條大概就能涵蓋所有人了吧。誇張一點來說的話,如果你納稅....

更為難得的是,許志永是個非常溫和的人,始終提倡非暴力,一切都在法律範圍內進行,一切合理合法,甚至到了被人打也不還手的地步。

《時尚先生》的照片配的文字是許志永的夢想:"我希望我們是個自由幸福的國家。每個人不需要違背良心,只要靠自己的才能和品德就可以找到合適的位置;一個簡單而幸福的社會,人性的善得到最大的張揚,惡得到最大的抑制;誠實、信用、友愛、互助將成為我們生活的常態,沒有那麼多煩惱和憤怒,每一個人臉上是純真的笑容。"

那麼現在公盟怎麼樣呢?很遺憾,許志永博士剛剛被抓起來,關進了看守所,'公盟諮詢有限責任公司'的下設機構'公盟法律研究中心'則被民政局宣布為非法組織。有時候我真想狠狠扇自己兩個嘴巴,讓自己從這個魔幻的超現實的荒謬的夢中醒來。不幸的是,這並非惡夢,而是現實。

南周報道的這件事情我不想多說了。有興趣的自己找來電子版看吧。

著名專欄作者許知遠(這兩個人的名字時常被別人弄混)寫了一篇相當感人的文章,《我們這一代

我能做的,只能去買一本正面宣傳他的雜誌,在blog上記錄這件事,並試圖告訴我blog的讀者,這件事發生過。當然,我還會為公盟捐點微不足道的錢。


寫完了這篇,我的blog有可能被封。封就封了吧。天下何人不翻牆?

對了,我還要推薦下這篇文章

無論結果如何,公盟做過的事情應該被我們銘記。 以下轉載"公盟"曾經為我們每一個人做過的那些事情:

2003年度
1、就孫志剛案提起違憲審查建議(2003年)
2003年南方都市報報道了孫志剛在收容遣送站被毆打致死的消息後,三位法學博士(公盟發起人)就收容遣送制度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起違憲審查的公民建議,在媒體和社會公眾的共同努力下,兩個月後國務院廢止了收容遣送制度,一年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成立了法規備案審查辦公室。
2、孫大午案法律援助(2003年)
2003年7月,公盟的發起人張星水律師和許志永博士參與大午集團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的辯護。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下,10月30日,孫大午先生被判緩刑,獲得釋放。
3、推動基層人大代表預選程序(2003年)
2003年10月,北京市各區開始進入人大代表選舉預備階段。許志永於11月正式宣布以獨立候選人的身份參與北京市海淀區人大代表選舉,經過其本人和助選團的不懈努力,最終當選為海淀區人大代表。

2004年度
1、為《南方都市報》喻華峰和程益中辯護。(2004年)
2004年2月,為了聲援媒體的良知和責任,許志永博士接受邀請作為《南方都市報》總經理喻華峰案的代理人之一。
2,參與代理承德四公民五次被判死刑案。(2004年)
2004年2月,許志永博士應呂寶祥律師之邀開始參與代理承德四公民冤案,四名被告人從1994年涉嫌搶劫出租車入獄先後被判處四次死刑。經過數次去承德周密調查,我們確認這四位公民是無辜的。公盟通過網絡發布案卷材料,和眾多有良知的新聞媒體一起表達對此案的關注。2004年3月26日,河北高院作出二審判決,分別判處四被告人死緩和無期。此後,開始了漫長的申訴過程。
3,對北京動物園搬遷的合法性組織研討會提出質疑。(2004年)
2004年4月,媒體報道了北京市政府某部門提出準備將北京動物園搬遷到郊區。我們認為,北京動物園作為北京市民乃至全國人民的重要公益設施,其搬遷應作為北京的一件重大事項通過應有的公開的法律程序來決定,而不能由某部門私下做出決定。為此,我們聯合環保組織"綠家園"組織了一場大型研討會。6 月,建設部有關負責人表態,北京動物園不宜搬遷。
4,組織人大代表論壇(2004年)
2004年7月,在中國人大代表制度創立五十周年之際,公盟持續組織了六期"我們是人民代表"論壇。論壇邀請了部分海淀區人大代表和北京市人大代表講述其參選人大代表以及履職的經歷,分析人大制度,努力推動人大制度改革。
5、參與起草並向全國人大遞交了憲法人權條款的修訂建議
2004 年 1 月,我國即將第四次修訂憲法之際,許志永、范亞峰、滕彪、秋風、王怡等法律學者共同起草完成了《完善我國憲法人權保護條款的建議》,提出了全面修改我國憲法人權保護條款使之形成了一個完整的人權保護體系的建議。並徵集了賀衛方、秦暉等 30 位知名學者的聯合簽名。並舉辦了"完善我國憲法人權保護條款"的學術研討會。
6、關注河南愛滋病村"關愛之家"孤兒院被政府強制關閉事件。

