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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言:答問題多同學“關於死刑的個人主義思考”
送交者: 直言 2010年01月07日13:55:37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問題多同學在“關於死刑的個人主義思考”中提出的問題在道德層面其實就是康德他老人家說過的每個個人(或他人)本身就是目的,不是人類社會(或者你個人)達成某種目的的手段 / 工具(Always recognize that human individuals are ends, and do not use them as means to your end)。

 

但是問題多同學關於死刑引申出來的argument,無論是有意地還是無意地,恰恰是削弱康德同學論點的。問題多同學宣揚的有點像他人是地獄式的極端個人主義和無政府主義,常常被專制集權政府利用來支持其專制。當然這種論調中的不合邏輯部分阿拉就不詳細展開列。

 

只是簡單談一哈問題多同學的第三點,即“這最終還是一個人和其他社會成員和國家的關係問題。當然我不願意把自己的生命交給殺人犯,不交給殺人犯就意味着我就應該把自己的生命交給多數人,交給有權勢的人,或者最終交給國家機器處置麼”。

 

這點,現在的解決辦法是承認和尊重每個個人的人權、三權分立和民選,具體地說就是立法程序、執法要反映民意。

 

 “一個人和其他社會成員和國家的關係”是個合理而且非常嚴肅的問題,但答案是承認尊重人權、三權分立和民選,而不是拒絕、推翻一切道德、義務的無政府主義。從道德上來說,大多數社會成員,尤其是弱勢成員,需要某種規範和程序來保護。只有莫有道德底線的流氓不需要這種保護。而一個道德的政府,至少在人類社會目前發展的階段,是達到這種目的的唯一可行工具。

 

所以提供這種保護機制的“其他社會成員(collectively)和國家”本身不是問題,問題是國家或者政府本身是不是道德,是不是反映民意。目前我們看到的只有西方的民主,儘管其本身離完美差得還很遠,但卻是歷史上實施過的所有制度中罪惡最少的。

 

嘿嘿。

 

 

附:問題多“關於死刑的個人主義思考”

http://bbs.creaders.net/life/bbsviewer.php?trd_id=437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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