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壓根沒看,就聽兩個小老大隔壁大呼小叫的。事後小老大說感覺與看invictus類似,underdog大勝。
在invictus里,一個沒有什麼國際比賽經驗,單練時被英格蘭打得稀里嘩啦的南非隊,只經過一年訓練,在世界盃決賽戰勝從來沒有輸過的能把英格蘭打得滿地找牙的新西蘭隊,成了世界盃冠軍,奠定了南非種族和解的基礎。而能進入世界盃決賽還是因為主辦國的因素,不是因為本事。
曼德拉對這個比賽的政治投入是極高的,也是搭上了自己的幾乎全部政治資本,連女兒都與其疏遠,是個勢在必得的比賽。竟然就成功了。
說整個英聯邦放水,似乎是個stretch。但如果告訴你中國足球一年內就能成世界盃冠軍,你信麽?
體育在美國是個巨大的生意,無論商品還是賭博,所以現在有了NBA高層fix game的醜聞,可以肯定會有人進監獄。
這個新奧爾良隊,很多人rooting for,包括奧巴馬,理由是這個城市因為風災幾年來從來沒有恢復,應該有個勝利來cheer一下。
竟然這個隊就贏了,對方可是有全美第一的四分衛MANNING的。
underdog能贏,是絕對的對生意有好處。不可預測的結果才能吸引觀眾,更別提賭博了,所以就有明星球員必須交換給弱隊的規矩。
但這個打贏明星,而且是大贏,讓新奧爾良整個城市high,新上任的30年來的第一個白人市長臉上更是有光的結果。。。
大概是我這人到了美國就從來沒把體育當成個比賽看的緣故。