2005年度
1、啟動中國信訪制度的研究(2005年)。
2005年初,公盟開始了對中國信訪制度的研究。該項目目標在於通過全局性的總報告、地方分報告以及北京上訪村的典型上訪人的報告,向公眾展現中國目前嚴重的上訪現狀以及上訪者的悲慘人生,在現實調查的基礎上提出建立基層民主制度的改革建議。許志永博士在調研過程中,通過公布上訪人被接訪人員毆打的親身經歷,提請了有關部門對上訪人權益的關注,從2005年5月起,打人現象明顯減少。
2、參與營救朱久虎律師(2005年)。
2005年5月,朱久虎律師因為代理陝北民營石油案得罪地方政府,被以擾亂公共秩序的罪名逮捕,滕彪博士、許志永博士與眾多律師一起到陝北參與營救。在這個過程中,他們通過正常的法律途徑、撰寫陝北民營石油企業生存報告,以及媒體的宣傳將朱久虎律師的遭遇公之於眾。在多方努力之下,朱久虎律師無罪釋放。
3、設立人大代表接待日,延續至今(2005年-2009年)。
2005年5月起,我們順應海淀人大中的有利局勢,每周四下午在辦公室設立海淀區人大代表接待日,為海淀區選民服務。
4、人大制度研究。
為配合公盟在人大代表工作上的努力,建設了人大研究網,以此平台傳播優秀的人大代表事跡、各級人大和村委會的競選經驗、選舉制度與人大制度的理論探索等和人大相關的全方位的信息。並以此網站為平台協助下一次競選中獨立候選人參選。
5、撰寫《中國人權發展報告》。
為了客觀理性表述中國公民的憲法權利保障在過去一年取得的進步和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的建議, 2005年度報告已經印發寄給政府有關部門,並通過網絡發表。

