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就是個博士,沒有辦法。我喜歡科學是從小而生的,如同我對生命的彈指也是從小而生的。所以,沒有什麼主義和進化論能動搖我對科學的追求以及對信仰的執着。
在人都不可能,唯有神能體會我,就是主耶穌的愛。
記得我從小就荔枝做牛拜耳大科學家,當然,路並不簡單。科學有個特點,就是一要心細手巧,二要斥之一橫。也就是說要24小時的一致在做:上網在做,水餃在做,做愛在座,吃飯在座,看電視在座,拉屎在座,做飛機在座,反正永遠的在座。所以,科學家很枯燥的,很令人法制的,很讓老婆們CRAZY的,就是一個TROUBLE SHOOTING的機器。
但我觸摸耶穌手上的釘痕以後,完全的改變了,也讓我第一次能和牛頓愛因斯坦這樣的科學家和哲學家們真的一樣水平的做科學了,不只專業上的,而指思想上的。
因着上帝,我能平視科學了。
記得在協和用至癌物質誘導大鼠癌症前的那些日子,很苦阿,一個人連續幾個月的讓大鼠變成癌症鼠,確實不容易。但科學是什麼呢?
其實就是知道的更多,並從中得到人生的快樂。因此當我戴上博士帽子的時候,我就知道,科學的路在我面前展開了。但真正引我入了科學店堂的人,竟然是主耶穌基督。
他讓我安靜下來,把20幾年來,從初三起我就辛苦耕種的擔子放下,用靈魂的智慧去走路,不只是專業的,而更是永生的路。這樣,人的判斷就簡單了,路就不必繞圈子了,生活也多了快樂。並真的有了博士的感覺。
所以,我的第2個博士,是他給的,遠大於第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