2006年度
1、繼續為承德案提供法律援助並努力推動律師在場制度進入立法程序:
從2004年至今,對於河北承德案的法律援助一直沒有中斷。滕彪、李方平等律師組成的辯護團成員多次前往河北省高級法院與法官商談該案的再審事宜,爭取再審。2005年11月,辯護團發起了呼籲最高法院再審此案的法律人簽名,截止於2006年7月,共徵集到181位法律人的親筆簽名。2006年 3月,公盟成立了以趙國君、李玉潔、林崢為主要成員的關於確立"律師在場權"制度報告的項目小組。
2、完成2005年中國人權報告。
3、關注北京出租車提價和管理體制改革。
4、開設公盟評論。
從2006年4月開始,公盟網站增設了"公盟評論"欄目,該欄目針對社會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以評論特稿的形式在網站上刊登。"公盟評論"是公盟開展制度倡導活動的一個形式,體現了公盟一貫保有的溫和、建設性地推進制度改革的行動立場。
5、福州陳信滔國家賠償案。
2006年6月,公盟立項為福州陳信滔國家賠償案提供法律援助,該案是有利於推動我國國家賠償制度改革的一個典型案件。目前,該案正在起訴階段。
6、完成中國信訪問題研究報告。
公盟"中國信訪問題研究報告項目小組"花費了大量時間在全國三個縣和北京上訪村進行實地調查研究,完成了近20萬字的深入報告。在項目結束之際,公盟邀請到全國範圍內關注信訪問題的知名學者和政府官員,召開了一個大規模的信訪專題研討會。報告在學界範圍內有了廣泛的流傳,影響了更多的公眾關注訪民這個特殊的群體以及中國信訪問題的現狀。
7、啟動高校社團項目。
2006年8月--10月,公盟首次在高校中開展社團小額資助項目,鼓勵更多關心中國問題的大學生參與到社會調研和制度建設的討論中來。
8、關注2006年北京市海淀區人大代表直選:
2006年9月,公盟成立了"關注2006年北京市區人大代表直選項目小組"。該小組由李玉潔、蒲素等與高校志願者組成。項目小組召集了北京市各區關注社區建設的業主委員會成員,開會討論即將到來的選舉,鼓勵大家參選。10月,項目小組在各選區提名候選人之前,印刷了近400份由"人大代表選舉研究課題組"編寫的《選舉指南》,以及許志永代表撰寫的《致選民的一封信》,寄往全市357個小區業主委員會的主任。在寄出郵件後,陸續接到回饋電話諮詢參選事宜。之後項目小組派出十多名志願者為有意參選的市民助選,幫助他們發放宣傳材料,徵集居民聯名推薦,觀察確定正式候選人的程序,為候選人提供法律諮詢。
9、關注打工子弟受教育權。
2006年12月,公盟着手開始對以北京為主的打工子弟學校的生存狀況和法律保障問題進行的調查研究,力求在詳細、深入地調研基礎上提出切實有效的立法建議,從制度上保障新移民子女受教育的權利。目前,該項目計劃由聯合提出《關於慎重處理打工子弟學校問題的公民建議書》的公盟研究員李方平律師和胡星斗博士作為項目負責人。 這個項目的關注點在於城市新移民子女的受教育權利,涉及到教育制度、財政制度改革以及社會保障等社會公正的制度性問題。
10、關於修改《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的立法建議。
2006年12月,公盟開始關注在北京成為社區民眾、養犬人與政府之間矛盾焦點的養犬問題。通過對現有法規和養犬人現狀的調查研究,公盟起草提請北京市人大修改現行《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的立法建議。為了使立法建議具有充分的社會調查基礎,公盟在12月8日組織了50名志願者在北京主要城區的大型超市進行了1023份問卷調查,得出了一系列客觀可靠的調查數據,指出在北京市城區養犬人比例高達27.8%,說明養犬問題不是一個小問題。通過電話、郵件等形式遊說人大代表提出修改議案來改變現有法規中不合理條款。遊說工作收到了意想不到的積極效果。

2007年度
一、公盟援助個案
1、幫助黑磚窯受害人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國家賠償
2007年8月22日,受黑磚窯受害者陳小軍和龐飛虎委託,在中國政法大學張樹義教授工作室張亞東先生的幫助下,許志永和滕彪律師向山西省洪洞縣人民法院遞交了行政起訴狀,起訴洪洞縣公安機關行政不作為,要求就不作為帶來的傷害給予黑磚窯受害人國家賠償。2008年,公盟繼續援助陳小軍等人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2、程海戶籍訴訟案
2007年4月,程海律師先後將合肥市廬陽區公安分局和北京市昌平區公安分局告上法庭,要求兩者為他辦理自由遷移手續。現在訴訟在繼續中,公盟為程海律師提供支持,並將結合戶籍制度研究項目,2008年繼續關注和研究公民自由遷徙權和戶籍制度改革。
3、楊花秀為子鳴冤案
1996年10月6日,楊花秀子之程鵬被河南焦作市修武縣公安局以涉嫌盜竊罪關押於修武縣看守所,1997年9月25日死於看守所,當地公安機關在沒有通知死者家屬並且沒有出具死亡鑑定書的情況下,僱傭一農民將屍體埋藏於當地河邊的大樹下,楊花秀找到屍體後要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並賠償損失。公盟援助律師江天勇、李春富深入了解此案並多次前往案發地調查此案,不斷向相關機關反映案情,但公檢法機關不作為,案件進展緩慢。公盟將持續關注此案,為楊花秀提供法律援助。
4、陳信滔訴公安機關職務侵權民事賠償案
2001年2月20日,福州發生了一起重大警匪勾結殺人搶劫案。公盟認為,福州市晉安分局參與本案的幹警的行為是職務行為,分局應當與徐承平一起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該賠償可以適用民法通則第121條關於職務侵權的規定。然而陳信滔的民事賠償訴訟請求,從2007年4月2日陳信滔向福建省高院起訴至今,一直沒有立案。
5、三死刑冤案:河北承德案,廣東揭陽案,江西樂平案
公盟為三個死刑冤案中的十二位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多位公盟律師赴廣東、江西進行調查。我們也為這三個案件召開過題為"冤案為什麼得不到糾正"的案件研討會,對最高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再審機制的失靈進行了討論,並整理出案件材料和證據寄給多位人大代表,請人大代表關注並幫助呼籲案件的重新調查。
二、公盟個案研討會
1、釘子戶事件與拆遷制度的法律問題研討會,3月30日
2、冤案為什麼得不到糾正----關於刑事錯案再審機制的研討會 ,6月9日
3、誰導致了孕婦的死亡----關於手術決定程序和責任承擔法律問題研討會,11月27日
三、公民參與行動
1、關注北京宋莊小產權房合同糾紛案並發布聯名呼籲,提議讓農民自由決定他們的土地交易和交易的對象,從而真正保護農民權利。
2、參與河北省南高和村村民不滿京石高速路修建而發生的群體性事件,為村民呼籲,並得到保定市張石高速公路籌建處答覆。
3、許志永作為海淀區人大代表,為海淀區博雅德園小區業主維權呼籲,最終維權成功 。
4、李方平、王利平律師"要求查處電信、網通壟斷行為",得到信息產業部書面答覆。
5、就"紙包子"事件發表公開信,指出輿論封鎖比假新聞更可怕。
6、關注濟南暴雨後,網友因發布帖子說有人淹死但政府未公布而被拘留事件。
7、關注中關村拆遷案。北京市規劃委員會以生造的"規劃意見書",取代法定的"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2004年11月16日,中關村科技城的居民龍新華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消《規劃意見書》。公盟律師一直關注本案。
8、關注王糞堆死亡案。2007年8月4日早晨,4名河南籍公民在北京市崇文區左安門地區拾荒過程中被當地聯防隊員當成小偷追趕,其中兩人被抓,一人逃跑,另一人失蹤,失蹤者王糞堆的屍體在左安門護城河裡被發現。死者家屬認為聯防隊對王糞堆的死亡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公盟對此案進行了調查並給與法律幫助。
四、法律研究
1、關於推動《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批准和履行項目
我國政府已於1998年簽署該公約,但一直未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該項目的目的是推動《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批准,提出相關法律法規的修改意見,推動中國的人權保障。該項目由周梅燕、王建勛、趙曉力、姚國建、許志永、滕彪等人執筆,研究報告已經完成。公盟於2008年1月把研究報告和呼籲批准該公約的信寄給眾多全國人大代表。
2、關於推動北京改革"戶籍制度"完善城市新移民准入制度項目
目前北京市在面對數量龐大的新移民時存在嚴重的制度缺失。該項目目標為促使北京市政府改革現行暫住證制度,使來到北京一定年限的新移民獲得在社會保障、子女入學等方面的平等市民權利。該項目調查和研究工作已經完成。2008年公盟通過研討和遊說市人大代表繼續推動該項目。
3、關於推動改革中國城市拆遷法律制度的項目
在《城市拆遷管理條例》廢除之後,該項目的工作重點轉移到《徵收法》的起草上。該項目由楊支柱老師負責,計劃在2008年5月末結項。
4、公民觀察行動(http://www.gmguancha.org/)
公民觀察是公盟基於公民立場通過監督政府履行職責推動政府廉潔、透明、高效、高質量服務的長期項目。觀察項目主要集中在和公眾生活比較密切的、公眾比較關注的醫療、教育、環保、司法、廉政五等部門,主要工作方式是接受公民投訴,關注個案,必要時進行調查,通過人大代表監督或者公布調查報告的方式監督政府履行職責。
2007年關注問題包括翠湖濕地、六里屯垃圾場的建設、圓明園的環境保護、海淀公園的拆建問題,及打工子弟學校問題、農村合作醫療等問題的調查等。
五、公盟評論
全年公盟評論共發表《反對電信壟斷暴利的公益之訴》、《堅決支持小產權房合法化》、《一個案件的真相與兩個案件的正義》(關注"聶樹斌案")、《ATM機故障的無期徒刑與法官的墮落》等46篇文章。為公盟研究員對當期熱點新聞話題和重大新聞事件發出的建設性理性聲音。

2008年
一、個案援助
1、 為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做法律援助,提起共同訴訟(2008年)
2008年9月毒奶粉案曝出後,公盟迅速組織了由全國上百律師組成的志願律師團,為受害消費者提供法律指導和服務。
10月中旬,公盟通過網絡以及《南方周末》發出《公盟志願律師為因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而患病的消費者提供法律援助的公告》,並通過網絡發出《公盟關於"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賠償方案的建議》,並把此建議郵寄至衛生部、質檢總局、國務院等部門,開始正式接受全國各地受害者的委託。
11月24日,援助律師前往石家莊,向三鹿集團遞交了《關於解決三鹿"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賠償事宜的律師函》、《三鹿"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賠償方案律師建議書》以及一份援助律師已經接到委託的三鹿受害者名單。
11月25日,公盟和傳知行社會經濟研究所共同舉辦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家庭與媒體、律師見面會。12月8日,公盟援助律師代表63名三鹿三聚氰胺奶粉的受害者正式向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共同訴訟。目前,公盟正在積極準備向其他奶粉企業提起訴訟。
2、楊佳襲警案二審調查(未獲准)
9月8日,律師團成員劉曉原律師、李勁松律師、李蘇濱律師、張建國律師、季化律師、程海律師與楊佳父親等一道赴上海,取得一審判決書,但未被獲準會見楊佳。9月9日,楊佳的姨媽王靜榮在律師李方平陪同下,就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在楊佳母親王靜梅失蹤案上的不作為,向朝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朝陽法院立案庭拒絕立案。10月26日,楊佳被執行死刑。
3、杜學雷案
2008年10月3日中午,杜學雷在河南省內黃縣楚旺派出所被毆打致死。公盟志願律師張興奎、蘭志學介入此案為杜學雷家屬提供法律援助。10月下旬,此案受害者家屬與公安機關達成民事調解協議。
4、甘錦華案
2004年10月12日晚,佛山市順德區陳村鎮大都村慈濟精舍庵堂尼姑林某、周某二人被殺,經過調查,警方逮捕了當地村民甘錦華。甘錦華被判處死刑後,在臨刑前喊冤,省高級法院組織重新審理。2008年11月6日,此案再審二審開庭,在這場關乎甘錦華生死的重要庭審中,滕彪擔任甘錦華的辯護人,提出28出重要疑點以及刑訊逼供等問題。
4、承德陳國清案
5、福州陳信滔案
6、其他個案
◎2月19日,接到"四川打工女火車上擠死"的案件材料,聯繫死者家屬為其提供了一些法律方面的諮詢,並兩次建議其堅持與鐵路方面談判。經過當事人家屬與鐵路多次協商,最終鐵路方面把撫慰金提高到5萬元。家屬接受了此賠償。
◎北京海淀區蘇家坨地區163戶拆遷戶代表徐玉清向公盟反應回遷樓建設延期、周轉金太低等問題。3月13日許志永寫了"人大代表建議"寄往海淀區政府人大代表聯絡室。
◎海淀區四季青鎮孫振環拆遷案、海淀區西窪村拆遷徵地案。
◎河北省唐山市民黃玉秀反應其子廖海軍被控故意殺害幼女,2003年法院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判處廖海軍無期徒刑,黃玉秀及丈夫廖友以犯包庇罪均判處有期徒刑5年。案件可能涉及刑訊逼供、公安機關偽造證據等情況,公盟決定對此案給予法律援助。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口頭通知此案已經立案。
◎對抗非法強拆的張薇、馬秀蘭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案。
◎公民黃勇因對政府養犬管理部門蠻橫打狗限小發表言論、進行表達而被關押、起訴,為維護公民合法言論表達自由,我們無償援助黃勇並進行了無罪辯護。目前案件已審結,我們的工作獲得了當事人的充分肯定。
◎於博訴清華大學培訓合同糾紛案。
◎上訪公民單亞娟被黑監獄暴力人員打傷後,在積水潭醫院診斷,結果為"陳舊性骨折",與其他多家醫院多次診斷結論相反,導致其故意傷害案無法成立。為此單亞娟將北京積水潭醫院訴至法院,目前正在二審審理中。
二、公盟個案研討會
◎公盟個案研討會----由遼寧縣委書記進京刑拘北京記者說起,1月10日。
◎城管制度反思----從城管殺人案談起,1月10日。
◎2005--2007中國新聞自由度研究報告研討會,3月2日。
◎ 維護災區穩定法律問題研討會,5月31日,與檢察日報•正義網合辦。
◎拆遷現實問題與徵收法立法研討會,6月1日。
◎ 網絡言論自由----從杜冬勁訴上海電信案說起,6月21日。
◎ 政府信息公開的困境與突破研討會,6月25日。
◎ 推動律協直選的意義和方法研討會,7月26日,與北京傳知行社會經濟研究所共同合辦。
◎周正龍虎照案,10月19日。
三、公民參與
◎推動北京市律師協會直選項目
2008年6月,公盟與多名律師合作,對台灣、香港、美國等律協選舉制度進行研究,積極宣傳律民主選舉,希望通過各界律師的合作推動北京律協的民主選舉。
8月下旬,律師們起草了《順應歷史潮流,實現律協直選----致全體北京律師、市司法局、市律協的呼籲》和《北京律師協會選舉程序(草案)》等文章,這些文章在網絡上迅速傳播,引起了法律界關注,受到了各界律師的支持。9月中旬,參與推動北京市律師協會直選項目的律師們為了聽取更多律師的意見和建議,向北京市近16000名律師分別發出了信函。9月12日北京律協公布律協章程徵求意見稿。同日,直選律師們向北京全體律師發出了《競選律師代表的策略和建議》。9月13日,直選律師開辦的《律師沙龍》網站開通運行。10月24日,直選律師之一李方平等發表公開信,對全國律協七大律師代表的產生缺乏合法性和民主性提出質疑。11月,向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律協發出《關於敦促律協換屆審計並公開財務的公開信》。12月20日,北京市律師協會七屆五次代表大會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北京市律師協會章程》。推動直選的律師們對此提出了質疑。
◎政府信息公開項目
公盟關注關注並支持了以下信息公開申請及後續行政訴訟:
北京市海淀區市民朱福祥、湛江向北京市海淀區環境保護局、海淀區四季青鎮政府依法申請部分工程相關的政府信息公開;
北京市昌平區市民陳育華向北京市公安局依法申請公開2003年至今的養犬管理費用使用情況;
郝勁松申請陝西省林業廳公開虎照案相關信息;
海淀區四季青鎮居民蘭靖遠向海淀區四季青鎮政府申請一項關於集體土地被占用的相關信息公開。
◎對電信、網通網絡封鎖的共同訴訟
2007年初,上海居民杜冬勁上網時發現自己在海外註冊的一家網站無法正常訪問,但該網站實際上當時正常運營。因此,杜冬勁起訴上海電信,他要求被告明確告知自己的網站為何不能通過國內互聯網登陸,並按照合同賠償兩個月寬帶使用費和訴訟舉證費用,但一審敗訴,二審再次敗訴。公盟一直關注此案。
李方平訴中國網通北京公司反壟斷案。
四、民聲頻道
民聲頻道旨在關注遭遇不公正的個體,發布來自公民社會的聲音。以案情報道的方式,放大個體微弱的聲音,以獲得社會公眾的關注;以公民來信的方式,刊登公民對法治和社會改革提出的理性建設性意見和建議。
◎編寫了"北京海淀區蘇家坨鎮163戶拆遷戶質疑住房周轉金過低"的民聲頻道文章,並對此類事件進行了簡要分析。
◎ 3月收到河南省洛陽市人郭克哲家屬以及貴州省銅仁市茶店鎮開天村村民楊鑫家屬的上訪材料,分別反應郭克哲、楊鑫在看守所羈押期間意外身亡。
◎3月,經過對近年公盟收到的相關羈押期間犯罪嫌疑人死亡事件的整理,編寫了"危險的看守所----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頻繁死亡"的民聲頻道。
◎ 4月,北京市海淀區北京體育大學南側西窪村居民反應,2006年當地拆遷徵地過程中拆遷單位欺騙居民。根據材料公盟編寫了民聲頻道文章並進行深入調查,參與了居民與政府部門的協商,政府部門初步同意為拆遷戶解決實際問題。
四、法律研究
選擇中國前沿的法律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改革意見和立法建議。
◎ 2005-2007中國新聞自由度觀察報告(2008年)
◎推動《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批准和履行研究報告(2007年-2008年)
◎戶籍制度改革及北京新市民居住制度改革研究(2007年-2008年)
◎徵收法立法草案(2007-2008年)
五、其他工作
◎2008年度十大法治事件評點
◎公民責任獎。"公民責任獎"是公盟於2008年啟動的一項民間權利保障促進項目。其宗旨是鼓勵公共精神和公民責任。首屆公民責任獎獲得者如下:韓寒、簡光洲、丘建東,獲得提名獎的為:郝勁松、韋東英、陳光標、陳育華、劉紹坤。

2009年度(部分,簡要)
繼續為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的受害者提供援助。
關注精神病強制收容問題。孫東東事件後召開研討會。
鄧玉嬌案發生後,派出律師為鄧玉嬌提供法律援助。
上訪者姚晶北歐駐京辦毆打致傷嚴重,許志永撰文呼籲並提供法律援助。
網友捐款,公盟建立法律援助基金。...
信息公開項目負責人楊慧文律師向北京73家政府部門申請公開"三公消費"和"本部門所有收入支出具體情況"。
完成西藏34事件社會經濟成因調查報告,並寄往有關政府部門。
完成公民維權手冊。
公盟開展第一期法律知識培訓。
關注"漢中屠狗事件",召開研討會。
關注非北京戶籍學生的教育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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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貼上唐朝樂隊的《夢回唐朝》
2008: 剛剛看完開幕式,不錯,鼓掌。
2006: 8月的黃昏
2006: 瞎編一小說:趕(1,2)
2005: 小蠶: 紅河谷
2005: 朋友,請接受一次靈魂的洗禮吧!-獻給
2004: 穿過歲月的眸光 -- about "Cinema
2004: 讀閱微草堂,看教姨太太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